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司法局2015年部門決算
一、部門基本情況
(一)主要職能
1.貫徹執行中央、省有關司法行政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和規章,受委托起草司法行政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經審議通過後組織實施;製定司法行政中長期規劃並監督實施。
2.負責全市監獄管理工作,監督管理全市監獄執行刑罰、改造罪犯的工作。
3.負責司法行政係統強製隔離戒毒管理工作。
4.擬訂全市普法教育的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全市法製宣傳、依法治理和對外法製宣傳工作。
5.指導全市司法行政機關管理基層司法所和人民調解、幫教安置工作;參與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
6.指導、管理全市社區矯正工作。
7.指導、監督全市律師、基層法律服務、公證工作;綜合管理社會法律服務機構;指導相關行業協會工作。
8.監督管理全市麵向社會的司法鑒定工作。
9.監督管理全市法律援助工作;指導、協調全市“12348”法律服務專線工作。
10.組織實施全市國家司法考試。
11.指導、監督全市司法行政係統法製建設和依法行政工作;指導、協調全市司法行政係統的信息化建設。
12.指導全市司法行政係統隊伍建設、基層黨建和思想政治工作;協助區、縣(市)黨委管理當地司法行政係統領導幹部;負責全市司法行政係統的警務管理和警務督察工作。
13.負責局直屬單位的內部審計工作和直屬單位領導幹部的經濟責任審計工作。
14.負責全市司法行政係統槍支、彈藥、服裝、車輛等物資裝備的管理工作;指導、管理直屬單位計劃財務、安全生產、基本建設工作;管理和監督所屬企業,負責局直屬單位及所屬企業國有資產的監管工作,保證國有資產保值增值。
15.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部門決算單位構成:
本部門共有預算單位7家,其中:行政單位6家、實行公務員管理事業單位1家。具體為:杭州市司法局、杭州市南郊監獄、杭州市西郊監獄、杭州市東郊監獄、杭州市北郊監獄、杭州市富春強製隔離戒毒所、杭州市法律援助中心(杭州市“12348”法律服務中心)。
二、收支決算總體安排情況
(一)收入決算安排情況
部門收入決算49005.93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資金45010.86萬元,政府性基金300萬元,專戶資金0萬元,其他資金3508.33萬元,用事業基金彌補收支差額0萬元,上年結轉186.74萬元。
(二)支出決算安排情況
部門支出決算49005.93萬元。
1.按支出功能分類: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1845.32萬元,公共安全支出(類)37014.71萬元,科學技術支出(類)73.21萬元,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4935.10萬元,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支出(類)1293.25萬元,其他支出(類)300萬元。
2. 按支出用途分類:
基本支出36492.78萬元,項目支出8968.81萬元,事業單位經營支出無,事業單位對附屬單位補助支出無,事業單位上繳上級支出無。
3.2015年結轉下年3544.34萬元(含決算結餘分配)。
(三)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
部門決算中財政撥款用於以下方麵:
1.一般公共服務(類)其他一般公共服務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項)支出1845.32萬元,主要用於各監獄監舍維修(南郊監獄改擴建支出、西郊監獄改擴建支出、東郊監獄警察及附屬用房工程、北郊監獄改建工程)。
2.公共安全(類)司法(款)行政運行(項)支出為3163.65萬元,主要用於保障司法局機關及全市司法業務工作支出,包括人員工資支出、日常公用經費等基本支出。
3.公共安全(類)司法(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務(項)支出為300.02萬元,主要用於司法局未單獨設置項級科目的其他項目支出,包括網絡維護、黨建工作、警察服裝費、人民監督員選任管理、醫療糾紛調解、公共法律服務中心開辦費等項目的支出。
4.公共安全(類)司法(款)基層司法業務(項)支出為90.86萬元,主要用於司法局基層業務的支出,包括人民調解、社區矯正安置幫教、司法所建設等方麵的支出。
5.公共安全(類)司法(款)普法宣傳(項)支出為177.90萬元,主要用於司法局指導、協調、組織全市普法工作的支出,包括“開心阿普”媒體推廣宣傳、《杭州普法》雜誌的編印、民主法治村的創建、社會普法陣地建設、社會普法隊伍建設等方麵的支出。
6.公共安全(類)司法(款)律師公證管理(項)支出為368.78萬元,主要用於指導律師工作、律師從事公益服務補貼的支出,包括律師服務、律師教育、律師黨建、律師進社區等方麵的支出。
7.公共安全(類)司法(款)法律援助(項)支出為151.46萬元,主要是市法律援助中心用於開展法律援助工作的支出包括案件管理經費、案件補貼費、法律服務管理經費。
8.公共安全(類)司法(款)司法統一考試(項)支出為117.99萬元,主要用於組織全市國家司法統一考試所需的支出。
9.公共安全(類)司法(款)其他司法支出(項)支出為143.84萬元,主要用於司法局指導司法鑒定工作的支出及省補辦案業務費、省補漏業務裝備費支出。
10.公共安全(類)監獄(款)行政運行(項)支出為24976.52萬元,主要用於監獄的日常運行支出,包括人員經費、日常公用經費的支出。
11.公共安全(類)監獄(款)一般行政事務管理(項)支出為1407.11萬元,主要用於監獄單位未單獨設置項級科目的其他項目支出,包括安防設施維護改造、供熱費、民警備勤樓的修繕、罪犯教育點播係統等方麵的支出。
12.公共安全(類)監獄(款)犯人生活(項)支出為2068.68萬元,主要用於監獄犯人生活的各項開支,包括夥食費、被服費、醫療衛生防疫費、雜支費、監舍用具購置費等方麵的支出。
13.公共安全(類)監獄(款)犯人改造(項)支出為558.80萬元,主要用於監獄犯人改造的各項支出,包括獄政費、教育改造費、勞動改造費、犯人醫院補助費、技術裝備消耗費、戒毒及傳染病查治費等方麵的支出。
14.公共安全(類)監獄(款)獄政設施建設(項)支出為954.54元,主要用於監獄獄政設施建設及維修、技術裝備購置等方麵的事務支出。
15.公共安全(類)監獄(款)其他監獄支出(項)支出為60.70萬元,主要用於監獄發生的調犯費、突發事件處置、預案演練費、特殊案犯經費、警察服裝費、駐監武警等機構補助費、老弱犯人經費、罪犯技術輔導人員及關鍵要害崗位人員補助費等方麵的支出。
16.公共安全(類)強製隔離戒毒(款)行政運行(項)支出2124.26萬元,為強製隔離戒毒所人員經費及日常公用經費支出。
17.公共安全(類)強製隔離戒毒(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務(項)支出為226.34萬元,主要用於警察服裝費、強戒人員醫療服務費等。
18.公共安全(類)強製隔離戒毒(款)強製隔離戒毒人員生活(項)支出76.76萬元,主要用於強製隔離戒毒人員生活的各項開支,包括夥食費、被服費、水電費、日常用品補助費、醫療康複費、雜支等方麵的支出。
19.公共安全(類)強製隔離戒毒(款)強製隔離戒毒人員教育(項)支出16.65萬元,主要用於強製隔離戒毒人員教育的各項開支,包括教育矯治費、心理治療費、習藝費、社會幫教費、回訪調查費、傳染病查治費、診斷評估費等。
20.公共安全(類)強製隔離戒毒(款)所政設施建設支出23.87萬元,主要用於強製隔離戒毒所所政設施建設及維修、技術裝備購置等方麵的事務支出。
21.公共安全(類)強製隔離戒毒(款)其他強製隔離戒毒支出5.99萬元,主要用於強製隔離戒毒所發生的強製隔離戒毒人員調遣費、突發事件處置費、安全保衛費、技術輔導人員及關鍵要害崗位人員補助費等支出。
22.科學技術支出(類)技術研究與開發(款)科技成果轉化與擴散(項)支出73.21萬元,主要用於市北郊監獄基本建設中信息化建設的支出。
23.社會保障和就業(類)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款)歸口管理的行政單位離退休(項)支出為4935.10萬元,主要是用於司法局機關、監獄、強製隔離戒毒所及法律援助中心離退休人員經費支出。
24.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支出(類)醫療保障(款)行政單位醫療(項)支出為490.11萬元,主要是用於司法局機關、監獄、強製隔離戒毒所基本醫療保險費支出。
25.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支出(類)醫療保障(款)事業單位醫療(項)支出6.13萬元,主要用於市法律援助中心社會醫療保險費支出。
26.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支出(類)醫療保障(款)公務員醫療補助(項)支出797.01萬元,用於司法局機關、監獄、強製隔離戒毒所及法律援助中心的社會醫療保險補助方麵支出。
27.其他支出(類)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對應專項債務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對應專項債務收入安排的支出(項)支出300萬元,主要用於確認購車事實工作經費。
(四)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決算情況
部門決算中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34886.28萬元,其中:
1.工資福利支出18191.77萬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獎金、社會保障繳費、其他工資福利支出等。
2.商品和服務支出5516.32萬元,主要包括辦公費、印刷費、谘詢費、手續費、水電費、郵電費、物業管理費、差旅費、因公出國(境)費、維修(護)費、租賃費、會議費、培訓費、公務接待費、專用材料費、被裝購置費、專用燃料費、勞務費、委托業務費、工會經費、福利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其他交通費、稅金及附加費用、辦公設備和專用設備購置、其他商品服務支出等。
3.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11178.19萬元,主要包括離休費、退休費、撫恤金、生活補助、醫療費、獎勵金、住房公積金、提租補貼、購房補貼、其他對個人和家庭補助支出等。
(五)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決算情況
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決算數317.08萬元,比上年下降1.49%。增長(或下降)的主要原因是:由於組團出國培訓時間地點變動引起因公出國(境)經費11.5萬元比上年12.73萬元下降1.23萬元;通過厲行節約嚴格按公務接待相關規定執行公務接待標準和次數,嚴格控製公務接待陪同人數,公務接待費支出51.65萬元比上年72.86下降21.21萬元;由於下屬監獄及強製隔離戒毒所現有車輛逐年老化隨著行駛公裏數的增加車輛油耗、維修保養費等也相應增加,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支出253.93萬元比上年236.27增加17.66萬元;“三公”經費合計317.08萬元比上年321.86萬元下降4.78萬元。其中:
1.因公出國(境)經費11.5萬元,比上年下降10%。主要用於機關及下屬單位人員公務出國(境)的住宿費、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夥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本部門全年參加出國(境)團組3個,因公出國(境)累計3人次。
2.公務接待費支出51.65萬元,比上年下降29.11%。主要用於接待上級部門、兄弟省市司法行政部門來杭指導、調研、交流等支出。本部門全年共安排公務接待643批次,12915人次。
3.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支出253.93萬元,比上年增長7.47%。其中,公務用車購置支出無(含購置稅等附加費用);公務用車運行費支出253.93萬元,主要用於81輛公務用車所需的公務用車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等支出(或公務用車租用費)。
(六)其他需要公開的決算情況
1.政府采購情況。2015年本部門政府采購支出總額253.88萬元,其中:政府采購貨物支出253.88萬元、政府采購工程支出0萬元、政府采購服務支出0萬元。
2. 預算績效情況。2015年,我局信息化運維項目納入預算績效評價。信息化運維項目硬件、軟件及網絡正常運轉,確保本部門各項業務正常開展,有效地提高機關工作效率及本係統信息化安全水平。2015年預算績效管理工作考核我局做為前20名單位受到市財政局通報表揚。
3.機關運行經費情況。2015年機關運行經費5516.32萬元,主要用於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運行用於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財政撥款資金,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4.國有資產情況。2015年本部門占有使用國有資產原值共計43968.66萬元,計提折舊後淨值34511.20萬元。其中專用設備原值5162.91萬元、淨值3845.61萬元;通用設備原值8948.48萬元、淨值3949.23萬元;家具用具原值631.85萬元、淨值414.51萬元;房屋及構築物原值29225.42萬元、淨值26301.85萬元。2015年本部門共有車輛81輛。
三、名詞解釋
財政撥款收入:指市級財政當年撥付的資金,包括公共財政預算收入和政府性基金預算收入。
其他資金收入:指除財政撥款、專戶資金之外的收入,主要包括事業收入(不含專戶資金)、事業單位經營收入和其他雜項收入。
基本支出:是部門為保障其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項目支出:是指部門為完成其特定工作任務或事業發展目標,在基本支出預算之外所發生的支出。
一般公共服務(類)其他一般公共服務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項)支出:反映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的基本建設性支出,包括房屋建築物購建、辦公設備購置、專用設備購置、基本設施建設、大型修繕、公務用車購置、其他基本建設支出。
公共安全(類)司法(款)行政運行(項)支出:反映行政單位的基本支出。
公共安全(類)司法(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務(項)支出:反映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未單獨設置項級科目的其他項目支出。
公共安全(類)司法(款)基層司法業務(項)支出:反映司法行政部門用於基層業務的支出,包括基層工作指導費,調解、安置幫教、社區矯正、司法所等工作指導經費、“12348”法律服務專用電話等支出。
公共安全(類)司法(款)普法宣傳(項)支出:反映司法行政部門用於組織各種媒體的宣傳、普法裝備與設施、宣傳資料、對外宣傳、普法宣傳的製作編發等方麵的支出。
公共安全(類)司法(款)律師公證管理(項)支出:反映司法行政部門用於指導律師公證工作的支出和補貼律師公益服務支出。
公共安全(類)司法(款)法律援助(項)支出:反映法律援助機構用於開展法律援助工作的支出。
公共安全(類)司法(款)司法統一考試(項)支出:反映司法行政部門舉辦司法統一考試所需的支出,包括報名考試組織費、命題費、試卷印刷費、閱卷費、考場租賃費等。
公共安全(類)司法(款)其他司法支出(項)支出:反映司法行政部門發生的司法鑒定工作指導費、法學研究費、司法協助費等支出。
公共安全(類)監獄(款)行政運行(項)支出:反映監獄單位的基本支出。
公共安全(類)監獄(款)一般行政事務管理(項)支出:反映行政單位未單獨設置項級科目的其他項目支出。
公共安全(類)監獄(款)犯人生活(項)支出:反映監獄犯人生活的各項開支,包括夥食費、被服費、醫療衛生防疫費、雜支費、監舍用具購置費等方麵的支出。
公共安全(類)監獄(款)犯人改造(項)支出:反映監獄管理部門及監獄用於犯人改造的各項支出,包括獄政費、教育改造費、勞動改造費、犯人醫院補助費、技術裝備消耗費、戒毒及傳染病查治費等方麵的支出。
公共安全(類)監獄(款)獄政設施建設(項)支出:反映監獄管理部門和監獄獄政設施建設及維修、技術裝備購置等方麵的事務支出。
公共安全(類)監獄(款)其他監獄支出(項)支出:反映監獄管理部門及監獄發生的調犯費、突發事件處置、預案演練費、特殊案犯經費、駐監武警等機構補助費、老弱犯人經費、罪犯技術輔導人員及關鍵要害崗位人員補助費等方麵的支出。
公共安全(類)強製隔離戒毒(款)行政運行(項)支出:反映行政單位的基本支出。
公共安全(類)強製隔離戒毒(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務(項)支出:反映行政單位未單獨設置項級科目的其他項目支出。
公共安全(類)強製隔離戒毒(款)強製隔離戒毒人員生活(項)支出:反映強製隔離戒毒管理部門及強製隔離戒毒所用於強製隔離戒毒人員生活的各項開支、包括夥食費、被服費、水電費、日用品補助費、醫療康複費、雜支費等。
公共安全(類)強製隔離戒毒(款)強製隔離戒毒人員教育(項)支出:反映強製隔離戒毒管理部門及強製隔離戒毒所用於強製隔離戒毒人員教育的各項開支、包括教育矯治費、心理治療費、習藝費、社會幫教費、回訪調查費、傳染病查治費、診斷評估費等。
公共安全(類)強製隔離戒毒(款)所政設施建設支出:反映強製隔離戒毒管理部門及強製隔離戒毒所所政設施建設及維修、技術裝備購置等方麵的支出。
公共安全(類)強製隔離戒毒(款)其他強製隔離戒毒支出:反映強製隔離戒毒管理部門及強製隔離戒毒所發生的強製隔離戒毒人員調遣費、突發事件處置費、安全保衛費、警察服裝費、宣傳及獎勵費、技術輔導人員及關鍵要害崗位人員補助費等支出。
科學技術支出(類)技術研究與開發(款)科技成果轉化與擴散(項)支出:反映促進科技成果轉化為現實生產力的應用、推廣和引導性支出,以及基本建設支出中用於支持企業科技自主創新的支出。
社會保障和就業(類)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款)歸口管理的行政單位離退休(項)支出:反映實行歸口管理的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開支的離退休經費。
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支出(類)醫療保障(款)行政單位醫療(項)支出:反映財政部門集中安排的行政單位醫療保險繳費,未參加醫療保險的行政單位的公費醫療經費,按國家規定享受離休人員、紅軍老戰士待遇人員的醫療經費。
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支出(類)醫療保障(款)事業單位醫療(項)支出:反映財政部門集中安排的事業單位醫療保險繳費,未參加醫療保險的事業單位的公費醫療經費,按國家規定享受離休人員、紅軍老戰士待遇人員的醫療經費。
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支出(類)醫療保障(款)公務員醫療補助(項)支出:反映財政部門集中安排的公務員醫療補助經費。
其他支出(類)其他政府性基金支出(款)其他政府性基金支出(項)支出:反映政府下撥給各級單位用於支持監獄發展的基本建設費用。
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工作人員公務出國(境)的住宿費、國際旅費、夥食補助費、雜費、培訓費等支出。
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費用。
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的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用車,指用於履行公務的機動車輛,包括一般公務用車、執法執勤用車、特種專業技術用車和其他用車。
附表:1.2015年市級部門收支決算總表
2.2015年市級部門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3.2015年市級部門一般公共決算基本支出決算表
4.2015年市級部門“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決算表
政府信息公開
財政預決算
索引號
002491034/2016-00541
發布機構
市司法局
備注/文號
登記號
杭州市司法局2015年部門決算
發布日期: 2016-09-27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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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門基本情況
(一)主要職能
1.貫徹執行中央、省有關司法行政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和規章,受委托起草司法行政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經審議通過後組織實施;製定司法行政中長期規劃並監督實施。
2.負責全市監獄管理工作,監督管理全市監獄執行刑罰、改造罪犯的工作。
3.負責司法行政係統強製隔離戒毒管理工作。
4.擬訂全市普法教育的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全市法製宣傳、依法治理和對外法製宣傳工作。
5.指導全市司法行政機關管理基層司法所和人民調解、幫教安置工作;參與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
6.指導、管理全市社區矯正工作。
7.指導、監督全市律師、基層法律服務、公證工作;綜合管理社會法律服務機構;指導相關行業協會工作。
8.監督管理全市麵向社會的司法鑒定工作。
9.監督管理全市法律援助工作;指導、協調全市“12348”法律服務專線工作。
10.組織實施全市國家司法考試。
11.指導、監督全市司法行政係統法製建設和依法行政工作;指導、協調全市司法行政係統的信息化建設。
12.指導全市司法行政係統隊伍建設、基層黨建和思想政治工作;協助區、縣(市)黨委管理當地司法行政係統領導幹部;負責全市司法行政係統的警務管理和警務督察工作。
13.負責局直屬單位的內部審計工作和直屬單位領導幹部的經濟責任審計工作。
14.負責全市司法行政係統槍支、彈藥、服裝、車輛等物資裝備的管理工作;指導、管理直屬單位計劃財務、安全生產、基本建設工作;管理和監督所屬企業,負責局直屬單位及所屬企業國有資產的監管工作,保證國有資產保值增值。
15.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部門決算單位構成:
本部門共有預算單位7家,其中:行政單位6家、實行公務員管理事業單位1家。具體為:杭州市司法局、杭州市南郊監獄、杭州市西郊監獄、杭州市東郊監獄、杭州市北郊監獄、杭州市富春強製隔離戒毒所、杭州市法律援助中心(杭州市“12348”法律服務中心)。
二、收支決算總體安排情況
(一)收入決算安排情況
部門收入決算49005.93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資金45010.86萬元,政府性基金300萬元,專戶資金0萬元,其他資金3508.33萬元,用事業基金彌補收支差額0萬元,上年結轉186.74萬元。
(二)支出決算安排情況
部門支出決算49005.93萬元。
1.按支出功能分類: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1845.32萬元,公共安全支出(類)37014.71萬元,科學技術支出(類)73.21萬元,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4935.10萬元,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支出(類)1293.25萬元,其他支出(類)300萬元。
2. 按支出用途分類:
基本支出36492.78萬元,項目支出8968.81萬元,事業單位經營支出無,事業單位對附屬單位補助支出無,事業單位上繳上級支出無。
3.2015年結轉下年3544.34萬元(含決算結餘分配)。
(三)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
部門決算中財政撥款用於以下方麵:
1.一般公共服務(類)其他一般公共服務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項)支出1845.32萬元,主要用於各監獄監舍維修(南郊監獄改擴建支出、西郊監獄改擴建支出、東郊監獄警察及附屬用房工程、北郊監獄改建工程)。
2.公共安全(類)司法(款)行政運行(項)支出為3163.65萬元,主要用於保障司法局機關及全市司法業務工作支出,包括人員工資支出、日常公用經費等基本支出。
3.公共安全(類)司法(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務(項)支出為300.02萬元,主要用於司法局未單獨設置項級科目的其他項目支出,包括網絡維護、黨建工作、警察服裝費、人民監督員選任管理、醫療糾紛調解、公共法律服務中心開辦費等項目的支出。
4.公共安全(類)司法(款)基層司法業務(項)支出為90.86萬元,主要用於司法局基層業務的支出,包括人民調解、社區矯正安置幫教、司法所建設等方麵的支出。
5.公共安全(類)司法(款)普法宣傳(項)支出為177.90萬元,主要用於司法局指導、協調、組織全市普法工作的支出,包括“開心阿普”媒體推廣宣傳、《杭州普法》雜誌的編印、民主法治村的創建、社會普法陣地建設、社會普法隊伍建設等方麵的支出。
6.公共安全(類)司法(款)律師公證管理(項)支出為368.78萬元,主要用於指導律師工作、律師從事公益服務補貼的支出,包括律師服務、律師教育、律師黨建、律師進社區等方麵的支出。
7.公共安全(類)司法(款)法律援助(項)支出為151.46萬元,主要是市法律援助中心用於開展法律援助工作的支出包括案件管理經費、案件補貼費、法律服務管理經費。
8.公共安全(類)司法(款)司法統一考試(項)支出為117.99萬元,主要用於組織全市國家司法統一考試所需的支出。
9.公共安全(類)司法(款)其他司法支出(項)支出為143.84萬元,主要用於司法局指導司法鑒定工作的支出及省補辦案業務費、省補漏業務裝備費支出。
10.公共安全(類)監獄(款)行政運行(項)支出為24976.52萬元,主要用於監獄的日常運行支出,包括人員經費、日常公用經費的支出。
11.公共安全(類)監獄(款)一般行政事務管理(項)支出為1407.11萬元,主要用於監獄單位未單獨設置項級科目的其他項目支出,包括安防設施維護改造、供熱費、民警備勤樓的修繕、罪犯教育點播係統等方麵的支出。
12.公共安全(類)監獄(款)犯人生活(項)支出為2068.68萬元,主要用於監獄犯人生活的各項開支,包括夥食費、被服費、醫療衛生防疫費、雜支費、監舍用具購置費等方麵的支出。
13.公共安全(類)監獄(款)犯人改造(項)支出為558.80萬元,主要用於監獄犯人改造的各項支出,包括獄政費、教育改造費、勞動改造費、犯人醫院補助費、技術裝備消耗費、戒毒及傳染病查治費等方麵的支出。
14.公共安全(類)監獄(款)獄政設施建設(項)支出為954.54元,主要用於監獄獄政設施建設及維修、技術裝備購置等方麵的事務支出。
15.公共安全(類)監獄(款)其他監獄支出(項)支出為60.70萬元,主要用於監獄發生的調犯費、突發事件處置、預案演練費、特殊案犯經費、警察服裝費、駐監武警等機構補助費、老弱犯人經費、罪犯技術輔導人員及關鍵要害崗位人員補助費等方麵的支出。
16.公共安全(類)強製隔離戒毒(款)行政運行(項)支出2124.26萬元,為強製隔離戒毒所人員經費及日常公用經費支出。
17.公共安全(類)強製隔離戒毒(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務(項)支出為226.34萬元,主要用於警察服裝費、強戒人員醫療服務費等。
18.公共安全(類)強製隔離戒毒(款)強製隔離戒毒人員生活(項)支出76.76萬元,主要用於強製隔離戒毒人員生活的各項開支,包括夥食費、被服費、水電費、日常用品補助費、醫療康複費、雜支等方麵的支出。
19.公共安全(類)強製隔離戒毒(款)強製隔離戒毒人員教育(項)支出16.65萬元,主要用於強製隔離戒毒人員教育的各項開支,包括教育矯治費、心理治療費、習藝費、社會幫教費、回訪調查費、傳染病查治費、診斷評估費等。
20.公共安全(類)強製隔離戒毒(款)所政設施建設支出23.87萬元,主要用於強製隔離戒毒所所政設施建設及維修、技術裝備購置等方麵的事務支出。
21.公共安全(類)強製隔離戒毒(款)其他強製隔離戒毒支出5.99萬元,主要用於強製隔離戒毒所發生的強製隔離戒毒人員調遣費、突發事件處置費、安全保衛費、技術輔導人員及關鍵要害崗位人員補助費等支出。
22.科學技術支出(類)技術研究與開發(款)科技成果轉化與擴散(項)支出73.21萬元,主要用於市北郊監獄基本建設中信息化建設的支出。
23.社會保障和就業(類)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款)歸口管理的行政單位離退休(項)支出為4935.10萬元,主要是用於司法局機關、監獄、強製隔離戒毒所及法律援助中心離退休人員經費支出。
24.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支出(類)醫療保障(款)行政單位醫療(項)支出為490.11萬元,主要是用於司法局機關、監獄、強製隔離戒毒所基本醫療保險費支出。
25.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支出(類)醫療保障(款)事業單位醫療(項)支出6.13萬元,主要用於市法律援助中心社會醫療保險費支出。
26.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支出(類)醫療保障(款)公務員醫療補助(項)支出797.01萬元,用於司法局機關、監獄、強製隔離戒毒所及法律援助中心的社會醫療保險補助方麵支出。
27.其他支出(類)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對應專項債務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對應專項債務收入安排的支出(項)支出300萬元,主要用於確認購車事實工作經費。
(四)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決算情況
部門決算中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34886.28萬元,其中:
1.工資福利支出18191.77萬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獎金、社會保障繳費、其他工資福利支出等。
2.商品和服務支出5516.32萬元,主要包括辦公費、印刷費、谘詢費、手續費、水電費、郵電費、物業管理費、差旅費、因公出國(境)費、維修(護)費、租賃費、會議費、培訓費、公務接待費、專用材料費、被裝購置費、專用燃料費、勞務費、委托業務費、工會經費、福利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其他交通費、稅金及附加費用、辦公設備和專用設備購置、其他商品服務支出等。
3.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11178.19萬元,主要包括離休費、退休費、撫恤金、生活補助、醫療費、獎勵金、住房公積金、提租補貼、購房補貼、其他對個人和家庭補助支出等。
(五)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決算情況
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決算數317.08萬元,比上年下降1.49%。增長(或下降)的主要原因是:由於組團出國培訓時間地點變動引起因公出國(境)經費11.5萬元比上年12.73萬元下降1.23萬元;通過厲行節約嚴格按公務接待相關規定執行公務接待標準和次數,嚴格控製公務接待陪同人數,公務接待費支出51.65萬元比上年72.86下降21.21萬元;由於下屬監獄及強製隔離戒毒所現有車輛逐年老化隨著行駛公裏數的增加車輛油耗、維修保養費等也相應增加,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支出253.93萬元比上年236.27增加17.66萬元;“三公”經費合計317.08萬元比上年321.86萬元下降4.78萬元。其中:
1.因公出國(境)經費11.5萬元,比上年下降10%。主要用於機關及下屬單位人員公務出國(境)的住宿費、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夥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本部門全年參加出國(境)團組3個,因公出國(境)累計3人次。
2.公務接待費支出51.65萬元,比上年下降29.11%。主要用於接待上級部門、兄弟省市司法行政部門來杭指導、調研、交流等支出。本部門全年共安排公務接待643批次,12915人次。
3.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支出253.93萬元,比上年增長7.47%。其中,公務用車購置支出無(含購置稅等附加費用);公務用車運行費支出253.93萬元,主要用於81輛公務用車所需的公務用車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等支出(或公務用車租用費)。
(六)其他需要公開的決算情況
1.政府采購情況。2015年本部門政府采購支出總額253.88萬元,其中:政府采購貨物支出253.88萬元、政府采購工程支出0萬元、政府采購服務支出0萬元。
2. 預算績效情況。2015年,我局信息化運維項目納入預算績效評價。信息化運維項目硬件、軟件及網絡正常運轉,確保本部門各項業務正常開展,有效地提高機關工作效率及本係統信息化安全水平。2015年預算績效管理工作考核我局做為前20名單位受到市財政局通報表揚。
3.機關運行經費情況。2015年機關運行經費5516.32萬元,主要用於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運行用於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財政撥款資金,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4.國有資產情況。2015年本部門占有使用國有資產原值共計43968.66萬元,計提折舊後淨值34511.20萬元。其中專用設備原值5162.91萬元、淨值3845.61萬元;通用設備原值8948.48萬元、淨值3949.23萬元;家具用具原值631.85萬元、淨值414.51萬元;房屋及構築物原值29225.42萬元、淨值26301.85萬元。2015年本部門共有車輛81輛。
三、名詞解釋
財政撥款收入:指市級財政當年撥付的資金,包括公共財政預算收入和政府性基金預算收入。
其他資金收入:指除財政撥款、專戶資金之外的收入,主要包括事業收入(不含專戶資金)、事業單位經營收入和其他雜項收入。
基本支出:是部門為保障其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項目支出:是指部門為完成其特定工作任務或事業發展目標,在基本支出預算之外所發生的支出。
一般公共服務(類)其他一般公共服務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項)支出:反映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的基本建設性支出,包括房屋建築物購建、辦公設備購置、專用設備購置、基本設施建設、大型修繕、公務用車購置、其他基本建設支出。
公共安全(類)司法(款)行政運行(項)支出:反映行政單位的基本支出。
公共安全(類)司法(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務(項)支出:反映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未單獨設置項級科目的其他項目支出。
公共安全(類)司法(款)基層司法業務(項)支出:反映司法行政部門用於基層業務的支出,包括基層工作指導費,調解、安置幫教、社區矯正、司法所等工作指導經費、“12348”法律服務專用電話等支出。
公共安全(類)司法(款)普法宣傳(項)支出:反映司法行政部門用於組織各種媒體的宣傳、普法裝備與設施、宣傳資料、對外宣傳、普法宣傳的製作編發等方麵的支出。
公共安全(類)司法(款)律師公證管理(項)支出:反映司法行政部門用於指導律師公證工作的支出和補貼律師公益服務支出。
公共安全(類)司法(款)法律援助(項)支出:反映法律援助機構用於開展法律援助工作的支出。
公共安全(類)司法(款)司法統一考試(項)支出:反映司法行政部門舉辦司法統一考試所需的支出,包括報名考試組織費、命題費、試卷印刷費、閱卷費、考場租賃費等。
公共安全(類)司法(款)其他司法支出(項)支出:反映司法行政部門發生的司法鑒定工作指導費、法學研究費、司法協助費等支出。
公共安全(類)監獄(款)行政運行(項)支出:反映監獄單位的基本支出。
公共安全(類)監獄(款)一般行政事務管理(項)支出:反映行政單位未單獨設置項級科目的其他項目支出。
公共安全(類)監獄(款)犯人生活(項)支出:反映監獄犯人生活的各項開支,包括夥食費、被服費、醫療衛生防疫費、雜支費、監舍用具購置費等方麵的支出。
公共安全(類)監獄(款)犯人改造(項)支出:反映監獄管理部門及監獄用於犯人改造的各項支出,包括獄政費、教育改造費、勞動改造費、犯人醫院補助費、技術裝備消耗費、戒毒及傳染病查治費等方麵的支出。
公共安全(類)監獄(款)獄政設施建設(項)支出:反映監獄管理部門和監獄獄政設施建設及維修、技術裝備購置等方麵的事務支出。
公共安全(類)監獄(款)其他監獄支出(項)支出:反映監獄管理部門及監獄發生的調犯費、突發事件處置、預案演練費、特殊案犯經費、駐監武警等機構補助費、老弱犯人經費、罪犯技術輔導人員及關鍵要害崗位人員補助費等方麵的支出。
公共安全(類)強製隔離戒毒(款)行政運行(項)支出:反映行政單位的基本支出。
公共安全(類)強製隔離戒毒(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務(項)支出:反映行政單位未單獨設置項級科目的其他項目支出。
公共安全(類)強製隔離戒毒(款)強製隔離戒毒人員生活(項)支出:反映強製隔離戒毒管理部門及強製隔離戒毒所用於強製隔離戒毒人員生活的各項開支、包括夥食費、被服費、水電費、日用品補助費、醫療康複費、雜支費等。
公共安全(類)強製隔離戒毒(款)強製隔離戒毒人員教育(項)支出:反映強製隔離戒毒管理部門及強製隔離戒毒所用於強製隔離戒毒人員教育的各項開支、包括教育矯治費、心理治療費、習藝費、社會幫教費、回訪調查費、傳染病查治費、診斷評估費等。
公共安全(類)強製隔離戒毒(款)所政設施建設支出:反映強製隔離戒毒管理部門及強製隔離戒毒所所政設施建設及維修、技術裝備購置等方麵的支出。
公共安全(類)強製隔離戒毒(款)其他強製隔離戒毒支出:反映強製隔離戒毒管理部門及強製隔離戒毒所發生的強製隔離戒毒人員調遣費、突發事件處置費、安全保衛費、警察服裝費、宣傳及獎勵費、技術輔導人員及關鍵要害崗位人員補助費等支出。
科學技術支出(類)技術研究與開發(款)科技成果轉化與擴散(項)支出:反映促進科技成果轉化為現實生產力的應用、推廣和引導性支出,以及基本建設支出中用於支持企業科技自主創新的支出。
社會保障和就業(類)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款)歸口管理的行政單位離退休(項)支出:反映實行歸口管理的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開支的離退休經費。
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支出(類)醫療保障(款)行政單位醫療(項)支出:反映財政部門集中安排的行政單位醫療保險繳費,未參加醫療保險的行政單位的公費醫療經費,按國家規定享受離休人員、紅軍老戰士待遇人員的醫療經費。
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支出(類)醫療保障(款)事業單位醫療(項)支出:反映財政部門集中安排的事業單位醫療保險繳費,未參加醫療保險的事業單位的公費醫療經費,按國家規定享受離休人員、紅軍老戰士待遇人員的醫療經費。
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支出(類)醫療保障(款)公務員醫療補助(項)支出:反映財政部門集中安排的公務員醫療補助經費。
其他支出(類)其他政府性基金支出(款)其他政府性基金支出(項)支出:反映政府下撥給各級單位用於支持監獄發展的基本建設費用。
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工作人員公務出國(境)的住宿費、國際旅費、夥食補助費、雜費、培訓費等支出。
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費用。
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的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用車,指用於履行公務的機動車輛,包括一般公務用車、執法執勤用車、特種專業技術用車和其他用車。
附表:1.2015年市級部門收支決算總表
2.2015年市級部門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3.2015年市級部門一般公共決算基本支出決算表
4.2015年市級部門“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決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