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號: | 749492940/2022-04576 | 公開方式: | 主動公開 |
發文字號: | 杭應急基礎〔2022〕7號 | 有效性: | 有效 |
發文機關: | 市應急管理局(市安委辦) | 發布日期: | 2022-05-30 |
規範性文件登記號: | ZJAC70-2022-0002 | 主題分類: | 安全生產監管 |
關聯類型 | 政策原文 >> 圖解>> 征求意見采納情況>> | 體裁分類: | 其他 |
一、製定背景
安全生產標準化,是指通過建立安全生產責任製,製定安全管理製度和操作規程,排查治理隱患和監控重大危險源,建立預防機製,規範生產行為,使各生產環節符合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標準規範的要求,人、機、物、管、環處於良好的生產狀態,並持續改進。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十一條和第十二條規定,有關部門應當按照保障安全生產的要求,依法及時製定有關的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依據法定職責對安全生產強製性國家標準的實施進行監督檢查。第四條和第二十一條規定,企業應當加強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同時浙江省和杭州市的應急管理“十四五”規劃也提出,實現“十四五”期間高危行業企業和規模以上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100%達標率目標的工作要求。
為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和《浙江省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定級實施辦法》,進一步鞏固和提升全市工礦商貿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工作取得的成效,市應急管理局印發了《關於進一步加強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定級管理的通知》。
二、主要內容
1.適用範圍
適用於非煤礦山、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和工貿企業的安全生產標準化(以下簡稱“標準化”)建設工作。其中,工貿企業具體範圍按照《應急管理部辦公廳關於修訂<冶金有色建材機械輕工紡織煙草商貿行業安全監管分類標準(試行)>的通知》(應急廳〔2019〕17號)規定執行。
2.標準化等級
取消我市試行的規模以下工貿企業四級標準化等級,對安全生產條件較好、安全管理水平較高的規模以下企業,提出了爭創三級標準化的要求。近期的部、省相關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定級文件,都明確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定級為一級、二級、三級,共三個等級。
3.定級組織部門
明確杭州市應急管理局是規模以上工貿企業和高危行業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三級的定級組織部門,並負責三級證書的發放。區、縣(市)應急管理局是規模以下工貿企業(不含高危行業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三級的定級組織部門。
4.全麵自評、自主創建
企業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四條和第二十一條的規定,都應當加強標準化建設。每年至少開展一次標準化自評工作,形成書麵自評報告,並根據實際需要自願申請標準化定級。
5.定級工作程序
結合杭州市實際情況,對杭州市企業三級安全生產標準化定級工作程序逐一細化,規範了標準化定級的材料要求,現場評審的人員結構條件,評審過程的廉政規定等。
6.企業激勵約束
推進企業標準化建設情況與安全生產責任保險費率、工傷保險費率掛鉤,納入企業信用信息公示係統,作為企業信貸信用等級評定、投融資、評先評優的重要依據之一,激發企業自主創建的積極性和主動性。將企業標準化建設作為實施分類監管的重要依據,實施差異化管理。
三、法律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
2.《應急管理部關於印發〈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定級辦法〉的通知》(應急〔2021〕83號)
3.《浙江省應急管理廳關於印發浙江省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定級實施辦法的通知》(浙應急基礎〔2021〕138號)
4.《浙江省應急管理廳關於進一步推進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提質增效的通知》(浙應急基礎〔2019〕71號)
四、文件施行日期
文件在杭州市全市範圍內施行,自2022年7月1日起施行。
五、解讀機關
杭州市應急管理局
解讀人:曹建東
聯係電話:0571-852596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