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清理依據
《浙江省行政規範性文件管理辦法》(省政府令第372號)要求,行政機關應當每隔兩年對本機關製定的行政規範性文件組織全麵清理。按照市政府辦公廳《關於開展全市行政規範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局組織開展了行政規範性文件全麵清理工作。
二、清理範圍
本次清理的範圍是2022年4月1日前,以市局名義發文(含原市政府法製辦),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權利、義務,在本行政區域內具有普遍約束力,在一定時期內反複適用的行政規範性文件。
三、清理過程
一是局屬各單位及相關責任處室報送清理建議;二是法務處彙總清理意見形成清理結果征求意見稿;三是清理結果在杭州司法行政網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四是清理結果經局長辦公會議審議通過。
四、清理結果
經局長辦公會議審議通過,繼續有效的行政規範性文件34件、決定廢止的行政規範性文件3件、擬修改的行政規範性文件1件(修改完成前繼續有效)。
五、解讀機關、解讀人及聯係方式
解讀機關:杭州市司法局
解讀人:何毅
聯係電話:85252908
政府信息公開
政策解讀 |
索引號
002491034/2022-01215
發布機構
市司法局
備注/文號
杭司〔2022〕101號
登記號
關聯類型
杭州市司法局行政規範性文件清理結果政策解讀
發布日期: 2022-10-23 14:17: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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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清理依據
《浙江省行政規範性文件管理辦法》(省政府令第372號)要求,行政機關應當每隔兩年對本機關製定的行政規範性文件組織全麵清理。按照市政府辦公廳《關於開展全市行政規範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局組織開展了行政規範性文件全麵清理工作。
二、清理範圍
本次清理的範圍是2022年4月1日前,以市局名義發文(含原市政府法製辦),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權利、義務,在本行政區域內具有普遍約束力,在一定時期內反複適用的行政規範性文件。
三、清理過程
一是局屬各單位及相關責任處室報送清理建議;二是法務處彙總清理意見形成清理結果征求意見稿;三是清理結果在杭州司法行政網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四是清理結果經局長辦公會議審議通過。
四、清理結果
經局長辦公會議審議通過,繼續有效的行政規範性文件34件、決定廢止的行政規範性文件3件、擬修改的行政規範性文件1件(修改完成前繼續有效)。
五、解讀機關、解讀人及聯係方式
解讀機關:杭州市司法局
解讀人:何毅
聯係電話:852529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