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嚴格落實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主體責任,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及相關法律法規,杭州市應急管理局現對2024年4月安全生產行政處罰典型案例進行曝光。
杭州三匹馬精細化工有限公司
存在主要問題:未將危險化學品儲存在專用倉庫
處理結果:處罰款人民幣7萬元的行政處罰
浙江省工業設備安裝集團有限公司壓力容器製造廠
存在主要問題:未按規定對安全生產條件定期進行安全生產評價
處理結果:處罰款人民幣9萬元的行政處罰
浙江萬龍機械有限公司
存在主要問題:未按規定配備有限空間作業安全儀器、設備、裝備和器材
處理結果:處罰款人民幣2萬元的行政處罰
綠洲凱宸建設集團有限公司
存在主要問題:違反操作規程作業
處理結果:對企業處罰款人民幣2萬元的行政處罰;對主要負責人鮑某某處罰款人民幣0.6萬元的行政處罰
杭州鴻興電氣成套設備有限公司
存在主要問題:特種作業人員未取得相應資格上崗作業
處理結果:處罰款人民幣5萬元的行政處罰
陳某某(杭州鴻興電氣成套設備有限公司主要負責人)
存在主要問題:未組織製定並實施本單位安全生產規章製度和操作規程
處理結果:處罰款人民幣2.5萬元的行政處罰
汪某某
存在主要問題:無證經營危險化學品
處理結果:移送杭州市公安局富陽區分局以涉嫌非法經營罪立案偵查
黨某某
存在主要問題:無證運輸危險化學品
處理結果:移送杭州市公安局錢塘區分局以涉嫌危險駕駛罪立案偵查
秦某某
存在主要問題:非法買賣、使用偽造的國家機關證件
處理結果:移送杭州市公安局上城區分局以涉嫌非法買賣、使用偽造的國家機關證件罪立案偵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