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號: | 749492940/2022-04787 | 公開方式: | 主動公開 |
發文字號: | 杭防辦〔2022〕9號 | 成文日期: | 2022-11-02 |
發文機關: | 市應急管理局(市安委辦) | 發布日期: | 2022-11-02 |
體裁分類: | 通知 | 主題分類: | 應急管理 |
各區、縣(市)政府,市防指成員單位:
按照市委第十三屆委員會第21次會議精神和社區應急體係建設攻堅任務要求,為了進一步明確防汛防台應急響應期間基層責任,細化鄉級、村級、網格責任人工作職責,不斷健全完善基層應急管理組織體係,結合《浙江省基層防汛防台體係建設與管理標準》,市防指辦製定了《杭州市基層防汛責任人應急響應期間工作職責》,經征求相關單位意見,現印發給你們,請嚴格遵照執行。
杭州市人民政府防汛防台抗旱指揮部辦公室
2022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