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嚴格落實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主體責任,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及相關法律法規,杭州市應急管理局現對2024年2月安全生產行政處罰典型案例進行曝光。
浙江中天恒築鋼結構有限公司
存在主要問題:危險化學品的儲存數量不符合國家標準;未按規定對安全生產條件定期進行安全生產評價
處理結果:處罰款人民幣14.5萬元的行政處罰
杭州科星鼓風機有限公司
存在主要問題:未按規定對安全生產條件定期進行安全生產評價
處理結果:處罰款人民幣9萬元的行政處罰
杭州柳鶯紡織有限公司
存在主要問題:未對承租單位的安全生產統一協調、管理
處理結果:對企業處罰款人民幣2.1萬元的行政處罰;對主要負責人俞某某處罰款人民幣0.35萬元的行政處罰
杭州巴格機電科技有限公司
存在主要問題:使用偽造的特種作業操作證
處理結果:處罰款人民幣2萬元的行政處罰
杭州臨安區祥和煙花爆竹銷售有限公司
存在主要問題:在煙花爆竹經營許可證載明的倉庫以外儲存煙花爆竹
處理結果:對企業處罰款人民幣2.3萬元的行政處罰;對主要負責人李某某處罰款人民幣2.3萬元的行政處罰
黃某某等2人
存在主要問題:無證經營煙花爆竹
處理結果:涉嫌非法經營罪被立案偵查
張某某
存在主要問題:非法買賣、使用偽造的國家機關證件
處理結果:涉嫌非法買賣、使用偽造的國家機關證件罪被立案偵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