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嚴格落實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主體責任,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及相關法律法規,杭州市應急管理局現對2024年7月安全生產行政處罰典型案例進行曝光。
王某某(杭州龍福建材有限公司主要負責人)
存在問題:占用生產經營場所疏散通道
處理結果:罰款人民幣0.45萬元的行政處罰
杭州太陽技術實業有限公司
存在問題:無證經營危險化學品
處理結果:沒收違法所得34.628612萬元;處罰款人民幣19萬元的行政處罰
杭州美易過濾設備有限公司
存在問題:關閉直接關係安全生產的設備;儲存危險物品未采取可靠安全措施;未對安全設備經常性維護、保養
處理結果:處罰款人民幣3.7萬元的行政處罰
杭州龍福建材有限公司
存在問題:占用生產經營場所疏散通道
處理結果:處罰款人民幣2.75萬元的行政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