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號: | 749492940/2022-04517 | 公開方式: | 主動公開 |
發文字號: | 杭應急〔2022〕8號 | 有效性: | 有效 |
發文機關: | 市應急管理局(市安委辦) | 發布日期: | 2022-04-18 |
規範性文件登記號: | ZJAC70-2022-0001 | 主題分類: | 人事工作 |
關聯類型 | 政策原文 >> 圖解>> 征求意見采納情況>> | 體裁分類: | 其他 |
一、製定背景
職稱是體現專業技術人員學術技術水平和專業能力的主要標誌。職稱製度是專業技術人才評價和管理的基本製度,對於黨和政府團結凝聚專業技術人才,激勵專業技術人才職業發展,加強專業技術人才隊伍建設具有重要意義。
二、製定依據
根據《關於深化職稱製度改革的意見》(中辦發〔2016〕77號)、《職稱評審管理暫行規定》(人社部〔2019〕40號)、《關於推進工程領域職稱社會化評價改革的意見的通知》(浙人社發〔2018〕128號)、《關於印發〈浙江省職稱評審管理實施辦法〉(試行)的通知》(浙人社發〔2020〕47號)、《浙江省安全工程專業高級工程師和正高級工程師職務任職資格評價條件(試行)》(浙應急人事〔2019〕137 號),結合我市應急領域專業行業特點,製定本實施方案。
三、主要內容
(一)適用範圍:從事安全科學應用、安全技術服務和安全生產管理等工作,其中事業單位人員應按照評聘結合原則執行。
(二)評審時間:每年組織開展1次。
(三)申報對象:
1.具有相應理、工學科大學專科、本科學曆,取得助理工程師職務任職資格後,或取得初級注冊安全工程師職業資格並注冊後,實際擔任助理工程師職務4年以上。
2. 具有相應理、工學科研究生學曆或碩士學位,取得助理工程師職務任職資格後,或取得初級注冊安全工程師職業資格並注冊後,實際擔任助理工程師職務2年以上。
3. 獲得本專業或相近專業技師職業資格或相應職業技能等級後從事技術技能工作滿3年。
4. 具有其他中級職務任職資格的人員,因崗位變動,實際從事應急領域安全工程專業相關工作1年以上,符合申報條件,可申請轉評。
(四)申報條件
1.按照《杭州市應急領域安全工程專業技術人員工程師職務任職資格量化賦分標準》達到規定分值。
2.近3年年度考核為合格(或稱職)以上等次。
3.按要求參加繼續教育,並達到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相應學時規定。
4. 事業單位申報人員應符合事業單位專業技術職務評聘結合的要求。
(五)評審流程
1.公開評價條件,發布年度評審通知。
2.申報。個人登錄浙江省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申報與評審管理服務平台(網址:https://zcps.rlsbt.zj.gov.cn)進行申報。單位根據工作崗位需要,對申報人員進行考核推薦,並將所有申報材料在單位內部公示不少於5個工作日。
3.報送材料。導出帶有“浙江省專業技術任職資格申報與評審管理平台”水印的評審表報送至材料接收點。
4.組織評審。評審委員會通過材料審查和賦分表打分進行評審,並進行無記名投票表決。
5.公示發文。評審結果在市應急管理局網站公示5個工作日後進行發文。
四、文件施行日期及有效期說明
實施方案在杭州市全市範圍內施行,自2022年5月20日起施行。
五、解讀機關
解讀機關:杭州市應急管理局
解讀人:李國慶
聯係方式:0571-853426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