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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號: 749492940/2020-04564 公開方式: 主動公開
發文字號: 杭應急〔2020〕29號 有效性: 有效
發文機關: 市應急管理局(市安委辦) 發布日期: 2020-12-28
規範性文件登記號: ZJAC70-2020-0003 主題分類: 安全
關聯類型 政策原文 >> 圖解>> 征求意見采納情況>> 體裁分類: 其他
關於《杭州市樓宇綜合管理型企業三級安全生產標準化評定標準(試行)》等3個三級安全生產標準化評定標準的政策解讀
發布日期: 2020-12-28  10:56 瀏覽次數: 來源:市應急管理局

一、製定背景

近年來,隨著杭州市產業規劃與布局的調整,原主城區內的生產製造企業逐步外遷,樓宇經濟發展迅速,安全生產

工作也呈現了新的特點。由於樓宇的業主多樣化,安全主體責任不清晰、安全管理水平參差不齊的現象較為普遍,給安全生產帶來了負麵影響。目前各專業評定標準都是針對有具體生產設施、作業活動的企業,樓宇企業因其特殊性,由於無適用的標準,在開展安全生產標準化達標建設中,實際效果往往不盡如人意,存在“兩張皮”的現象。

為有效推進樓宇企業的安全生產標準化達標工作,以“樓宇經濟”標準化評審為亮點推進安全生產標準化提質增效,推動企業主體責任落實,依據《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基本規範》(GB/T 33000-2016)及原安監總局頒布的相關行業安全生產標準化評定標準,我局特組織製定了《杭州市樓宇綜合管理型企業三級安全生產標準化評定標準(試行)》等3個三級安全生產標準化評定標準。

二、主要內容

根據樓宇企業特點,我局分別製定了樓宇綜合管理型、樓宇生產及科研型、樓宇貿易辦公型三類企業三級安全生產標準化評定標準。

1、杭州市樓宇綜合管理型企業三級安全生產標準化評定標準:

(1)本評定標準適用於杭州市樓宇綜合管理型企業(如樓宇綜合管理、園區綜合管理服務、商業綜合體管理服務等非生產性樓宇或園區管理企業,不含住宅物業管理企業),根據《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基本規範》(GB/T 33000-2016)開展安全生產標準化自評、申請、外部評審及各級應急管理部門監督審核等相關工作。

(2)本標準共有8項一級要素、27項二級要素、92項考評標準。

2、杭州市樓宇生產及科研型企業三級安全生產標準化評定標準:

(1) 本評定標準適用於杭州市樓宇生產及科研型企業(如樓宇內進行軟件開發、樣品調試、組裝改裝等涉及設備設施種類相對單一、數量較少的企業,不包含設有生物化學實驗室類企業),根據《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基本規範》(GB/T 33000-2016)開展安全生產標準化自評、申請、外部評審及各級應急管理部門監督審核等相關工作。

(2)本標準共有8項一級要素、27項二級要素及75條企業達標標準。

3、杭州市樓宇貿易辦公型企業三級安全生產標準化評定標準:

(1)本評定標準適用於杭州市樓宇貿易辦公型企業(如集團總部、互聯網和相關服務、貿易、軟件和信息技術服務以及各類設計開發等非製造型企業),根據《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基本規範》(GB/T 33000-2016)開展安全生產標準化自評、申請、外部評審及各級應急管理部門監督審核等相關工作。

(2)本標準共有8項一級要素、27項二級要素、63項考評標準。

三、解讀單位

杭州市應急管理局

解讀人:沈曉琦

聯係電話:0571-88191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