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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號: 749492940/2020-04504 公開方式: 主動公開
發文字號: 杭政辦函〔2020〕51號 成文日期: 2020-11-26
發文機關: 市應急管理局(市安委辦) 發布日期: 2020-11-26
體裁分類: 主題分類: 應急
杭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杭州市地質災害防治能力提升三年行動計劃(2020—2022年)的通知
發布日期: 2020-11-27  15:35 瀏覽次數: 來源:辦公室

杭政辦函〔2020〕51號


各區、縣(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各直屬單位:

《杭州市地質災害防治能力提升三年行動計劃(2020—2022年)》已經市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杭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2020年11月26日


杭州市地質災害防治能力提升三年行動計劃(2020—2022年)


為進一步鞏固我市地質災害隱患綜合治理“除險安居”三年行動成果,全麵提高我市地質災害防治能力現代化水平,根據《浙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浙江省地質災害“整體智治”三年行動方案(2020—2022年)的通知》(浙政辦發〔2020〕43號)精神,結合我市實際,製定本行動計劃。

一、總體要求

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於防災減災工作係列指示精神,堅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發展思想,圍繞“不死人、少傷人、少損失”總目標,加快建立與杭州經濟社會發展相適應的地質災害風險管控體係,深入推進地質災害防治數字化、智慧化轉型,不斷完善我市地質災害防治體係,為“平安杭州”“美麗杭州”建設和高水平推進杭州城市治理現代化提供地質環境安全保障。

二、工作目標

以全市域地質災害風險普查為基礎,以地質災害防治智慧管理建設為抓手,以地質災害風險識別防控為核心,構建完善地質災害防治基礎數據庫和風險防控“一張圖”,建立深化地質災害監測、風險預警預報和應急會商指揮平台,進一步完善和規範地質災害綜合防治體係,到2022年,我市地質災害防治工作完成從單部門應對向多部門聯動轉變、從人防向人防技防智防並重轉變、從隱患點治理向風險區管控轉變,實現全市域地質災害風險預警預報智能化、應急響應標準化、日常管理精細化,最大程度地維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

三、主要任務

(一)推進地質災害智慧管理能力建設,建設地質災害管理“一張網”。

1.建設目標。建立全市標準統一、運作高效、安全便捷、上通下達、信息齊全的地質災害智慧管理網絡係統,實現地質災害相關數據互聯互通、資源共享,實行地質災害全天候、全區域、全方位、全流程動態管理,全麵提升我市地質災害智慧管理能力。

2.建設內容。整合規劃服務、項目監管、監測預警、專家會商、應急指揮、查詢統計、群測群防、防禦報告等地質災害綜合信息數據,統一規劃設計,市、區縣(市)分級、分年度建設,形成縱向到區、縣(市),橫向到市地質災害防治工作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的地質災害智慧管理網絡,實現“1(市)+7(蕭山區、餘杭區、富陽區、臨安區、桐廬縣、淳安縣、建德市)”的管理模式和“1(風險預警預報)+N(其它功能)”的多功能模式。

3.時間安排。2020年,完成地質災害智慧管理項目設計招標;2021年,完成地質災害智慧管理項目設計和任務分解,風險預警預報功能模塊在主汛期前投入使用;2022年,基本實現動態監測數據“一張網”集成應用,完成地質災害管理“一張網”建設。

[責任單位: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牽頭,市財政局、市應急管理局、市氣象局、市林水局配合,各區、縣(市)政府、管委會具體落實]

(二)推進地質災害數字應用能力建設,建立基礎數據“一個庫”。

1.建設目標。整合地質災害防治各類數據,建立基礎數據庫,滿足地質災害風險會商、研判、預警、響應及巡查、排查、治理等全過程、各環節數據需求,全麵提升我市地質災害數字應用能力。

2.建設內容。基於地質災害防治各項數據的收集、梳理和分析,確定數據庫構架和格式標準;建立涵蓋風險防範區和隱患點、專業監測點、降雨動態數據、避險預案、治理工程、典型案例、群測群防員名單和風險調查評價等內容的地質災害管控基礎數據庫。

3.時間安排。2020年,對全市地質災害防治數據進行收集、梳理、分析;2021年,確定數據庫構架和格式標準,建成風險防範區和隱患點等8類數據庫;2022年,進一步完善風險調查評價數據庫,實現數據更新的常態化管理。

[責任單位: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牽頭,市應急管理局、市氣象局、市林水局配合,各區、縣(市)政府、管委會具體落實]

(三)推進地質災害風險識別能力建設,編製風險管控“一張圖”。

1.建設目標。以縣級地質災害風險普查和鄉鎮(街道)地質災害風險調查評價數據為基礎,編製集地質災害防禦和風險管控數據於一體的綜合防禦要素基本信息圖,全麵提升我市地質災害風險識別能力。

2.建設內容。結合我市第一次自然災害綜合風險普查工作,全麵開展重點區、縣(市)1∶50000地質災害風險普查和鄉鎮(街道)1∶2000地質災害風險調查評價,劃定地質災害風險防範區,查明風險隱患和受威脅人員,完成全市地質災害風險“一張圖”編製。

3.時間安排。2020年,啟動臨安區1∶50000地質災害風險普查,以及全市27個重點鄉鎮(街道)的1∶2000地質災害風險調查評價工作;2021年,啟動上城區、西湖區、濱江區、蕭山區、餘杭區、富陽區、桐廬縣、淳安縣、建德市9個區、縣(市)的1∶50000地質災害風險普查,以及全市32個重點鄉鎮(街道)的1∶2000地質災害風險調查評價工作;2022年,完成上述10個區、縣(市)的1∶50000地質災害風險普查,完成不少於60%或36個重點鄉鎮(街道)的1∶2000地質災害風險調查評價。

[責任單位: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牽頭,市氣象局、市應急管理局、市林水局配合,各區、縣(市)政府、管委會具體落實]

(四)推進地質災害應急響應能力建設,建設預警指揮“一平台”。

1.建設目標。建設縱向暢通、橫向協同的汛期地質災害風險預警預報和防禦會商決策指揮工作平台。通過建立地質災害閾值預警模型、編製鄉村應急預案、推演相關曆史案例、彙集巡查排查信息、實時上傳各類動態監測點數據,完成信息集成、分析、研判、決策,為地質災害風險預警和應急指揮提供有力支撐,全麵提升我市地質災害應急響應能力。

2.建設內容。建立地質災害閾值預警模型;編製誘發地質災害的雨量風險圖,開發風險預警預報功能模塊,生成地質災害風險預警提示單和地質災害動態信息報表(以下簡稱“一單一表”);按“一鎮一預案、一村一手冊、一戶一卡片”的要求編製地質災害風險防範區鄉鎮、行政村及受威脅群眾應急避險預案和應急工作手冊;完成全市地質災害案例彙總。

3.時間安排。2020年,完成重點鄉鎮(街道)應急避險預案編製,開發風險預警預報功能模塊,生成“一單一表”;2021年,完成一般鄉鎮(街道)應急避險預案編製,以區、縣(市)為單位建立風險預警模型;2022年,建立過程降雨、短曆時降雨與預警值修正模型。

[責任單位: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牽頭,市應急管理局、市氣象局、市林水局配合,各區、縣(市)政府、管委會具體落實]。

(五)推進地質災害基層基礎防治能力建設,實現綜合防治“一體係”。

1.建設目標。加強地質災害綜合規劃、監測防控、防災責任、防治隊伍、宣傳培訓等工作,建立源頭把控、規範管理、責任明確、群專結合、社會參與的地質災害防治保障體係,全麵提升我市地質災害基層基礎防治能力。

2.建設內容。組織編製並實施地質災害防治“十四五”規劃和年度地質災害防治方案;完成不少於71個地質災害專業監測點和不少於150個雨量監測站的建設;完成103處地質災害隱患點綜合治理,對新增隱患點實行“即查即治”。進一步明確地質災害防治工作責任,加強地質災害群測群防員(網格員)隊伍建設, 建立地質災害防禦和工程治理專家庫。貫徹落實新修訂的《浙江省地質災害防治條例》,編製地質災害應急工作指南和地質災害防禦科普手冊,開展覆蓋地質災害易發區鄉鎮(街道)的地質災害宣傳進校進村活動,持續提高防災意識。

3.時間安排。2020年,完成地質災害防治“十四五”規劃編製招標工作;完成33個地質災害專業監測點建設和75處地質災害隱患點綜合治理;地質災害宣傳進村活動覆蓋全部重點鄉鎮(街道)。2021年,完成地質災害防治“十四五”規劃編製並實施,按計劃完成23個地質災害專業監測點建設和18處地質災害隱患點綜合治理;地質災害宣傳進校進村活動覆蓋全部一般鄉鎮(街道)和50%的中小學。2022年,完成15個地質災害專業監測點建設和10處地質災害隱患點綜合治理;地質災害宣傳進校活動覆蓋所有中小學。全市新增雨量監測站由市氣象局會同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按年布點並落實。

[責任單位: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牽頭,市應急管理局、市氣象局、市建委、市交通運輸局、市林水局、市教育局、市農業農村局配合,各區、縣(市)政府、管委會具體落實]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市地質災害防治工作領導小組(以下簡稱領導小組)要加強對全市地質災害防治能力提升三年行動計劃(2020—2022年)(以下簡稱三年行動)的組織領導,積極發揮好統籌協調作用。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具體負責三年行動的組織、實施、指導以及督察、考核等工作。各地各部門要做好日常地質災害防治和三年行動各項工作的協調和銜接,確保相互促進。

(二)加強責任落實。各區、縣(市)政府、管委會對本轄區地質災害防治工作承擔主體責任,切實落實部門和基層責任,分解工作任務,明確工作目標和時間節點,確保工作責任和工作措施落地落實,確保各項目標任務高質量完成。

(三)加強政策保障。市、區縣(市)兩級財政要統籌做好財政預算安排,切實保障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經費,確保全市三年行動各項任務順利完成。要以群眾安全為底線,結合實際,製定切實可行的避讓搬遷補助政策,落實好地質災害防治經費;建立完善地質災害防治相關工程的立項審批和招投標綠色通道,簡化審批程序和招投標環節,強化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的各項政策保障。

(四)加強監督考核。實行全市三年行動季度通報、年度考核製度,將1∶50000地質災害風險普查、1∶2000地質災害風險調查評價及“一張網”建設等工作列入全市2020年督查檢查考核年度計劃,按照年度目標任務要求加大督促和推進力度,確保按期完成;市和區、縣(市)規劃和自然資源部門要嚴格履行監管責任,加強對三年行動工作開展情況的監督檢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