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西湖分局
時間:2024-12-23 16:3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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蔣村派出所在辦理案件與接處警及巡邏過程中,發現一批非涉案財物(明細詳見附件),均未找到這些非涉案財物的所有人,根據相關法律規定,望該非涉案財物的合法所有人在公告十二個月內持合法手續,身份證明文件到我杭州市西湖區分局蔣村派出所領取(聯係單位蔣村派出所:0571-81022350/0571-81022351)。
本公告後十二個月內無人認領的,我所將按法律有關規定對上述非涉案財物按照無主處理,依法進行變賣、拍賣或銷毀,將所得上繳國庫。
蔣村派出所
2024年12月18日
序號 | 拾遺時間 | 拾遺物品 |
1 | 2020年8月31日 | 人民幣16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