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索引號: | 002489778/2023-07338 |
發布單位: | 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市知識產權局) |
責任部門: | 辦公室 |
公開形式: | 政府網站 |
公開時限: | 長期公開 |
發布時間: | 2023-10-27 |
關聯類型: |
《杭州市知識產權質押融資風險補償基金管理辦法》政策解讀
來源:杭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發布時間:2023年10月27日 瀏覽次數:()
現就《杭州市知識產權質押融資風險補償基金管理辦法》以下簡稱《管理辦法》相關情況解讀如下:
一、《管理辦法》的製定背景是什麼?
為加強我市知識產權金融服務,健全知識產權質押融資風險分擔補償機製,鼓勵和引導金融機構加大對中小微企業的知識產權質押融資貸款的支持力度,根據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於印發<知識產權強國建設綱要(2021-2035)>的通知》以《關於促進和規範知識產權運營工作的通知》(國知發運字〔2021〕22號)、《浙江省知識產權保護和促進條例》、《杭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杭州市國家知識產權強市建設示範城市創建工作方案>的通知》(杭政辦函〔2023〕5號)有關精神,設立杭州市知識產權質押融資風險補償基金(以下簡稱“風險補償基金”),並製定本辦法。
二、《管理辦法》所稱知識產權質押融資包括哪些?
《管理辦法》所稱知識產權質押融資,是指企業以國家知識產權局依法授予的有效發明專利、實用新型專利、外觀設計專利及注冊商標進行質押,並獲得金融機構融資的方式。
三、《風險補償基金》資金來源是什麼?
杭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市知識產權局)初始出資3000萬元,資金來源為杭州市知識產權運營服務體係建設專項資金,以後視運作情況在本級財政資金中予以統籌增補。
四、杭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市知識產權局)是風險補償基金的主管部門,主要職責包括哪些?
(一)研究國家、省知識產權風險補償、融資擔保基金政策,製定我市風險補償基金的管理製度;
(二)申請風險補償基金的財政預算,執行資金劃撥、變更基金規模;
(三)按照規定流程公開遴選優秀的合作擔保機構,並與其簽訂合作協議,指導其開展知識產權質押融資擔保業務;
(四)定期統計合作擔保機構的知識產權質押融資擔保業務開展情況,並接受備案;
(五)對風險補償基金運營進行監管,必要時委托審計等第三方機構開展風險補償基金績效評價、風險損失審核認定工作,規範基金使用。
五、合作擔保機構的主要職責包括哪些?
(一)負責根據本辦法規定及合作協議約定開展知識產權質押融資擔保業務;
(二)定期向主管部門報送有關知識產權質押融資擔保業務的開展數據;
(三)及時就逾期項目向主管部門進行報備;
(四)追索欠款,並向基金按比例返還追償所得。
六、參加遴選的合作擔保機構應具備哪些條件?
(一)注冊在本市,並與銀行開展融資擔保業務合作的政策性擔保機構;
(二)經營信譽良好,無嚴重違法違規情況;
(三)具有知識產權質押融資擔保業務操作經驗,且上年度知識產權質押融資擔保餘額不低於5億元;
(四)具有健全的風險管理製度,較強的風險防控及處置能力;
(五)主管部門規定的其他條件。
七、主管部門對合作擔保機構開展的知識產權質押融資擔保業務組織績效考核,考核範圍主要包括哪些方麵?
考核範圍主要包括:收取的擔保費率、知識產權質押融資擔保餘額、代償率等。
八、納入風險補償基金支持的融資為銀行融資,並應具備哪些條件:
(一)融資類型包括貸款、銀行承兌彙票、信用證等;
(二)融資銀行風險分擔比例不低於20%;
(三)知識產權質押給融資銀行或者擔保機構,質押合同依法在國家知識產權局登記。
九、符合風險補償基金支持的知識產權質押融資企業需同時滿足哪些條件?
(一)注冊地在本市,登記注冊1年以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
(二)符合國家有關中小企業劃型標準《關於印發中小企業劃型標準規定的通知》(工信部聯企業〔2011〕300號)。
十、質押的知識產權應滿足哪些條件?
(一)專利為已被國家知識產權局依法授予專利證書的發明專利、實用新型專利或外觀設計專利,商標已經國家知識產權局注冊;
(二)知識產權應處於法定有效期限內,且未欠繳相關費用;
(三)知識產權具有一定的市場潛力和良好的經濟效益;
(四)雙方當事人約定的知識產權的質押期限不得超過該知識產權有效期限到期前5年,如實用新型專利質押的,質押期限不得超過該專利權有效期到期前2年;
(五)知識產權應為企業、企業子公司或者企業股東所有。
十一、同一年度內單戶企業享受補償政策的知識產權質押融資最高餘額、期限及用途
同一年度內單戶企業享受補償政策的知識產權質押融資最高餘額不超過500萬元,融資期限不超過一年。
知識產權質押融資必須用於本企業技術研發及改造,流動資金周轉等科研、生產經營活動,不得用於有價證券、期貨、基建等用途。
十二、逾期代償如何處理?
知識產權質押融資業務逾期且合作擔保機構按約代償的,風險補償基金應在基金總額內(包括全部孳息收入及預補償後追償收回的款項)根據代償率大小對合作擔保機構承擔損失的部分進行有限比例的風險預補償。
其中,當合作擔保機構代償率小於1%(含),風險補償基金對合作擔保機構損失承擔的比例為50%;當代償率超過1%且小於3%(含)時,風險補償基金對合作擔保機構損失承擔的比例為25%;當代償率超過3%時,風險補償基金應暫停對外賠付。
十三、發生融資損失代償後的清算工作如何計算?
發生融資損失代償後,合作擔保機構進行不良融資的清收,最終清收回的資金扣除律師費、訴訟費等相關費用後,按風險補償基金承擔比例返還,其中返還給風險補償基金的資金轉入其專用賬戶,在風險補償基金解散前可滾動使用。
十四、區縣政策如何製定?
鼓勵各區縣(市)積極製定政策,安排本級知識產權質押融資專項資金,支持區域內企業融資。
十五 、合作擔保機構對風險補償基金如何管理?
合作擔保機構對風險補償基金應單獨開戶、單獨列賬、專款專用。風險補償基金賬戶所得利息收入,滾入風險補償基金專用賬戶內,用於擴大風險補償基金規模。
十六、風險補償基金失效後資金如何處理?
本風險補償基金自本辦法失效之日終止,其有效期內存量支持項目在全部融資結清且完成風險補償(如有)後,風險補償基金賬戶內的剩餘存量資金(含孳息,如有)應根據規定返還,並繼續按規定用於杭州市知識產權運營服務體係建設。
十七、對違規使用風險補償基金的情況如何處理?
對違規使用風險補償基金、違反財經紀律,弄虛作假、虛報冒領、擠占挪用等行為,一經查實,收回資金,不再納入風險補償基金支持範圍,取消相關單位合作資格。情節嚴重的,可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等法律、法規和規章給予處理和處罰,追究相關單位和個人的責任。
十八、本辦法解釋由哪個結構解釋?
本辦法解釋機構由杭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市知識產權局)負責解釋。
十九、本辦法實施時間及其有效期內的存量支持項目如何處理?
本辦法自2023年 月 日起實施,有效期3年。原《杭州市專利權質押融資風險補償基金管理辦法》(杭市管〔2019〕163號)已失效,其有效期內的存量支持項目統一納入本辦法給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