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公安局 時間:2023-02-24 16:02:18 閱讀量:

 

2022年,市公安局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學習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篤學踐行習近平法治思想,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總體部署,持續打造公安執法規範化建設金名片,公安工作法治化水平和執法公信力顯著提升。有關情況報告如下:

一、主要舉措和成效

(一)全麵履行法治建設第一責任。切實履行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將市委市政府法治杭州工作任務細化分解,納入到年度公安工作任務清單,明確責任單位、目標要求、進度安排,與公安業務工作融合推進。主要領導親自研究推進法治建設,嚴格執行領導幹部學法規定,開展集體學法18次,主持黨委會研究法治建設議題6個,對公安法治工作批示45次,批辦信訪案件262件。實體運作一把手任主任的執法監督管理委員會,牽頭推進法治公安建設,市縣兩級公安機關共召開委員會會議118次,及時解決法治建設中遇到的問題。

(二)全力護航經濟社會發展。服務疫情防控,完整準確高效落實疫情防控階段性要求,組建市區兩級百支流調戰隊,研發四碼一屏、流調排查應用等數字防疫工具,以快製快完陽性病例流調,排查密接26.2萬人次,助力全市以最短時間、最小代價控製疫情。優化營商環境,圍繞市委市政府穩進提質大局,出台公安打造一流營商環境50項措施、服務保障穩住經濟大盤25項措施、32項便民服務措施,全麵構建起線上一網通辦、線下一窗通辦政務服務格局,全年網辦量超4600萬次,比例達86.1%,相關經驗做法被國務院辦公廳和國家發改委專欄刊登。嚴打違法犯罪,堅持以最硬的拳頭保民安護民利,四專兩合力防範打擊治理電信網絡詐騙,常態化推進掃黑除惡鬥爭,強勢整治環食藥領域違法犯罪,統籌開展除險保安、夏季治安打擊整治百日行動和城郊結合部社會治安綜合整治,營造持續安全穩定的社會治安環境。

(三)全力推進公安數字法治。貫徹省市數字化改革及省廳公安大腦建設部署,聚焦整體智治、協同高效目標,上線運行、迭代升級40餘個重大應用,以數字技術賦能法治建設。其中,主導建設的智慧安保指揮平台、大型交通樞紐協同智治應用,有力提升重點部位數字化治理能力,獲評全省數字化改革最佳應用;案件碼應用,實現對犯罪嫌疑人全辦案周期的數字化監管,獲評全省數字法治好應用;涉網新型犯罪預防應用,構建起電詐預警、勸阻、攔截處置閉環,助力全市電詐案件立案數、案損量同比雙下降;互聯網遠程辦案平台,有力破解疫情常態化下遠程取證難題,為民警提供遠程取證服務4000餘次,大量節約辦案經費。

(四)全力提升規範執法水平。堅持規範製度先行,聚焦疫情防控、涉企案件等重點執法領域製定執法細則,針對常見公安執法執勤場景編製執法言行指引,積極打造具有杭州特色的語言+行動執法規範體係。加強行政規範性文件管理,對2件提交市政府審議、1件市局製定規範性文件開展合法性審查,對19件存量規範性文件開展清理,對1件提出廢止意見。堅持強化內部執法監督,高效運行智慧法製平台,每季開展執法質量考評,采用常態巡查和突出頑疾整治相結合的方式,組織開展涉案警情大體檢、重點案件大排查、涉案財物大起底、執法安全大檢查四大行動及時消除執法隱患。堅持主動接受公眾監督,嚴格執行行政執法三項製度,全年公開行政處罰決定書5.3萬餘份,推送案件進程信息26萬餘條;把行政複議訴訟作為接受監督、改進工作的重要抓手,不斷提高複議應訴工作質量,市局本級及直屬部門未發生複議撤變、訴訟敗訴案件。

(五)全力推進執法方式改革創新。推行柔性執法,出台工作指引,推出治安管理、網絡安全管理、出入境管理領域46項輕微違法不罰事項,升級交通管理優駕容錯措施,免罰事項拓展至15項,打造剛性+柔性謙抑執法樣板。推行互聯網+監管依托全省平台,設置公安機關檢查事項5項、任務634個,開展雙隨機、一公開檢查16765次,公安機關檢查事項覆蓋率、任務完成率均達100%,掌上執法率達99.97%。堅持一件事理念,會同應急、市場監管等部門設置聯合監管事項8項,參與跨部門抽查任務189個,跨部門監管率同比增長6.41%,最大程度減少對企業正常生產經營的幹擾。推行集約辦案,高效運行執法辦案管理中心,剛性落實派出所刑事辦案負麵清單機製,深化政法一體化單軌製辦案,逐步形成專業集約、快慢分道、政法一體的現代執法辦案模式。年內,全市業務警種辦案率達69.9%,行政、刑事案件快辦率分別達76.7%26.4%,單軌製辦案率超95%

(六)全力夯實法治建設基礎。提檔升級執法辦案管理中心,健全中心運行機製,拓展中心服務功能,富陽中心上榜66個全國建設運行成效突出中心,線上+線下的執法監督管理模式逐步形成。加強執法隊伍建設,堅持三能標準鍛造優秀執法隊伍,出台憲法宣誓儀式規範,組織3批次1486名新晉職幹部、188名新入職民警開展憲法宣誓;聚焦實戰需求,組織開展紅藍對抗演練、執法技能培訓、法律應用能力比武等活動25期,覆蓋民警9000餘人次;落實負責人出庭應訴製度,全年負責人出庭應訴177案次、出庭率100%加強普法宣傳,高標準建設白塔禁毒教育館、反詐專列專線等普法陣地,高規格組織宋韻清河坊·無毒雲共享”“全國交通安全日係列宣傳活動,高頻次舉辦網絡安全、電信詐騙等專題普法講座200餘場,提升全民法治意識。

二、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法治理念仍待提升。個別警種和民警法律素養和法治觀念薄弱,運用法治方式開展工作能力不強。比如,在辦理一些團夥性、涉眾型案件中打擊不夠精準,執行寬嚴相濟司法政策有一定偏差;個別案件辦理存在辦案拖拉,忽視社會效果,以引發複議訴訟和信訪投訴。

(二)執法機製仍待優化。刑事執法方麵,雖然警種為主、派出所為輔的辦案模式已經初步形成,但不少地方配套機製尚不完善,警種與派出所之間還未全麵形成協作合力;行政監管方麵,存在不同警種、不同層級的多頭監管、重複監管現象,跨部門聯合檢查、信用監管等新型監管機製的成效發揮還不明顯。

(三)法治基礎仍待夯實。重大行政決策、公平競爭審查存在法製部門單獨承擔情況,缺乏內部統籌和第三方專業機構參與;行政裁量權基準製度覆蓋麵有待拓寬,仍然局限於行政處罰領域,尚未覆蓋到行政強製、行政檢查;法製機構設置未實現警種全覆蓋,法製部門力量配置比較薄弱。

三、2023年重點工作

(一)持續健全執法製度指引。圍繞亞運安保,聚焦交通運輸、危化物品管理等重點領域,加大製度供給,運用法治方式解決實際問題。編製亞運安保執法手冊,完善覆蓋各領域、各環節、各要素執法指引,形成執法規範體係。

(二)持續夯實規範執法基礎。聚焦執法能力短板弱項,攻堅補強業務警種監督指導、中層幹部主辦案件、法製民警審核把關和一線民警日常執法四種能力,夯實規範執法基礎。推行中層幹部辦案負麵清單,落實市局季考和分局、縣(市)局雙月考常態法律知識測試,打造高素質辦案梯隊。

(三)持續優化執法監督管理。深化執法監督管理閉環,線下實體運作執法監督管理委員會和執法辦案管理中心,線上迭代智慧法製平台,推廣運行執法管理標準化體係,提升執法監督管理的智能化水平。

(四)持續優化執法方式方法。落實柔性理性和包容審慎執法機製,抓好首違不罰” “輕微不罰”“優駕容錯等工作舉措落地,推行雙隨機、一公開監管模式,引導民警轉變執法方式,實現執法的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有機統一。

 

 

  


 

 

 

 

 

 

 

 

 

 

 

 

 

 

 

 

 

 

 

 

 

 

 

 

 

 

  

 



來源:公安局 時間:2023-02-24 16:02:18 閱讀量:

 

2022年,市公安局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學習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篤學踐行習近平法治思想,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總體部署,持續打造公安執法規範化建設金名片,公安工作法治化水平和執法公信力顯著提升。有關情況報告如下:

一、主要舉措和成效

(一)全麵履行法治建設第一責任。切實履行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將市委市政府法治杭州工作任務細化分解,納入到年度公安工作任務清單,明確責任單位、目標要求、進度安排,與公安業務工作融合推進。主要領導親自研究推進法治建設,嚴格執行領導幹部學法規定,開展集體學法18次,主持黨委會研究法治建設議題6個,對公安法治工作批示45次,批辦信訪案件262件。實體運作一把手任主任的執法監督管理委員會,牽頭推進法治公安建設,市縣兩級公安機關共召開委員會會議118次,及時解決法治建設中遇到的問題。

(二)全力護航經濟社會發展。服務疫情防控,完整準確高效落實疫情防控階段性要求,組建市區兩級百支流調戰隊,研發四碼一屏、流調排查應用等數字防疫工具,以快製快完陽性病例流調,排查密接26.2萬人次,助力全市以最短時間、最小代價控製疫情。優化營商環境,圍繞市委市政府穩進提質大局,出台公安打造一流營商環境50項措施、服務保障穩住經濟大盤25項措施、32項便民服務措施,全麵構建起線上一網通辦、線下一窗通辦政務服務格局,全年網辦量超4600萬次,比例達86.1%,相關經驗做法被國務院辦公廳和國家發改委專欄刊登。嚴打違法犯罪,堅持以最硬的拳頭保民安護民利,四專兩合力防範打擊治理電信網絡詐騙,常態化推進掃黑除惡鬥爭,強勢整治環食藥領域違法犯罪,統籌開展除險保安、夏季治安打擊整治百日行動和城郊結合部社會治安綜合整治,營造持續安全穩定的社會治安環境。

(三)全力推進公安數字法治。貫徹省市數字化改革及省廳公安大腦建設部署,聚焦整體智治、協同高效目標,上線運行、迭代升級40餘個重大應用,以數字技術賦能法治建設。其中,主導建設的智慧安保指揮平台、大型交通樞紐協同智治應用,有力提升重點部位數字化治理能力,獲評全省數字化改革最佳應用;案件碼應用,實現對犯罪嫌疑人全辦案周期的數字化監管,獲評全省數字法治好應用;涉網新型犯罪預防應用,構建起電詐預警、勸阻、攔截處置閉環,助力全市電詐案件立案數、案損量同比雙下降;互聯網遠程辦案平台,有力破解疫情常態化下遠程取證難題,為民警提供遠程取證服務4000餘次,大量節約辦案經費。

(四)全力提升規範執法水平。堅持規範製度先行,聚焦疫情防控、涉企案件等重點執法領域製定執法細則,針對常見公安執法執勤場景編製執法言行指引,積極打造具有杭州特色的語言+行動執法規範體係。加強行政規範性文件管理,對2件提交市政府審議、1件市局製定規範性文件開展合法性審查,對19件存量規範性文件開展清理,對1件提出廢止意見。堅持強化內部執法監督,高效運行智慧法製平台,每季開展執法質量考評,采用常態巡查和突出頑疾整治相結合的方式,組織開展涉案警情大體檢、重點案件大排查、涉案財物大起底、執法安全大檢查四大行動及時消除執法隱患。堅持主動接受公眾監督,嚴格執行行政執法三項製度,全年公開行政處罰決定書5.3萬餘份,推送案件進程信息26萬餘條;把行政複議訴訟作為接受監督、改進工作的重要抓手,不斷提高複議應訴工作質量,市局本級及直屬部門未發生複議撤變、訴訟敗訴案件。

(五)全力推進執法方式改革創新。推行柔性執法,出台工作指引,推出治安管理、網絡安全管理、出入境管理領域46項輕微違法不罰事項,升級交通管理優駕容錯措施,免罰事項拓展至15項,打造剛性+柔性謙抑執法樣板。推行互聯網+監管依托全省平台,設置公安機關檢查事項5項、任務634個,開展雙隨機、一公開檢查16765次,公安機關檢查事項覆蓋率、任務完成率均達100%,掌上執法率達99.97%。堅持一件事理念,會同應急、市場監管等部門設置聯合監管事項8項,參與跨部門抽查任務189個,跨部門監管率同比增長6.41%,最大程度減少對企業正常生產經營的幹擾。推行集約辦案,高效運行執法辦案管理中心,剛性落實派出所刑事辦案負麵清單機製,深化政法一體化單軌製辦案,逐步形成專業集約、快慢分道、政法一體的現代執法辦案模式。年內,全市業務警種辦案率達69.9%,行政、刑事案件快辦率分別達76.7%26.4%,單軌製辦案率超95%

(六)全力夯實法治建設基礎。提檔升級執法辦案管理中心,健全中心運行機製,拓展中心服務功能,富陽中心上榜66個全國建設運行成效突出中心,線上+線下的執法監督管理模式逐步形成。加強執法隊伍建設,堅持三能標準鍛造優秀執法隊伍,出台憲法宣誓儀式規範,組織3批次1486名新晉職幹部、188名新入職民警開展憲法宣誓;聚焦實戰需求,組織開展紅藍對抗演練、執法技能培訓、法律應用能力比武等活動25期,覆蓋民警9000餘人次;落實負責人出庭應訴製度,全年負責人出庭應訴177案次、出庭率100%加強普法宣傳,高標準建設白塔禁毒教育館、反詐專列專線等普法陣地,高規格組織宋韻清河坊·無毒雲共享”“全國交通安全日係列宣傳活動,高頻次舉辦網絡安全、電信詐騙等專題普法講座200餘場,提升全民法治意識。

二、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法治理念仍待提升。個別警種和民警法律素養和法治觀念薄弱,運用法治方式開展工作能力不強。比如,在辦理一些團夥性、涉眾型案件中打擊不夠精準,執行寬嚴相濟司法政策有一定偏差;個別案件辦理存在辦案拖拉,忽視社會效果,以引發複議訴訟和信訪投訴。

(二)執法機製仍待優化。刑事執法方麵,雖然警種為主、派出所為輔的辦案模式已經初步形成,但不少地方配套機製尚不完善,警種與派出所之間還未全麵形成協作合力;行政監管方麵,存在不同警種、不同層級的多頭監管、重複監管現象,跨部門聯合檢查、信用監管等新型監管機製的成效發揮還不明顯。

(三)法治基礎仍待夯實。重大行政決策、公平競爭審查存在法製部門單獨承擔情況,缺乏內部統籌和第三方專業機構參與;行政裁量權基準製度覆蓋麵有待拓寬,仍然局限於行政處罰領域,尚未覆蓋到行政強製、行政檢查;法製機構設置未實現警種全覆蓋,法製部門力量配置比較薄弱。

三、2023年重點工作

(一)持續健全執法製度指引。圍繞亞運安保,聚焦交通運輸、危化物品管理等重點領域,加大製度供給,運用法治方式解決實際問題。編製亞運安保執法手冊,完善覆蓋各領域、各環節、各要素執法指引,形成執法規範體係。

(二)持續夯實規範執法基礎。聚焦執法能力短板弱項,攻堅補強業務警種監督指導、中層幹部主辦案件、法製民警審核把關和一線民警日常執法四種能力,夯實規範執法基礎。推行中層幹部辦案負麵清單,落實市局季考和分局、縣(市)局雙月考常態法律知識測試,打造高素質辦案梯隊。

(三)持續優化執法監督管理。深化執法監督管理閉環,線下實體運作執法監督管理委員會和執法辦案管理中心,線上迭代智慧法製平台,推廣運行執法管理標準化體係,提升執法監督管理的智能化水平。

(四)持續優化執法方式方法。落實柔性理性和包容審慎執法機製,抓好首違不罰” “輕微不罰”“優駕容錯等工作舉措落地,推行雙隨機、一公開監管模式,引導民警轉變執法方式,實現執法的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有機統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