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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號: 749492940/2020-04275 公開方式: 主動公開
發文字號: 成文日期: 2020-05-29
發文機關: 市應急管理局(市安委辦) 發布日期: 2020-05-29
體裁分類: 主題分類: 應急
關於市政協十一屆四次會議提案495號的協辦意見
發布日期: 2020-05-29  17:05 瀏覽次數: 來源:辦公室

市住保房管局:

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杭州市第十一屆委員會第四次會議提案495號《關於將物業企業納入社會公共防控體係的建議》(以下簡稱《建議》)收悉。我局高度重視,經研究,提出如下協辦意見:

在此次疫情防控工作中,在市委市政府的統一領導部署下,物業企業積極參與社區聯防聯控,有效彌補了社區防控力量不足,為“外防輸入、內防擴散”築起一道堅實防線,確實為疫情防控工作起到了積極作用。

物業管理活動由《物業管理條例》予以規範,其主管部門為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目前,國家應急管理的相關法律法規、規章製度中,均沒有明確提起物業服務企業參與應急管理的內容。

按照市領導指示要求,我局正在開展《杭州市突發事件應對管理條例》立法可行性調研,我局將會積極吸收考慮《建議》有關內容。

此複。

杭州市應急管理局

2020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