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杭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發布時間:2023年05月19日 瀏覽次數:()
1.什麼是化妝品?
《化妝品監督管理條例》規定化妝品是指以塗擦、噴灑或者其他類似方法,施用於皮膚、毛發、指甲、口唇等人體表麵,以清潔、保護、美化、修飾為目的的日用化學工業產品。
2.什麼是化妝品不良反應?
化妝品不良反應是指正常使用化妝品所引起的皮膚及其附屬器官的病變,以及人體局部或者全身性的損害。
化妝品不良反應的表現多種多樣:較常見的是自覺皮膚瘙癢、灼熱感、緊繃感,出現紅斑、丘疹、水腫等,嚴重時可出現水皰、糜爛、滲出等;有的化妝品還可能導致皮膚色素的異常、毛發損害、引起或者加重痤瘡等。
3.引起化妝品不良反應的原因是什麼呢?
(1)化妝品產品配方可能含有酒精、防腐劑、香精或芳香類植物提取物等刺激皮膚的成分。
(2)人體皮膚可能對配方中某種成分或成分組合過敏,有些人的皮膚會對化妝品更加敏感/不耐受,無論成分如何。
(3)使用了不適合自身皮膚特性的產品,例如油性皮膚使用了過於滋潤的產品。4.發生化妝品不良反應怎麼辦?
發生化妝品不良反應時牢記“一停二清三就診四報告”。
一停:立即停用所使用的化妝品。
二清:立即清理皮膚上的殘留物。
三就診:必要時應及時就診。
四報告:就診時帶上所使用的化妝品及外包裝,必要時做皮膚斑貼試驗等輔助檢查。同時配合醫生上報化妝品不良反應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