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上城分局
時間:2024-12-23 17:2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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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建華:
因你拒不按要求遷出登記在杭州市上城區采荷紅菱新村的戶口,根據《浙江省常住戶口登記管理規定》第五十六條、第五十七條及第一百三十六條之規定,本所於2024年12月23日已將朱建華的戶口遷至杭州市上城區慶菱路23號。請及時攜帶居民戶口簿到本所辦理相關手續。
如不服本所該遷移戶口行為,可以自收到本告知書之日起六十日內向上城區人民政府申請行政複議,或者自收到本通知書之日起六個月內依法向上城區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本公告期限為10日。
采荷派出所
2024年12月23日
聯係地址:杭州市上城區凱旋路33號
聯係電話:869956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