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政府信息公開 > 政府信息公開目錄 > 法規文件 > 政策解讀 > 文字解讀
索引號: 749492940/2020-04516 公開方式: 主動公開
發文字號: 杭應急〔2020〕28號 有效性: 有效
發文機關: 市應急管理局(市安委辦) 發布日期: 2020-11-30
規範性文件登記號: ZJAC70-2020-0002 主題分類: 政務綜合類
關聯類型 政策原文 >> 圖解>> 征求意見采納情況>> 體裁分類: 其他
關於《杭州市應急管理局關於公布2020年度行政規範性文件清理結果的通知》的政策解讀
發布日期: 2020-11-30  11:45 瀏覽次數: 來源:市應急管理局

一、製定背景

根據《浙江省行政規範性文件管理辦法》(省政府令第372號)規定,製定機關應當每隔兩年對本機關製定的行政規範性文件組織全麵清理。市應急管理局組建兩年以來,隨著法律、法規、規範性文件的修改和行政管理體製的改革,於今年對本局行政規範性文件進行清理確有必要。通過全麵梳理、查找規範性文件與法律法規、上級文件之間存在的明顯不適應、不一致等問題,及時修改完善、更新規範性文件,從源頭上保證執法監管依據合法、合理和有效。

二、主要內容

此次規範性文件清理,對市應急管理局8個行政規範性文件進行了清理,其中4個規範性文件繼續有效,4個規範性廢止。詳見列表:

序號

文件名稱

文號

清理結果

1

杭州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關於印發《杭州市勞務派遣安全管理規定》的通知

杭安監管〔2012〕6號

繼續有效

2

杭州市應急管理局關於印發《杭州市安全生產行政處罰裁量基準》的通知

杭應急法規〔2019〕18號

繼續有效

3

杭州市應急管理局關於印發《杭州市工礦商貿行業領域安全生產舉報獎勵實施辦法》的通知

杭應急〔2019〕 19號

繼續有效

4

杭州市應急管理局關於進一步提升製造業企業危險化學品使用安全生產條件的通知

(杭應急〔2020〕21號)

繼續有效

5

杭州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關於印發《杭州市危險化學品單位人員安全生產從業條件管理規定》的通知

杭安監管審批〔2012〕52號

廢止

6

杭州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關於印發《杭州市安全評價機構信用評價管理辦法》的通知

杭安監管法規〔2013〕164號

廢止

7

杭州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關於印發《杭州市安全生產行政處罰裁量基準(試行)》的通知

杭安監管法規〔2015〕113號

廢止

8

杭州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關於印發《杭州市工礦商貿行業領域安全生產舉報獎勵實施辦法》的通知

杭安監管辦〔2016〕51號

廢止

三、解讀單位

杭州市應急管理局

解讀人:丁璐丹

聯係電話:0571-852596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