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預決算
杭州市南郊監獄公款競爭性存放服務招標項目公告
  • 信息索引號:
  • 002491034/2019-00827
  • 統一編號:
  • 文件編號:
  • 責任部門:
  • 市司法局
  • 公開形式:
  • 主動公開
  • 公開範圍:
  • 麵向社會
  • 公開時限:
  • 長期公開
  • 發布時間:
  • 2019-05-23
  • 點擊率:


根據《關於防止領導幹部在公款存放方麵發生利益衝突和利益輸送的辦法》(浙委辦發〔2015〕8號)、《杭州市市級行政事業單位公款競爭性存放管理暫行辦法》(杭政辦函〔2015〕117號)、《關於進一步規範市級行政事業單位公款競爭性存放管理的通知》(杭財預執〔2018〕27號)規定,決定對杭州市南郊監獄的五個基本賬戶公款定期存放服務開展招標工作,歡迎符合條件的銀行機構參加投標。

    一、招標項目名稱

杭州市南郊監獄公款競爭性存放服務項目招標。

 

二、招標項目內容

杭州市南郊監獄公款競爭性存放服務,項目需為以下五個基本賬戶提供公款定期存放服務:

①杭州市南郊監獄工會委員會結算專戶

②杭州市南郊監獄食堂結算專戶

③杭州市南郊監獄罪犯第一食堂結算專戶用於罪犯夥食費管理賬戶,按照《浙江省罪犯夥食管理規定》浙監〔201875號第三條規定設立

④杭州市南郊監獄罪犯第二食堂結算專戶(用於罪犯獄內消費結算賬戶)

⑤杭州市南郊監獄基建結算專戶

擬中標單位數量:1家,參與投標的銀行不得隸屬於同一法人。

項目服務期:三年

    

三、投標人資格要求

投標人應符合《杭州市市級行政事業單位公款競爭性存放管理暫行辦法》杭政辦函〔2015〕117號及《關於進一步規範市級行政事業單位公款競爭性存放管理的通知》(杭財預執〔2018〕27號規定,具備承擔招標項目的能力,具體包括:

(一)在杭州地區設有分支機構、人行杭州中心支行上年度綜合評價 B 級及以上。

(二)依法開展經營活動,近3年內在經營活動中無重大違法違規記錄。

(三)財務穩健,資金充足率、不良貸款率、撥備覆蓋率、流動性覆蓋率、流動性比例等指標達到監管標準。

(四)內部管理機製健全,具有較強的風險控製能力,近3年內未發生金融風險及重大違約事件。   

 

 四、招標文件獲取時間、方式及地址

(一)報名時間:2019527日起至201963日(雙休日及法定節假日除外)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

地點:浙江華域高宇項目管理有限公司(杭州市蕭山區寧圍街道望京商務中心3幢1單眼9層901現場領取。

標書售價:人民幣300元(售後不退)

    

五、投標報名時間、地點及需提供材料等

(一)報名時間:2019527日起至201963日(雙休日及法定節假日除外)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

地點:江華域高宇項目管理有限公司(杭州市蕭山區寧圍街道望京商務中心3幢1單眼9層901 

(三)提供材料:1、提供有效的營業執照副本複印件(加蓋單位公章);

2、辦理報名人的有效身份證件及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授權書(加蓋單位公章);

    

六、投標起止時間、地點及有關要求

投標截止時間:201961709:30分

投標地點:浙江華域高宇項目管理有限公司(杭州市蕭山區寧圍街道望京商務中心3幢1單眼9層901會議室 

    

七、開標時間及地點

開標時間:201961709:30分  

開標地點:浙江華域高宇項目管理有限公司(杭州市蕭山區寧圍街道望京商務中心3幢1單眼9層901會議室 

    

八、聯係方式

   招標代理機構名稱:浙江華域高宇項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點:杭州市蕭山區寧圍街道望京商務中心3幢1單元9層901

聯係人:邵煥

電話:0571-22816663

傳真:0571-22866657

 

招標人:杭州市南郊監獄

招標人聯係人:黃旭東

     聯係電話:0571-82813623

 

、投標保證金:

投標保證金:人民幣萬元

交付方式:電彙或銀行彙票投標保證金應於投標截止時間之前交納至以下賬戶:

收款單位(戶名):浙江華域高宇項目管理有限公司

開戶銀行:建行時代廣場支行

銀行賬號:3300 1617 0920 5300 5082

 

十、其他事項:

(一)本項目公告發布網站:杭州市財政局

(二)本項目資格審查方式:資格後審。

(三)質疑和投訴

  投標人認為招標文件、招標過程和中標、成交結果使自己的合法權益受到損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應知其權益受到損害之日起七個工作日內,以書麵形式向招標人、招標代理機構提出質疑。招標人、招標代理機構應當在收到投標人的書麵質疑後七個工作日內作出答複,並以書麵形式通知質疑投標人,但答複的內容不得涉及商業秘密。質疑投標人對招標人、招標代理機構的答複不滿意或者招標人、招標代理機構未在規定的時間內做出答複的,可以在答複期滿後十五個工作日內向同級財政部門提起投訴。

  質疑接收人:邵煥,0571-22866651

 

加入收藏】  【打印】  【  】  【輔助線】  【背景顏色】  【關閉

政府信息公開

財政預決算

索引號

002491034/2019-00827

發布機構

市司法局

備注/文號

登記號

杭州市南郊監獄公款競爭性存放服務招標項目公告

發布日期: 2019-05-23 00:00:00

瀏覽次數:


根據《關於防止領導幹部在公款存放方麵發生利益衝突和利益輸送的辦法》(浙委辦發〔2015〕8號)、《杭州市市級行政事業單位公款競爭性存放管理暫行辦法》(杭政辦函〔2015〕117號)、《關於進一步規範市級行政事業單位公款競爭性存放管理的通知》(杭財預執〔2018〕27號)規定,決定對杭州市南郊監獄的五個基本賬戶公款定期存放服務開展招標工作,歡迎符合條件的銀行機構參加投標。

    一、招標項目名稱

杭州市南郊監獄公款競爭性存放服務項目招標。

 

二、招標項目內容

杭州市南郊監獄公款競爭性存放服務,項目需為以下五個基本賬戶提供公款定期存放服務:

①杭州市南郊監獄工會委員會結算專戶

②杭州市南郊監獄食堂結算專戶

③杭州市南郊監獄罪犯第一食堂結算專戶用於罪犯夥食費管理賬戶,按照《浙江省罪犯夥食管理規定》浙監〔201875號第三條規定設立

④杭州市南郊監獄罪犯第二食堂結算專戶(用於罪犯獄內消費結算賬戶)

⑤杭州市南郊監獄基建結算專戶

擬中標單位數量:1家,參與投標的銀行不得隸屬於同一法人。

項目服務期:三年

    

三、投標人資格要求

投標人應符合《杭州市市級行政事業單位公款競爭性存放管理暫行辦法》杭政辦函〔2015〕117號及《關於進一步規範市級行政事業單位公款競爭性存放管理的通知》(杭財預執〔2018〕27號規定,具備承擔招標項目的能力,具體包括:

(一)在杭州地區設有分支機構、人行杭州中心支行上年度綜合評價 B 級及以上。

(二)依法開展經營活動,近3年內在經營活動中無重大違法違規記錄。

(三)財務穩健,資金充足率、不良貸款率、撥備覆蓋率、流動性覆蓋率、流動性比例等指標達到監管標準。

(四)內部管理機製健全,具有較強的風險控製能力,近3年內未發生金融風險及重大違約事件。   

 

 四、招標文件獲取時間、方式及地址

(一)報名時間:2019527日起至201963日(雙休日及法定節假日除外)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

地點:浙江華域高宇項目管理有限公司(杭州市蕭山區寧圍街道望京商務中心3幢1單眼9層901現場領取。

標書售價:人民幣300元(售後不退)

    

五、投標報名時間、地點及需提供材料等

(一)報名時間:2019527日起至201963日(雙休日及法定節假日除外)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

地點:江華域高宇項目管理有限公司(杭州市蕭山區寧圍街道望京商務中心3幢1單眼9層901 

(三)提供材料:1、提供有效的營業執照副本複印件(加蓋單位公章);

2、辦理報名人的有效身份證件及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授權書(加蓋單位公章);

    

六、投標起止時間、地點及有關要求

投標截止時間:201961709:30分

投標地點:浙江華域高宇項目管理有限公司(杭州市蕭山區寧圍街道望京商務中心3幢1單眼9層901會議室 

    

七、開標時間及地點

開標時間:201961709:30分  

開標地點:浙江華域高宇項目管理有限公司(杭州市蕭山區寧圍街道望京商務中心3幢1單眼9層901會議室 

    

八、聯係方式

   招標代理機構名稱:浙江華域高宇項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點:杭州市蕭山區寧圍街道望京商務中心3幢1單元9層901

聯係人:邵煥

電話:0571-22816663

傳真:0571-22866657

 

招標人:杭州市南郊監獄

招標人聯係人:黃旭東

     聯係電話:0571-82813623

 

、投標保證金:

投標保證金:人民幣萬元

交付方式:電彙或銀行彙票投標保證金應於投標截止時間之前交納至以下賬戶:

收款單位(戶名):浙江華域高宇項目管理有限公司

開戶銀行:建行時代廣場支行

銀行賬號:3300 1617 0920 5300 5082

 

十、其他事項:

(一)本項目公告發布網站:杭州市財政局

(二)本項目資格審查方式:資格後審。

(三)質疑和投訴

  投標人認為招標文件、招標過程和中標、成交結果使自己的合法權益受到損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應知其權益受到損害之日起七個工作日內,以書麵形式向招標人、招標代理機構提出質疑。招標人、招標代理機構應當在收到投標人的書麵質疑後七個工作日內作出答複,並以書麵形式通知質疑投標人,但答複的內容不得涉及商業秘密。質疑投標人對招標人、招標代理機構的答複不滿意或者招標人、招標代理機構未在規定的時間內做出答複的,可以在答複期滿後十五個工作日內向同級財政部門提起投訴。

  質疑接收人:邵煥,0571-228666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