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號: | 749492940/2023-00029 | 公開方式: | 主動公開 |
發文字號: | 杭應急〔2023〕2號 | 成文日期: | 2023-01-12 |
發文機關: | 市應急管理局(市安委辦) | 發布日期: | 2023-01-12 |
體裁分類: | 通知 | 主題分類: | 安全生產監管 |
各區、縣(市)應急管理局,市國資委、市實業投資集團、杭州市國有資本投資運營有限公司:
推動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落實到位一直是抓好安全生產的重中之重,目前總體上有成效,但更有諸多不足。為切實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浙江省安全生產條例》《杭州市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主體責任規定》等法律法規要求,進一步督促企業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現提出如下要求,請認真抓好貫徹落實。
一、目標要求
堅持問題導向、底線思維、標本兼治、係統推進,鞏固提升企業主體責任三年行動,明確落實企業主要負責人、安全管理機構及安管員、從業人員和企業安全保障四類共24項責任,進一步激發全員參與安全生產工作內生動力,強化企業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原始驅動力,持續推動企業健全安全生產責任體係、安全管理製度體係、安全預防控製體係和安全技術支撐體係,促進企業安全生產由被動接受監管向主動加強管理轉變、安全風險管控由政府推動為主向企業自主實施轉變、隱患排查治理由執法推動為主向企業日常自查自糾轉變,不斷提升企業本質安全水平,防範遏製各類生產安全事故。
二、工作任務
(一)緊盯關鍵少數,推進企業主體責任落實有力有序。
1.緊盯企業主要責任人、安全管理機構及安管員責任清單,嚴格落實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責任規定,強化企業集團、一般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職責,嚴格重大危險源安全包保責任,礦長下井、重點時段高危企業領導帶班、動火、有限空間等危險作業升級管理等製度,確保企業主要負責人在安全生產關鍵時間節點在崗在位、盯守現場。推廣實施高危企業履責情況記銷分製,落實法定代表人和實際控製人安全生產履職報告雙簽字,對弄虛作假、掛名逃避責任的依法追究企業主要負責人責任。
2.綜合運用提醒、約談、警示、通報、信用等多種手段,強化企業主要負責人底線思維、紅線意識,加大對非法違法以及事故企業主要負責人聯合懲戒,取消其當年各類評優評先資格,每年召開至少2次全市事故企業、隱患掛牌督辦企業集體約談會,集中約談企業的法定代表人和企業負責人,宣貫安全生產法律法規,通報安全形勢和問題,落實企業主要負責人安全整改承諾閉環,推動落實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走深走實。
3.組織開展企業安全監管執法“一案雙罰”,不僅查處企業安全生產非法違法行為,而且查處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直接責任人以及主要負責人失職違法行為,全年主要負責人、分管負責人等處罰案件占比20%以上,加大對處罰決定公示曝光,強化對違法失信企業主要負責人的社會監督。規範企業安全生產事故追責問責,發生亡人事故的,區分責任依法追究主要負責人、分管負責人和安管員的刑事責任,探索推行生產安全事故企業公開道歉製度。對故意增加管理層級、層層推卸安全責任,設置安全防火牆等發生事故的,直接追究相關實際控製人、董事長、總經理以及廠長經理等主要負責人責任,發生重大以上事故的,明確終生不得擔任本行業本單位主要負責人。
(二)強化全員參與,推動企業主體責任落實有方有效。
4.進一步推進全員全過程抓安全生產。督促企業按照國家、行業標準和《杭州市工貿企業三級安全生產標準化評分細則》、全員安全生產責任製專項考評表、雙重預防機製專項考評表等,融合推進安全生產標準化、全員安全生產責任製、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雙重預防機製建設,依法依標準對廠房、設備設施、生產工藝等進行正規設計、施工和投入生產使用,自覺規範生產經營建設活動,使安全生產各項決策、製度規程都符合標準規範要求,有效落實全員安全生產責任,引導、激發全員全過程參與安全生產。深入開展標準化達標質量抽查,今年市級抽查100家,各地抽查10%以上或至少50家,推進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提質增效。
5.組織開展班組安全自主管理試點。結合安全文化示範企業創建,組織企業開展班前安全經驗分享、安全觀察與溝通以及安全自主培訓等各項主題活動,鼓勵培養員工主動講安全,主動踐行安全理念。明確班組職責,實施屬地管理,引入風險辨識與控製的先進方法,組織班組員工參與操作規程、應急處置卡的編製,加強班組隱患排查治理能力,使員工全方位參與風險管控、隱患治理。鼓勵班組上報未遂事件,培養班組分析事故原因及整改建議,防止類似事故發生,不斷提高企業最基層組織防範事故風險的能力,市級每年班組安全自主管理試點不少於20家、各地每年班組安全自主管理試點不少於10家。
6.進一步開展全員安全教育培訓。推動企業落實《杭州市企業安全生產培訓指導手冊》,繼續深化企業百萬員工安全大培訓,全市共培訓企業各類從業人員不少於14萬人次。將《杭州市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主體責任規定》、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清單納入企業主要負責人、安管員培訓內容,堅持“逢查必考”,各級安全監管執法檢查時,必須對主要負責人、安管員、一線重點崗位人員進行浙政釘“逢查必考”,考一考企業主要負責人、安管員和一線操作員工熟悉掌握企業主要安全風險程度、查一查企業隱患排查是否基於安全風險、是否閉環和同類隱患重複發生。“逢查必考”企業數不低於轄區內企業總數的5%(或不少於300家),市應急管理局不少於200家,倒逼企業全員參與風險管控、隱患排查治理工作。
(三)開展監管服務,推動企業主體責任落地落實。
7.組織開展行業安全聯盟互查互學互評活動。發揮安責險保險事故預防技術服務中介橋梁作用,以高溫熔融金屬、涉爆粉塵、危險作業、高危企業等為重點,組織金屬冶金、機械製造,紡織食品、木材加工等企業“走出去”、互查除隱患,“引進來”、互學促進步,“坐下來”、互評謀發展。通過互幫互學、取長補短,激勵企業樹立標杆意識,發現安全生產短板不足,分享落實高溫熔融金屬泄漏爆炸、有限空間作業、涉爆粉塵燃爆等事故風險管控經驗和對策措施,提升行業安全生產管理水平。各地開展行業互查互學互評全年不少於4次。
8.建立健全企業安全生產幫扶、激勵機製,組織開展危化品重點縣、高危企業、重點企業安全生產專家會診、組團服務、送教上門等社會化服務。持續推進小微企業安全生產社會化工作,提高工業企業社會化服務覆蓋率,排查企業安全風險隱患,落實隱患整改閉環。組織開展社會化服務機構服務質量排名,對排名靠後的機構分別向購買方、服務方發出預警,累計預警3次的進行約談,累計約談2次的進行信用降級,直至列入黑名單。
9.組織開展企業安全生產監管服務。深化“最多跑一次”,嚴格落實辦事服務“差評”閉環管理,進一步推進“三類人員”安全生產培訓考試即考即領,提高政務服務便民化水平。科學製定年度執法計劃,聚焦企業主體責任24項責任清單,運用事故和工傷大數據分析實施精準執法;堅持“執法+服務”,不僅從技術層麵幫企業查改點上隱患,而且從管理層麵幫企業查改深層次問題。強化隱患跟蹤閉環管理,分級落實重大事故隱患掛牌督辦製度,每半年市縣兩級分別掛牌督辦一批工礦商貿重大事故隱患,多渠道曝光違法處罰案例及事故隱患,確保“一廠出事故,萬廠受教育”。
三、工作要求
(一)強化認識,壓實壓緊企業主體責任。隨著工業化、城鎮化持續推進,企業生產經營規模不斷擴大,傳統和新型生產經營方式並存,各類事故隱患和安全風險交織疊加,安全生產基礎薄弱、企業主體責任落實不力等問題依然突出,生產安全事故易發多發。要進一步提高思想認識,全麵落實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持續加大安全生產投入,不斷提高本質安全水平,有效防範遏製各類生產安全事故發生。
(二)加強宣傳,清晰明確企業主體責任。企業主體責任是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確定的責任,要及時抓好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24項清單宣貫發動,把推動落實《杭州市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主體責任規定》、企業主體責任清單作為當前安全生產專項整治的重點工作來抓。嚴格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認真履行安全生產監管責任。細化製定權責清單、實施清單,明確責任主體、具體實施計劃,確保責任明確。
(三)選樹典型,帶動落實企業主體責任。積極選樹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先進企業、先進班組、先進個人,進一步發揮典型示範引領作用,強化分類指導推動,鼓勵相關企業推陳出新,及時總結推廣典型經驗,以點帶麵,大力推動企業切實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促進企業改進安全生產管理,改善安全生產條件,持續提升企業本質安全水平,各地每年選樹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先進企業、先進班組、先進個人各10個以上。
附件:1.工礦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清單
2.危化品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清單
杭州市應急管理局
2023年1月12日
附件1
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清單
一、嚴格落實企業主要負責人責任
1.建立健全全員安全生產責任製。把安全生產納入企業發展決策規劃,每季度召開1次安全生產專題會議,每年聽取班子成員和部門年度安全生產工作報告,並將安全生產納入企業年度工作報告內容。組織製定和簽發從主要負責人到一線崗位員工全覆蓋的所有管理和操作崗位的安全生產責任製,明確各崗位的責任內容和考核標準,對職責落實情況進行考核,並明確考核結果運用辦法,推動各個崗位安全生產責任落實到位。
2.加強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按照《杭州市工貿企業三級安全生產標準化評分細則》和行業評定標準內容每年開展自評工作,形成自評報告,自評報告符合企業實際情況。並結合實際向應急管理部門申請標準化定級。
3.組織製定並實施本單位安全生產規章製度和操作規程。組織製定和簽發《杭州市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主體責任規定》第八條、第九條規定的11項製度和操作規程,定期評估和修訂。教育和督促人員嚴格執行安全生產規章製度和操作規程。
4.組織製定並實施本單位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計劃。組織製定和簽發培訓計劃,落實《杭州市企業安全生產培訓指導手冊》,每半年至少宣講1次安全生產,對安全培訓實施情況進行評估考核。
5.辨識風險點,建立並落實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雙重預防機製,消除隱患。製定安全風險評估管控清單和生產安全事故隱患排查清單,每季度對自身安全風險普查報告變化情況和風控措施落實情況進行評估確認,嚴格落實安全風險常普常新和隱患自查自改。每月不少於1次對安全生產工作進行督促和檢查,定期聽取本單位風險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情況報告,並通過職工大會或者職工代表大會、信息公示欄等方式向從業人員通報。設置安全風險公告欄,公布安全生產主要風險點、風險類別、風險等級、管控措施、應急措施、管控責任人,並及時更新。
6.組織製定並實施本單位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組織製定和簽發企業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向本單位從業人員公布;每半年組織或參加至少1次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演練。
7.及時、如實報告生產安全事故。事故1小時內報告當地政府及相關部門,不得瞞報、謊報、遲報,報告後出現新情況的,應及時補報;發生事故時,主要負責人應當立即組織搶救,並不得在事故調查處理期間擅離職守或者逃匿。組織落實事故整改措施,並及時開展事故警示教育。
8.保障企業安全生產投入的有效實施。按照《企業安全生產費用提取和使用管理辦法》(財資〔2022〕36號)規定,將安全投入列入本單位年度經營預算,不克扣、挪用安全生產條件所必需的資金投入,嚴格安全生產費用提取管理使用製度,堅持內部審計與外部審計相結合,確保足額提取、使用到位。
二、嚴格企業安全管理機構和安管員責任
9.製定安全管理製度。健全完善安全生產管理製度;建立覆蓋所有崗位的安全操作規程,完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10.組織教育培訓。完善全員安全技能與培訓需求矩陣,如實記錄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情況。建立落實以師帶徒製度,確保新招員工安全作業。對被派遣勞動者統一進行崗位安全操作規程和安全操作技能的教育和培訓。從業人員教育培訓合格和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三項崗位人員具備與本單位所從事的生產經營活動相應的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
11.辨識危險源。組織開展危險源辨識和評估,督促落實本單位重大危險源的安全管理措施。動態評估運營狀況和危險源變化後的風險,及時調整風險等級和管控措施。重大危險源應當登記建檔,定期檢測、評估、監控,並製定應急預案,告知從業人員和相關人員在緊急情況下應當采取的應急措施。
12.開展應急演練。組織或者參與本單位應急救援演練。綜合性或專項應急演練一年不少於一次,現場處置方案演練每半年至少一次;演練過程中做好記錄和評估,演練後及時總結。
13.排查整改安全隱患。建立落實基於風險辨識管控為基礎的隱患排查治理製度,製定符合企業實際的隱患排查治理清單,完善隱患排查治理等重點環節的程序、方法和標準,明確和細化隱患排查的事項、內容和頻次,檢查本單位的安全生產狀況,及時排查生產安全事故隱患,提出改進安全生產管理的建議,並督促落實本單位安全生產整改措施。
14.檢查違章指揮。製止和糾正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違反操作規程的行為。
三、嚴格從業人員的責任
15.遵章守法。嚴格落實崗位安全責任,遵守本單位安全生產規章製度和操作規程,服從管理,加強勞動保護,正確佩戴和使用勞動防護用品,安全防護齊全有效。
16.接受安全教育。具備必要的安全生產知識,熟悉有關的安全生產規章製度和安全操作規程,掌握本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了解事故應急處理措施,知悉自身在安全生產方麵的權利和義務。離崗六個月以上或者變更工作崗位的從業人員,上崗前應當重新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
17.舉報安全隱患。積極參與安全風險辨識管控、隱患排查治理和班組建設、標準化創建等活動,及時向企業或政府安全監管部門報告事故隱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跟蹤落實隱患整改和不安全因素消除。
四、嚴格企業安全保障責任
18.設置安全管理機構和配備人員。依照《浙江省安全生產條例》14條規定設置安全生產管理機構,配齊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全力支持安全管理機構工作,建立相應的獎懲製度。危險物品的生產、儲存單位以及礦山、金屬冶煉單位,建立安全生產技術和管理團隊,足額配備注冊安全工程師從事安全生產管理工作,提升安全管理專業水平。
19.“三同時”職責。新建、改建、擴建工程項目的安全設施,必須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礦山、金屬冶煉建設項目和用於生產、儲存、使用、裝卸危險物品的建設項目,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進行安全評價。建設項目竣工投入生產或者使用前,組織對安全設施進行驗收;驗收合格後,方可投入生產和使用。
20.加強危險物資設備安全管理。嚴格落實《浙江省安全生產條例》22、23條規定,使用或者產生可燃爆的粉塵、氣體、液體等爆炸性危險物質的或使用機械衝壓設備的,應符合國家安全標準規範,落實安全措施。
21.保障安全設備的安全性。對安全設備進行經常性維護、保養,並定期檢測,保證正常運轉。維護、保養、檢測應當作好記錄,並由有關人員簽字。不得關閉、破壞直接關係生產安全的監控、報警、防護、救生設備、設施,或者篡改、隱瞞、銷毀其相關數據、信息。不得使用國家部委和省政府公布的淘汰的工藝、設備。
22.加強危險作業管理。落實《浙江省安全生產條例》21條規定,加強對爆破、吊裝、動火、臨時用電、有限空間作業和國家規定的其他危險作業內部審批、現場管理等措施。
23.嚴格出租、發包安全管理。嚴格落實《一廠多租(廠中廠)廠區安全生產管理標準》(杭安委辦〔2022〕19號)等係列規範,不得將生產經營項目、場所、設備發包或者出租給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或者相應資質的單位或者個人。
24.嚴格安全風險管控、隱患排查治理。建立企業安全風險點、管控措施、責任人三張清單,動態評估、及時調整風險等級和管控措施。在生產經營區域顯著位置設置安全風險公告欄,公布安全生產主要風險點、風險類別、風險等級、管控措施、應急措施、管控責任人,並及時更新。按照有關行業重大事故隱患判定標準,加強對重大事故隱患治理,製定並實施嚴格的隱患治理方案。礦山、金屬冶煉、船舶修造、危險物品的生產、經營、儲存、裝卸等單位建立安全生產承諾製度,向社會和全體人員公開承諾。
附件2
危化品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重點事項清單
一、依法依規生產經營
1.提高法治意識。企業要緊密結合生產經營活動,及時主動獲取與生產安全相關的法律法規標準,持續開展安全生產法製宣傳和學習教育,增強全員安全生產意識。企業負責人要牢固確立法治觀念,守住安全“紅線”,不斷提高依法依規組織生產經營活動的主動性和自覺性。
2.依法生產經營。企業從事生產經營活動必須符合法律、法規和標準、規範規定的安全生產條件,依法取得相關安全生產許可並在許可範圍內從事生產經營和建設活動。生產經營過程中嚴禁“三非”(非法生產、非法經營、非法建設)、消除“三違”(違章指揮、違章作業、違反勞動紀律行為)、杜絕“三超”(超能力、超強度、超定員生產),做到嚴格依法生產經營。
3.加強源頭管控。企業新建、改建、擴建工程項目的安全設施投資,應納入項目建設概算,安全設施與建設項目主體工程應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建設項目應依法進行安全評價,安全設施未經設計審查合格不得施工建設,未經驗收合格不得投入生產和使用。企業要嚴格執行《杭州市應急管理局關於加強危險化學品企業安全設施變更管理的通知》要求,落實企業變更風險防控。
二、安全責任落實到位
4.強化負責人安全生產領導責任。企業法定代表人、實際負責人等負有最高管理權限的人員作為企業的主要負責人是本單位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對本單位安全生產工作全麵負責,應當主動履行法律法規規定的各項安全生產職責,親自推動企業安全生產製度的建立;要把安全生產工作與生產經營工作同計劃、同部署、同檢查、同總結、同評比;要主持召開安全生產工作會議,研究安全生產問題,參加安全生產檢查;要向職工代表大會、股東大會報告安全生產情況,自覺接受監督;企業主要負責人(實際控製人、法定代表人)要實際從事企業安全生產決策管理,不得一掛了之。企業領導層應當按照“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的要求,對分管範圍內的安全生產工作履行管理職責;分管安全生產的負責人協助主要負責人履行安全生產監督、協調等職責。落實企業安全承諾製度,企業主要負責人要結合本企業實際,在進行全麵安全風險評估研判的基礎上,通過浙江省危險化學品風險防控大數據平台、廠區承諾公告顯示等多種有效途徑,向社會和全體員工公開有關內容。
5.健全全員安全生產責任製。健全覆蓋企業各層級、各部門、各崗位、各類人員的全員崗位安全生產責任製,從主要負責人到每個崗位、每名員工都要細化落實責任人員、責任範圍、責任清單,全員簽訂安全生產責任書。嚴格履行“一崗雙責”,明確覆蓋所有管理和操作崗位的安全責任清單。製定並落實各類安全責任考核標準及獎懲製度,做到“按級負責、層層履職、人人有責、各負其責”。重大危險源企業要建立落實包保管控責任清單,明確重大危險源的主要負責人、技術負責人和操作負責人,從總體管理、技術管理、操作管理三個層麵對重大危險源實行安全包保。
6.加強安全管理機構和隊伍建設。企業應依法依規設置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或者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按要求配備注冊安全工程師;企業主要負責人、分管安全生產負責人、安全總監、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應具備與本單位所從事的生產經營活動相適應的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對涉及“兩重點一重大”生產裝置和儲存設施的企業,主要負責人和主管生產、設備、技術、安全的負責人必須具備化學、化工、安全等相關專業大專及以上學曆或化工類中級及以上職稱,有生產實體或者儲存設施構成重大危險源的企業安全管理人員要符合相關規定;涉及重大危險源、重點監管化工工藝的生產裝置、儲存設施操作人員必須具備高中及以上學曆或化工類中等及以上職業教育水平,新入職的涉及爆炸危險性化學品的生產裝置和儲存設施的操作人員必須具備化工類大專及以上學曆,達到相應水平。化工醫藥領域危化品使用企業至少配備1名具有化工職業教育背景或普通高中以上學曆,接受過危險化學品知識培訓並考核合格的安全管理員。
7.完善安全生產製度規程。企業應當按照法律法規和標準的規定,健全完善安全生產例會、安全生產檢查、隱患排查治理、安全生產責任製考核、民主監督管理、安全生產獎懲等基本製度以及涵蓋所有生產經營過程和環節的崗位作業管理製度和操作規程,並根據法律法規和標準的變化及時更新修訂。鼓勵企業利用信息化手段加強安全生產管理工作,開展安全生產電子台賬管理、重大危險源監控、應急管理、安全風險管控和隱患自查自報、安全生產預測預警等信息係統的建設。
8.開展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企業應按照法律法規和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健全新型安全生產標準化工作體係和運行機製,積極創建並運行融合化工過程管理、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等相關教育內容的新型安全生產標準化體係,化工醫療領域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企業達標率為100%。建立完善本單位安全生產例會、例檢、隱患排查治理等各項安全生產製度和操作規程,落實強製性安全生產標準規範,確保各生產環節和相關崗位工作符合法律、法規、標準、規程要求,實現安全行為規範化。
三、安全投入落實到位
9.保證安全生產資金投入。企業應當保證滿足安全生產條件所必需的資金投入,確保具備法律法規和標準規定的安全生產條件,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不得從事生產經營活動。企業應當按照《企業安全生產費用提取和使用管理辦法》等規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產費用。安全生產費用主要用於下列事項:安全生產的技術項目,安全設施設備檢驗、改造和維護,安全宣傳、教育培訓和獎勵,安全生產檢查、評價(不包括新建、改建、擴建項目安全評價)、谘詢和標準化建設,勞動防護用品,安全生產新技術、新標準、新工藝、新裝備推廣應用,重大危險源和事故隱患的評估、監控和整改,安全生產責任保險,應急救援器材、設備的配備、維護和應急演練等。
10.強化安責險投保效能。全市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使用取證企業、帶儲存經營企業(含加油站)、重點工藝企業、重大危險源企業應當依法參加安全生產責任保險。其他化工醫藥企業鼓勵投保安全生產責任保險。企業不得以任何方式將保險費用攤派給從業人員個人。保險機構要立足投保安責險企業實際,積極開展專業技術服務、隱患排查、事故預防等工作,對預防服務沒有達到規範標準要求、隻收費不服務或少服務以及事故多發的責任單位和負責人予以警示、約談,情節嚴重的納入安全生產領域聯合懲戒對象。
11.提升智能製造水平。企業應積極運用智能化、信息化手段加強安全生產,推廣應用先進適用的新技術、新工藝、新裝備和新材料,建立安全生產監控係統並接入政府監管部門信息管理平台。加快實施機械化換人、自動化減人,實現精細化生產、標準化管理,從源頭提高企業安全生產水平。建成集重大危險源監控信息、可燃有毒氣體檢測報警信息、企業安全風險分區信息、生產人員在崗在位信息以及企業生產全流程管理信息等於一體的“二道門”信息管理係統,實現風險隱患“一表清、一網控、一體防”。要確保企業視頻監控數據和重大危險源的監測預警數據接入監測預警係統,實現實時監測、動態評估、及時預警。
四、安全管理落實到位
12.加強安全風險辨識管控。企業應嚴格落實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和主動報告製度,落實安全風險每日承諾製度。深入推進雙重預防機製建設,定期排查、全麵辨識、動態更新、嚴格管控生產工藝、設施設備、作業環境、人員行為和管理體係等方麵存在的安全風險,並依據事故發生概率和可能後果,按照有關標準評估確定風險等級,針對不同等級的安全風險製定相應安全管控措施,逐一明確具體的責任部門、責任人,並在廠區實行公示,確保風險可控。落實企業風險“常普常新”製度,企業“人、機、物、環、管”涉及變更的,要及時更新危化品風險防控大數據平台企業信息。
13.加強隱患排查整改治理。企業應牢固樹立“隱患無處不在、成績每天歸零”的意識,視隱患為事故,建立全員參與、全崗位覆蓋、全過程銜接的隱患排查機製和清單管理、動態更新、閉環整改的動態調整機製,持續組織開展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對係統等動態排查出來以及政府主管部門通知整改的安全隱患,應逐條落實整改措施、責任、資金、時限和事故應急預案,並將隱患及整改情況及時錄入危化品風險防控大數據平台和國家重大危險源風險管控係統。完善舉報獎勵製度,發動並激勵員工主動排查、發現舉報事故隱患。自身安全監管力量不足的企業,應按照國家有關安全規範,定期組織專家或委托有資質的第三方安全技術服務機構開展安全檢測和隱患排查治理。
14.強化危險作業管控。企業在進行動火作業、受限空間作業、臨時用電、盲板抽取等危險作業時,應當按照《化學品生產單位特殊作業安全規範》(GB30871)的要求,製定和落實作業方案和安全防範措施,嚴格執行危險作業審批製度,設置作業現場安全區域,確定現場帶班的負責人和現場指揮人員,安排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進行現場管理,確認現場作業條件、作業人員上崗資格、身體狀況和配備的勞動防護用品符合安全作業要求,並向從業人員如實告知現場危險因素、作業安全要求和應急措施,監督作業人員遵守操作規程,落實各項安全措施。逢節假日或特殊情況,動火作業等應升級管理。
15.加強各類危險源安全管理。企業應對重大危險源進行登記和建檔,采用先進技術手段對重大危險源實施現場動態監控,定期檢測評估,製定應急預案,完善控製措施,按照有關規定建立健全安全監測監控係統並與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進行聯網。對具有較大或以上危險因素的生產經營場所和有關設施設備,應建立運行、巡檢、維修、保養的專項安全管理製度,安排專人負責管理,並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誌和事故應急處置卡,配備消防、防雷、通訊、照明等應急器材和設施,根據生產經營設施的承載負荷或者生產經營場所核定的人數控製人員進入。定期組織對安全設施設備進行體檢式安全評估,確保始終處於安全可靠狀態。
16.加強外包單位安全管理。企業要加強外包項目和外來作業人員的安全管理,按照外包作業管理相關規定,將其納入企業安全生產管理範圍。應在作業前與受托方簽訂安全生產管理協議,告知其作業現場存在的危險因素和防範措施,明確各自的安全生產職責。企業要建立外包商考核評價製度,將外包商的安全生產情況作為考核評價的重要內容之一。
17.加強複工複產安全管理。企業複工複產前,應嚴格按照有關標準和規定,製定複工複產方案,做到“六個不開工”(主要負責人不到位不開工、技術負責人不到位不開工、安全負責人不到位不開工、關鍵崗位操作人員不到位不開工、設備裝置不完好不開工、複產方案未落實不開工)。組織對生產係統特別是管道、閥門、儀表等機械設備,危化品倉庫、重大危險源等場所,可燃有毒報警、防雷防爆裝置等保護設施進行全麵檢查,確保安全方可複工使用。
五、教育培訓落實到位
18.製訂教育培訓計劃。企業主要負責人要把安全教育培訓納入企業常態化工作,指定專人組織製定並實施本企業全員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計劃,通過自行組織或委托具備安全培訓條件的中介服務機構等實施。要建立健全教育培訓檔案,如實記錄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情況,通過教育培訓,提升企業所有從業人員的安全技能,培養良好的安全習慣。
19.加強全員教育培訓。要加強特種作業人員的教育培訓。要嚴格審核特種作業人員資格,加強特種作業崗位的培訓力度,特種作業人員必須做到持證上崗。要加強從業人員的教育培訓。開展從業人員(含被派遣勞動者、實習學生等)安全教育培訓,如實記錄教育培訓情況,保證一線作業人員特別是農民工具備必要的安全生產知識,熟悉有關的安全生產規章製度和安全操作規程,掌握本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提高自我保護能力。要加強新上崗員工的安全教育培訓,所有新上崗、調崗職工必須進行“三級安全教育”和培訓,重點圍繞安全生產知識、崗位操作規程、危險有害因素辨識、施工現場緊急避險逃生與急救常識、事故應急處置等方麵進行,並經考核合格後方可上崗。化工園區危化品企業按照規上企業自建、其他企業共建或接受服務方式,穩步推進線上線下相融合的安全培訓空間建設。
20.推進安全文化建設。要把提高企業主要負責人安全發展意識和培育高素質從業人員作為企業安全文化建設的重要任務,通過組建舉辦安全技術競賽和評比、懸掛標語和警示用語、安全活動月和等多種形式,深入宣傳企業安全文化理念。加大對安全生產政策法規和安全科技、裝備新成果的宣傳力度,組織有關專家到企業集中進行“安全會診”和開展谘詢服務,開展企業之間的互查互幫,博采眾長。
六、應急救援落實到位
21.完善應急救援預案。企業應針對本單位可能發生的生產安全事故特點及危害,製定相應的應急救援預案和現場處置方案,並與所在地政府(化工園區)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相銜接,危化品企業每年1次應急預案演練,評估應急預案的實效性和操作性,及時進行修訂完善。
22.提高應急救援能力。企業應建立專職或兼職人員組成的應急救援隊伍,不具備單獨建立專業應急救援隊伍的企業,應與鄰近建有專業救援隊伍的企業簽訂救援協議,或者聯合建立專業應急救援隊伍,配備與本企業風險等級相適應的應急救援器材、設備和裝備等物資,定期組織應急救援實戰演練和人員避險自救訓練,使各級各類人員熟悉應急救援預案,熟記崗位職責和應急處置要點,熟練操作應急救援器材和設備、裝備,提高現場應急救援能力。
23.嚴格事故報告和應急處置。企業應嚴格遵守事故報告有關規定,按照報告時限、內容、方式、對象等要求,及時、完整、客觀地向有關部門報告事故,不得瞞報、漏報、謊報、遲報。發生事故和突發險情後,企業法定代表人和實際控製人應按規定第一時間到達事故現場,立即啟動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積極采取有效措施組織搶救,防止事故擴大。
24.強化舉一反三整改落實。企業應主動配合有關部門對責任事故的調查處理,妥善做好事故善後工作,深刻吸取事故教訓,按照事故調查報告全麵落實整改措施,並接受監督檢查。重視加強對輕微事故、未遂事故的調查處理及原因分析,研究落實預防改進措施,防範人員傷亡和有較大財產損失的事故發生。建立事故信息共享機製,針對同行業、本地區發生的典型事故,及時組織學習反思、警示教育和自查自糾,有效預防類似事故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