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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號: 749492940/2021-04560 公開方式: 主動公開
發文字號: 杭政辦函〔2021〕30號 有效性: 有效
發文機關: 市應急管理局(市安委辦) 發布日期: 2021-06-07
規範性文件登記號: ZJAC01-2021-0009 主題分類: 應急
關聯類型 政策原文 >> 圖解>> 征求意見采納情況>> 體裁分類: 其他
《關於建立健全全市應急物資儲備管理體係的實施意見》政策解讀
發布日期: 2021-06-07  10:43 瀏覽次數: 來源:市應急管理局

一、製定背景

應急物資是應對各類安全風險的有力武器。多一份應急物資保障,就會多一道安全屏障。去年初新冠肺炎疫情暴發初期,由於儲備不足,管理渠道不暢,不少醫務人員的防護服、口罩、醫療器械等物資匱乏,應急物資的調度、儲備以及管理方麵暴露出諸多不足和短板。從我市情況看,繼2019年遭受利奇馬超強台風災害,去年又經曆了新冠肺炎疫情和新安江流域梅汛洪澇災害影響,各級對應急物資我市儲備工作非常關注,迫切要求建立統一高效的保障體係。在去年和今年市兩會上,很多代表委員對做好應急物資儲備管理保障工作非常關注,提出了諸多有益的意見建議。

2020年2月,在中央全麵深化改革委員會第十二次會議上,習近平總書記強調,要健全統一的應急物資保障體係,把應急物資保障作為國家應急管理體係建設的重要內容,按照集中管理、統一調撥、平時服務、災時應急、采儲結合、節約高效的原則,盡快健全相關工作機製和應急預案。

2020年以來,我省先後出台了《浙江省救災物資儲備管理辦法》、《省級應急物資儲備調撥使用管理工作製度》、《浙江省人民政府防汛防台抗旱指揮部關於切實加強防汛防台應急物資儲備工作的通知》等單項文件和規定。我市也相應製定出台了《杭州市救災物資儲備管理實施細則》以及《關於建立救災物資儲備使用管理聯動機製的通知》,對做好應急物資儲備和保障工作,減輕自然災害損失,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起到了積極作用。但上述文件主要是針對應對台風和洪澇災害等自然災害領域,基本沒有涉及安全生產、公共安全和公共衛生等領域的突發事件應急物資保障工作。到目前為止,國家和浙江省級層麵上尚未出台關於應急物資儲備管理體係建設管理方麵的綜合指導性文件。至去年底,國內陸續有個別省份和市縣開始製定和出台應急物資儲備管理指導性文件。

為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健全統一的應急物資保障體係的一係列重要指示,按市深改委提出的任務,市應急部門牽頭,經過多方調研,反複修改,製定了《關於建立健全全市應急物資儲備管理體係的實施意見》,從大應急的角度出發,整合全市現有應急物資保障力量,建立健全應急物資管理體製機製,進一步明確各部門職責權限,建立分級分層應急物資儲備管理體係和標準,確保應急物資保障有序有力,以滿足我市應對各類突發事件需求。

二、政策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

2、《杭州市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

3、《中共浙江省委浙江省人民政府關於推進防災減災救災體製機製改革的實施意見》(浙委發〔2017〕46號)

4、《杭州市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杭政函〔2018〕9號)

三、主要內容

總體思路上,考慮到市級各部門行業之間工作任務、專業分工、物資儲備標準不同,且物資裝備儲備都是條線管理,因此,按照戴市長提出的全市“一個盤子”統攬原則,著眼大應急要求,在市級層麵進行頂層設計,實現統一領導、統籌規劃、分級負責、分類儲備。

運作方式上,建立市應急物資儲備工作重大事項部門會商製度。會商會議由市政府分管領導或委托市應急管理局主要領導擔任召集人,各責任部門和單位分管領導參加會商。會商會議職責包括:研究全市應急物資儲備管理工作的重大問題,審核全市應急物資儲備規劃、年度市級應急物資儲備計劃,統一組織全市應急物資的使用調配,統籌規劃全市應急物資倉儲場地布局等事項並形成會商意見和決策。

具體操作上,實行市、區縣(市)分級負責、分級儲備、屬地為主、統一調度。根據突發事件性質,分成自然災害應急物資儲備、安全生產應急物資儲備、社會管理應急物資儲備三大類,由各責任部門和單位要結合工作實際,按照有關規定、職責和任務,分別負責落實本部門本行業領域的應急物資儲備、使用、更新和日常管理工作。同時把社會儲備納入政府應急物資儲備管理範疇,體製內政府儲備與體製外社會儲備相結合,拓寬緊急狀態下應急物資供應渠道。建立和完善緊急狀態下各類物資的應急動員和應急采購機製,調撥、配送和使用聯動機製。

本《實施意見》出台後,作為市級層麵指導性文件。各類突發事件應急牽頭單位可根據本領域實際情況,製定各自條線的應急物資采購儲備以及調撥配送辦法。

四、解讀機關

杭州市應急管理局

聯係人:王震(局主要負責人)、楊俊和 

政策谘詢電話:0571-852596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