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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號: 749492940/2024-04941 公開方式: 主動公開
發文字號: 成文日期: 2024-09-30
發文機關: 市應急管理局(市安委辦) 發布日期: 2024-09-30
體裁分類: 其他 主題分類: 市場監管、安全生產監管/安全生產監管
杭州市應急管理局查處一起安全評價機構安全評價報告存在關鍵危險有害因素漏項重大疏漏,但尚未造成重大損失案
發布日期: 2024-09-30  14:10 瀏覽次數: 來源:杭州市應急管理行政執法隊

2024年4月26日,杭州市應急管理行政執法隊執法人員依法對位於杭州市臨安區青山湖街道八百裏路5399號的杭州冠鋼機械有限公司進行安全生產執法檢查時,發現貴州雍陽地礦資源開發有限公司為某公司出具的《安全現狀評價報告》存在重大疏漏。該企業的行為涉嫌安全評價機構安全評價報告存在關鍵危險有害因素漏項重大疏漏,但尚未造成重大損失。

執法人員對該企業的上述違法行為,下達了《責令整改指令書》,責令其限期整改。4月30日,經杭州市應急管理局批準,以貴州雍陽地礦資源開發有限公司涉嫌安全評價機構安全評價報告存在關鍵危險有害因素漏項重大疏漏,但尚未造成重大損失為由立案調查。

調查查明,當事人違反了《安全評價檢測檢驗機構管理辦法》第二十二條第五款的規定。

近日,杭州市應急管理局依據《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591號)第八十條第一款第三項、《安全評價檢測檢驗機構管理辦法》第三十條第十項的規定,對其作出罰款人民幣玖千元整(9000元)的行政處罰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