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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號: 749492940/2021-04559 公開方式: 主動公開
發文字號: 杭政辦函〔2021〕30號 有效性: 有效
發文機關: 市應急管理局(市安委辦) 發布日期: 2021-05-27
規範性文件登記號: ZJAC01-2021-0009 主題分類: 應急
關聯類型 文字解讀 >> 圖解>> 征求意見采納情況>> 體裁分類: 意見
杭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建立健全應急物資儲備管理體係的實施意見
發布日期: 2021-06-07  10:39 瀏覽次數: 來源:杭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各區、縣(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各直屬單位:

為規範我市應急物資儲備管理工作,增強應急物資保障能力,提高應對處置重大突發事件水平,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自然災害救助條例》等法律法規、省委省政府關於推進防災減災救災體製機製改革有關要求及《杭州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杭州市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的通知》(杭政函〔2018〕9號)精神,經市政府同意,現就進一步建立健全我市應急物資儲備管理體係工作提出如下意見。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加強應急物資保障體係建設的重要論述,圍繞構建“大安全、大應急、大減災”體係要求,紮實做好應急物資儲備的規劃、采購、儲存及調撥使用等各環節管理工作,不斷提高應對各類重大突發事件的物資保障能力,形成職責清晰、運行規範、規模適度、保障有力的應急物資保障體係,最大限度減少各類災害事故造成的損失,有效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為維護社會和諧穩定、促進經濟發展提供強有力的支撐。

二、基本原則

(一)統籌管理、分級負責。堅持“一個盤子”統攬,市、區縣(市)分級負責、分級儲備、屬地為主、統一調度。市級應急物資主要用於應對全市重大突發事件緊急需求的應急調度。市級有關部門按照各自職責,承擔市級各類應急物資儲備任務。各區、縣(市)承擔本級應急物資儲備任務,負責建立配套的應急物資儲備製度和管理體係。

(二)適度完備、重點突出。各級有關部門要針對本地頻發、影響大的突發事件,綜合評估其風險程度,按“先急後緩、保證重點”的原則,科學確定各類應急物資儲備品種、結構、數量、儲備方式和區域布局,確保儲備規模與區域人口數量、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相匹配。

(三)形式多樣、注重實效。探索將社會儲備納入政府應急物資儲備管理範疇,通過政府儲備、商業儲備和社會儲備相結合的方式,拓寬緊急狀態下應急物資供應渠道,逐步構建多元、完整、覆蓋全市的應急物資儲備體係。

(四)完善機製、共用共享。建立和完善緊急狀態下應急物資緊急采購機製,調撥、配送和使用聯動機製,跨地區、跨行業、跨部門合作機製,公路、鐵路、航空聯動機製,以及民間應急物資和運輸能力緊急征用和補償機製,實現應急資源共用共享。

三、職責分工

各責任部門要結合工作實際,按照有關規定、職責和任務,負責落實本部門主管範圍內的應急物資儲備、使用、更新和日常管理工作。

(一)自然災害應急物資儲備。

1.防汛防台抗旱(抗雪防凍)應急物資儲備。主要儲備應對嚴重洪澇、幹旱、台風、低溫冰凍、雪災等災害性天氣開展災害防範和應急處置所需要的應急物資。由市應急管理局牽頭,會同市林水局、市城管局、市建委研究製定儲備標準和計劃,並負責組織落實。

2.地震地質災害應急物資儲備。主要儲備應對突發地震、地質災害開展防災搶險、傷員搶救、救助受災群眾所需要的應急物資。由市應急管理局會同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研究製定儲備標準和計劃,並負責組織落實。

3.森林防火應急物資儲備。主要儲備應對突發森林火災開展防火救災、轉移安置人員、保護重要目標、救助受災群眾所需要的應急物資。由市應急管理局牽頭,會同市林水局、市農業農村局研究製定儲備標準和計劃,並負責組織落實。

(二)安全生產應急物資儲備。

1.工貿企業及危化礦山應急物資儲備。主要儲備應對各類工貿企業、礦山及易燃易爆物品和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運輸、儲存等領域突發事件開展搶險救援行動所需要的工具、設備、器材等應急物資。由市應急管理局牽頭,會同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市消防救援支隊研究製定儲備標準和計劃,並負責組織落實。

2.建設工程應急物資儲備。主要儲備應對建築施工領域突發事件開展應急處置所需要的專業工具、設備、器材等應急物資。由市建委牽頭,會同市應急管理局研究製定儲備標準和計劃,並負責組織落實。

3.道路和水路交通應急物資儲備。主要儲備應對各類交通安全事故開展搶險救援行動所需要的設備、器材、防護用具等應急物資。由市交通運輸局牽頭,會同市公安局、市應急管理局、市消防救援支隊研究製定儲備標準和計劃,並負責組織落實。

4.消防應急物資儲備。主要儲備應對各類消防安全事故開展搶險救援行動所需要的工具、設備、器材等應急物資。由市消防救援支隊牽頭,會同市應急管理局研究製定儲備標準和計劃,並負責組織落實。

(三)社會管理應急物資儲備。

1.公共衛生突發事件應急物資儲備。主要儲備應對重大傳染病疫情、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品安全和職業危害、動物疫情等嚴重影響公眾健康和生命安全的公共衛生事件開展調查處理和醫療救治所需要的藥品和醫療器械等應急物資。由市衛生健康委員會牽頭,會同市經信局研究製定儲備標準和計劃,並負責組織落實。

2.公共安全突發事件應急物資儲備。主要儲備應對恐怖襲擊事件、民族宗教事件、經濟安全事件、涉外突發事件和群體性事件等社會安全事件開展應急處置所需要的器械、裝備等應急物資。由市公安局牽頭,會同市應急管理局、市消防救援支隊研究製定儲備標準和計劃,並負責組織落實。

3.生活類救災物資儲備。主要儲備用於緊急搶救和轉移安置突發事件受災人員,以及滿足受災人員基本生活保障的各類物資。由市應急管理局牽頭,會同市商務局、市財政局研究製定儲備標準和計劃,並負責組織落實。

四、儲備標準

(一)“市—縣—鄉—村”四級應急物資儲備。市級應急物資儲備品種參照《應急物資分類及編碼》(GB/T 38565-2020)、《應急保障重點物資分類目錄(2015年)》(發改辦運行〔2015〕825號)以及省市有關文件等確定,數量以各災種應急處置預案響應啟動時所規定的數量為基準,應當至少滿足1個區、縣(市)應急救援和受災群眾安置需要。區、縣(市)應急物資儲備的品種和數量,應當能夠滿足當地突發事件三級響應狀態下應對處置工作需要。鄉鎮(街道)和村(社區)在建設本級避災安置場所、完善應急物資儲備工作的同時,還應掌握本地企事業單位和團體組織中可用於搶險救災的應急物資信息,供緊急調度時參考。市級應急物資儲備應視情況下移,向多災易災地區分散儲備,以提高調運、分配和發放時效。

(二)專業應急救援隊伍裝備物資配備。相關部門組建管理的專業應急救援隊伍遂行專業應急救援任務所需裝備和物資,由本部門負責配備。

(三)社會應急救援力量應急物資儲備。將有資質和能力從事自然災害、危險化學品事故、森林火災、工程事故等突發事件處置的應急救援力量的應急物資儲備,納入各級應急物資管理體係。由市應急管理局牽頭,會同市消防救援支隊、武警杭州市支隊、市紅十字會以及社會公益救援組織,研究確定物資儲備的品種、數量、存儲地點,明確管理責任並指導落實。市、區縣(市)可以通過應急管理及安全生產專項資金扶持或采取購買服務等方式給予適當支持。

五、管理機製

(一)部門會商製度。建立全市應急物資儲備工作重大事項部門會商製度。會商會議由市政府分管領導或委托市應急管理局主要領導主持召開,有關責任部門分管領導參加。會商會議主要負責研究全市應急物資儲備管理工作的重大問題,審核全市應急物資儲備規劃、年度市級應急物資儲備計劃,統一組織全市應急物資的使用調配,統籌規劃全市應急物資倉儲場地布局等事項,並形成會商意見和決策。

(二)計劃論證製度。建立年度應急物資儲備計劃論證製度。每年第三季度,由市應急管理局牽頭組織有關責任部門,針對年度突發事件處置工作的特點和要求,對市級應急物資儲備品種、結構、數量、儲備方式和區域布局等情況進行評估論證,在此基礎上製定下年度應急物資儲備計劃,經會商會議審核後報市政府批準下發執行。

(三)物資采儲製度。完善應急物資采儲製度。政府儲備以實物儲備為主,市級有關部門根據年度應急物資儲備計劃,按職責分工組織應急物資采購,進行實物儲備;商業儲備采取實物儲備與產能儲備相結合的方式,由各責任部門與有關應急物資生產或經營企業簽訂儲備協議,明確企業在儲備一定數量實物的同時,保證一定規模的產能儲備,以確保緊急情況下應急物資的生產供應;社會儲備以倡導社會捐助、捐贈應急物資為主,同時鼓勵有條件的單位、家庭和公民個人根據法律規定進行必要的常規應急物資儲備。

(四)儲備監管製度。建立健全應急物資儲備監管製度。每年8月底前,各責任部門將年度應急物資儲備品種、數量、結構、儲備方式、區域布局和消耗情況等信息統一錄入全市應急物資儲備信息數據庫。同時,由市應急管理局牽頭,每年對全市應急物資實物儲備、商業儲備、產能儲備等情況適時組織監督檢查。

六、調撥使用

各責任部門在處置本係統突發事件時,可按照“先近後遠、先主後次、保障急需”和“誰調撥,誰補充;誰征用,誰補償”的原則,對應急物資進行調撥使用。

(一)本級調用。各責任部門在處置本係統突發事件時,可按照有關規定自行調用所儲備的應急物資,事後及時將有關調用信息備案。應急物資使用完畢或報廢處置後應及時歸庫或補充,確保應急物資處於滿庫狀態。

(二)就近調用。當處置突發事件有特別需要時,各專項應急指揮協調機構可依據有關規定並結合應急物資儲備情況,就近調用應急物資,科學組織調度。

(三)統一調用。當突發事件應急響應升級或有特別需要時,由突發事件發生地的區、縣(市)政府或相關應急指揮協調機構向市級指揮協調機構提出市級應急物資使用申請。需跨地區、跨行業、跨部門調用應急物資的,由市應急管理局或市專項應急指揮協調機構實行全市統籌、統一調度。

(四)社會征用。緊急情況下,根據突發事件應急處置需要,可按“先征用、後返還、合理補償”的辦法,向社會和個人征用應急物資。征用物資在使用完畢或突發事件處置結束後,應及時返還,被征用或征用後毀損、丟失的,應依法給予補償。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級人民政府要將應急物資儲備管理體係建設工作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總體規劃,各責任部門要將應急物資儲備管理工作納入本部門工作計劃,切實抓好落實。

(二)加強資金保障。按照現行事權、財權劃分原則,應急物資采購、儲存與調運管理的保障經費由各級政府按規定承擔。應急物資采購原則上采取公開招標方式進行;緊急情況下,由各類突發事件應急物資儲備的牽頭部門提出緊急采購計劃,經市政府批準後按“特事特辦、急事急辦”原則,依法定程序實施緊急采購。緊急采購工作完成後,其采購物資的品種、數量、單價等信息應當在政府網站上公布,接受社會監督。監察、審計部門負責監督檢查經費使用情況。

(三)加強信息保障。強化應急物資信息管理功能,以市應急管理指揮平台為基礎,搭建“涵蓋全麵、結構合理、信息完善”的全市應急物資儲備信息數據庫,實現應急物資的動態管理、有效共享、科學調度。各責任部門要落實專人負責應急物資信息數據的采集、整理和報送工作,確保應急物資儲備信息的完整、準確、及時。

(四)加強隊伍建設。各級各有關部門要加強應急物資保障人員隊伍建設,積極開展崗位培訓和應急演練,不斷提高應急物資儲備管理人才隊伍的素質和水平。建立市應急物資管理專家庫,為應急物資儲備工作重大決策的應急會商、應急處置、評估總結以及日常培訓演練、谘詢服務等提供支持。

本意見自2021年6月26日起施行,由市應急管理局負責牽頭組織實施。


杭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2021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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