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政府信息公開 > 政府信息公開目錄 > 規劃計劃 > 計劃總結
索引號: 749492940/2024-00035 公開方式: 主動公開
發文字號: 成文日期: 2024-01-31
發文機關: 市應急管理局(市安委辦) 發布日期: 2024-01-31
體裁分類: 其他 主題分類: 司法
杭州市應急管理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設年度報告
發布日期: 2024-01-31  15:51 瀏覽次數: 來源:杭州市應急管理局

2023年,市應急管理局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篤學踐行習近平法治思想,全麵貫徹黨的二十大對法治政府建設新部署新要求,圍繞年度重點工作,依法全麵履行應急管理職能、完善依法行政製度體係、嚴格規範公正文明執法、加強行政權力運行監督製約、深化應急管理宣傳教育,進一步推進局法治建設工作。現將有關工作情況報告如下:

一、黨政主要負責人履職情況

認真貫徹市委市政府關於法治政府建設工作的決策部署,切實履行部門法治建設工作第一責任人職責,發揮黨委領導核心作用,謀劃和落實好法治政府建設的各項任務,定期聽取關於法治政府建設的工作彙報,深入推進法治政府建設各項工作落實落細,嚴格依法依規決策,嚴格依法行政,自覺維護司法權威,強化法治履職問責,推進法治宣傳教育,健全法治建設保障機製。

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等法律法規,依法開展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落實安全生產責任製,推進安全生產綜合治理,完善風險閉環管控機製。加強應急管理領域執法監管指導,推進行政執法規範化、標準化建設。依法組織指導生產安全事故調查處理,監督事故查處和責任追究落實情況。推進安全宣傳“五進”工作,開展“安全生產月”等主題活動。

二、主要舉措和成效

(一)加強立法和地方標準建設。研究應急管理地方性法規規章標準的製修訂工作,適時構建科學完備的地方應急管理法製體係。一是開展《杭州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條例》修訂工作。在去年基礎上,再次修改完善草案,向市人大常委會報送申請立項。二是申報國家標準示範創建項目。申報《基層應急救援隊伍建設標準》為全國第十批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綜合標準化試點項目,目前已經國家標準化委員會公示立項。

(二)依法履行應急管理職能。一是夯實除險保安防線。圍繞“除險保安·平安護航亞運”,全過程抓好亞運場館周邊嚴控區域、重點區域風險管控。二是深入推進“四大行動”。聚焦作用發揮抓好基層應急體係建設、聚焦關鍵少數抓好企業主體責任落實。緊盯重點領域、重大風險開展各類安全專項整治,落實隱患閉環整治,加強突發事件應急依法處置,堅決防範遏製較大以上事故發生,確保安全生產形勢穩定向好。

(三)推進規範科學監管執法。一是確定年度執法目標。製定年度監督檢查計劃報市政府批複,明確監督檢查重點及次數,推進分級分類安全生產執法工作。二是規範自由裁量權行使。對《杭州市安全生產行政處罰自由裁量適用細則》施行情況開展評估調研,結合應急部行政處罰裁量細則修訂征求意見稿和《浙江省安全生產條例》修訂情況等,開展修訂完善工作。三是專項核查網上公開信息。對2018年以來在電子政務網、局官網等網上公開的處罰信息逐條信息開展核查,共核查行政處罰結果信息570條,發現問題25條,整改25條。同時,要求各區、縣(市)同步開展核查,核查信息4003條,發現問題4016處,整改4016處。四是進一步明確監管事項。認領新增處罰事項6項,梳理隨機抽查事項負麵清單281項;對266項監管事項“雙隨機”抽查全覆蓋。五是推進政務增值式服務。完成我局10項增值式服務清單梳理,製定增值式服務工作機製,並進駐行政服務中心窗口。

(四)發揮法製審核監督職能。一是推進科學民主決策。製定並公布年度重大行政決策目錄。開展重大行政決策源頭治理專項行動,嚴格按照《浙江省行政合法性審查工作規定》要求,全麵實施審查事項目錄清單化管理,依法分類編製審查事項目錄。對今年製定的2件規範性文件開展合法性審查,對112件行政機關合同進行合法性審查,降低行政風險。二是加強法製審核監督。對143件行政案件進行法製審查,組織21個重大行政處罰案件集體討論。三是加強案卷評查力度。組織開展全市應急管理係統案卷評查,評查行政處罰案卷26卷、事故案卷16卷,評選優秀案卷7卷。分別參加省司法廳、市司法局組織的現場案卷評查,共選送市本級行政處罰案卷30卷、行政許可案卷10卷參評,針對評查發現的問題組織業務處室開展專題部署並落實整改。參加市司法局組織的部門案卷評查交流,參與研究製定《行政執法案卷典型問題清單及整改指引》。四是加強事故閉環跟蹤和回頭看。印發《關於進一步明確生產經營性火災事故調查工作的通知》,明晰生產經營性火災調查牽頭職責;對上城區皇冠大酒店“5·4”一般火災事故進行督辦複核,壓實消防專業監管責任。2023年共跟蹤事故39起,處罰生產應急單位36家,主要負責人28人,其他責任人員25人。同時,對2022年度跟蹤的28起事故開展調查處理情況開展複核,通報工作情況和存在問題。

(五)推進營商環境優化提升。一是推動城市運行“一網統管”建設。加強鎮街應急消防管理體係建設,開展防範危化品安全風險專項行動。二是探索開展“非現場監管”執法改革。以蕭山區為試點構建“1+2+N”數字應急平台,利用隱患管家、企業安全駕照等場景應用,通過視頻巡查與執法部門進行線索流轉,形成非現場執法機製,實現安全隱患“全時監管、全過程管控”、違規行為“第一時間發現、第一時間預警、第一時間治理、第一時間固定證據”。三是力爭解決難點堵點問題。報送營商環境優化提升“一號改革工程”難點堵點問題揭榜書,對於“涉企多部門公共事件高效閉環聯動處置難”問題,創新舉措,通過預警叫應叫醒直達基層,短臨響應四級聯動處置,風險區周邊人員高效轉移等措施,更好地指導服務防汛防台工作,實現“不死人、少傷人、少損失”的目標。四是加強公平競爭審查工作。製定專項行動實施方案,對往年起草製定的有關涉及市場主體經濟活動的規章、規範性文件、其他政策性文件和招投標方案開展專項清理審查。五是引導企業依法合規經營。製定《杭州市應急管理局危險化學品生產領域行政合規指導清單》《研發檢測類生產經營單位危險化學品安全風險管控合規指引》,加強合規行政指導。持續加大生產安全事故隱患和違法行為舉報獎勵宣傳力度,梳理高頻事項入駐“城市治理有獎舉報平台”,擴大影響範圍。

(六)拓展應急法治宣傳教育。一是開展全市執法培訓。組織全市應急管理係統、市安委會成員單位業務骨幹開展執法培訓;組織執法隊全員分3批參加省委組織部組織的全省行政執法隊伍暨行政執法類公務員“提能力、轉作風、促發展”專題培訓;組織31名擬取證人員參加證前培訓並全部通過培訓考核。二是開展《浙江省安全生產條例》宣貫。部署各地各部門落實開展學習宣貫。召開全市宣貫培訓班,在微信微博開辟專欄,擴大宣傳影響力。三是開展普法中期評估。根據省應急廳和市委依法治市辦關於開展“八五”普法規劃中期評估工作方案的要求,對2021年以來的普法教育工作情況開展評估。四是申報“法治宣傳教育基地”。經過前期篩選和改建,選送濱江區西興街道平安創建綜合體驗館申報市級法治宣傳教育基地;組織開展調研,積極謀劃省級治宣傳教育基地創建工作。

三、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對新法新規研究落實不足。對近年來安全生產監管工作的新發展、新問題研究不深入,對新要求新規範落實不夠全麵,應急管理地方標準缺乏體係化建設,與浙江省其他地市存在差距。

(二)對照改革創新措施不夠。法治政府建設工作滿足於做好常規動作,沒有積極申報創新、試點項目。對營商環境監管和服務創新項目的突破性措施不夠,沒有形成可推廣的經驗。普法陣地建設沒有形成體係,普法教育形式單一。

(三)執法監督作用發揮不夠。在處罰案件審查、公平競爭審查、規範性文件管理等工作製度落實不夠到位,審查不夠細致,案卷質量與全國法治示範城市創建要求還有差距。規範性文件評估清理結果運用工作開展不夠及時,法律顧問和執法監督員作業發揮不夠明顯,還需要進一步加強流程管控,加強專業支撐,進一步發揮執法監督作用。

四、2024年工作思路

(一)推進法治示範引領,強化質量提升年。結合杭州市創建全國法治示範城市工作,全方位提升法治工作規範化水平,進一步強化行政執法監督。一是開展行政執法案卷專項治理“回頭看”。開展第三方律所審核,根據最新規範指引,分兩輪對2021年以來行政執法案卷開展全覆蓋“回頭看”和整治提升。二是深化常態案卷評查工作。落實局內部定期抽查製度,實行一月一抽查。一年組織兩次係統內案卷評查,將評查延伸至鄉鎮(街道)執法案卷,實行“法製+執法”雙人評查機製,提高法製人員和執法人員的工作互動和理解交流,提升辦案水平和案卷質量。三是建立典型案件分析通報製度。收集在案卷評查和行政複議訴訟中產生的優秀案件和風險案件,對優秀案卷形成彙編下發各地學習;對複議訴訟案件梳理風險點,形成“法律風險提示函”下發,指導各地在執法辦案過程中注意防範行政風險。四是加強法製基礎保障建設。推動區縣加強法製隊伍建設,配齊法製專業人員,加強法製人員保障;提升法律顧問和法製工作經費,加強法製經費保障;通過與中介機構合作的形式開展法規標準體係梳理和動態更新,加強法製資源保障。

(二)統籌協調執法工作,共創案源拓展年。一是落實常態部門協調機製。通過組織培訓、函告提示、群發晾曬、定期通報等方式與各執法部門常態進行橫向督促、對接。指導各區縣加強交流互通,分析階段工作情況,交流經驗做法,協力拓展案源。二是積極推動部門聯合執法。主動對接重點領域執法部門開展聯合執法,定期發布部門執法典型案例,推動行政處罰線索移送,拓展行刑銜接等大案要案辦理。動態分析部門在安全生產領域精準執法事項辦案的重點難點,通過書麵通報和工作提示函等方式切實形成工作的精確落地,持續保持安全生產執法高壓態勢。三是加強執法隊伍建設。落實浙江省行政執法人員培訓工作三年行動計劃,組織開展各類執法培訓,提升執法人員和輔助人員法律素養和執法能力。

(三)落實企業主體責任,強化能力提升年。一是製定年度執法計劃。結合分級分類執法對象清單,製定專項監管和雙隨機監管年度執法計劃並報市政府批複,嚴格落實整改複查和違法行為處罰等閉環工作。二是修訂出台行政處罰裁量細則。進一步合理區分裁量情形,擴大首違不罰、輕微不罰事項範圍,對輕微違法行為已整改和教育為主,對企業重大事故隱患和“關鍵少數”人員違法行為依法從嚴從重處理。三是深化企業信用管理。依照信用懲戒辦法做好失信懲戒工作;做好行政處罰、行政許可信息“雙公示”工作;運用杭州市企業信用聯動監管平台做好企業信用修複工作;探索建設重點監管企業、服務機構信用分級體係。

(四)建設應急普法陣地,開啟普法宣傳提升年。一是加強普法宣傳陣地建設。根據擬出台的《浙江省法治宣傳教育基地(普法陣地)建設標準》,推動區縣開展應急體驗館提升建設,2024年至少建成1家符合標準的省級普法陣地。二是繼續開展各類主題活動。結合“安全生產月”“3·19森林防滅火日”“5·12防災減災日”“10·13國際減災日”、12月“安全生產法宣傳周”等特定主題活動,組織開展“以案釋法”、警示教育、“應知應會”等普法係列活動。三是分級分類製作普法宣傳作品。以市級規範模板,區縣認領項目、全市共享共用的形式,統籌區縣資源,製作係列化的普法教育視頻,通過政務新媒體、官網等媒介平台進行多渠道推廣,並結合企業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和一線從業人員的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和執法檢查,向企業普及違法風險和隱患排查重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