家暴,一直是現代家庭生活中的一道陰影,因其私密性,許多受害者都陷入了求援難、取證難的困境。
近日,江蘇常州婦女聯合會與見義勇為基金會聯合發文,在全省率先將“舉報家暴和侵害未成年人違法行為”納入見義勇為獎勵範疇,鼓勵全社會發現、報告家暴行為和侵害未成年人權益等違法行為。
在網友們和法學專家看來,此舉有利於在婦女兒童遭受危險時,將有更大機會獲得救助,值得推廣。
據江蘇省常州市婦女聯合會官方公眾號3月12日消息,為進一步維護婦女兒童合法權益,營造全社會反對家庭暴力的和諧氛圍,今年3月,常州市婦聯、常州市見義勇為基金會聯合出台《關於給舉報家暴及侵害未成年人違法行為的人員實施見義勇為獎勵的通知》(以下簡稱為《通知》+)。
根據《通知》規定,對具備下列條件之一的廣大人民群眾可給予獎勵:
1、發現並報告婦女及未成年人麵臨不法侵害危險,經公安機關查實,進行及時幹預避免違法犯罪行為發生的;
2、發現並報告社交網站、網絡遊戲、網絡發布視頻及文字,報刊圖書、音像製品、電子出版物、網絡出版物等存在嚴重侵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內容,被依法查處的;
3、發現並報告婦女及未成年人遭受不法侵害,協助公安機關查破賣淫嫖娼、賭博、吸販毒品、拐賣婦女兒童等案件的。圖源:公眾號“常州女性”
《通知》指出,舉報者獲取獎勵的程序分為三類:
一是家暴及侵害未成年人違法行為舉報獎勵,由鎮、街道婦聯負責申報,屬地派出所(工作站)受理核實後,報轄市(區)見義勇為基金會審批。
二是舉報人通過110或直接到公安機關報警,經屬地派出所調查核實後,由派出所(工作站)為舉報人申報獎勵,並將獎勵情況反饋給鄉鎮、街道婦聯。
三是申報獎勵時須提供家暴、侵害未成年人違法案事件的報警記錄、調查材料以及對違法人員處理結論等複印件。
常州市婦聯表示,該《通知》的出台有力地向全社會詮釋了“家暴不是家務事”“依法保護未成年人健康成長是全社會的共同責任”。圖源:視覺中國
據@荔枝新聞 3月17日消息,南京大學法學院副教授張燕玲對《通知》的出台表示讚同。
她認為,將舉報“婦女兒童遭受不法侵害的危險”納入到見義勇為範疇之內,有利於提高婦女兒童獲得救助的可能性。
“這種做法不僅是對《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反家庭暴力法》還有《未成年人保護法》中一些重要規定的落實、宣傳,(還)向社會發出了維護婦女兒童權益人人有責的呼籲。”圖源:@荔枝新聞
這份《通知》也收獲了網友們的點讚,不少網友也希望該措施能在更大的範圍推廣。來源|觀察者網綜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