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85項) | ||||
序號 | 事項代碼 (目錄清單事項) | 事項名稱 (目錄清單事項) | 監管層級 | 法律依據 |
一、行政檢查事項(共24項) | ||||
1 | 330612030000 | 對公證員執業資質保持情況的行政檢查 | 國家級,省級,市級,縣級 |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證法》 |
2 | 330612028000 | 對公證機構保持法定設立條件情況的行政檢查 | 國家級,省級,市級,縣級 |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證法》 |
3 | 330612013000 | 對公證員辦理公證業務情況的行政檢查 | 國家級,省級,市級 | 《公證員執業管理辦法》 |
4 | 330612005000 | 對公證機構執業情況的行政檢查 | 國家級,省級,市級 | 《公證機構執業管理辦法》 |
5 | 330612041000 | 對司法鑒定人執業資質保持情況的行政檢查 | 國家級,省級,市級 | 《司法鑒定人登記管理辦法》 |
6 | 330612040000 | 對司法鑒定機構保持法定設立條件的行政檢查 | 國家級,省級,市級 | 《司法鑒定機構登記管理辦法》 |
7 | 330612039000 | 對司法鑒定機構執行應當報批事項情況的行政檢查 | 省級,市級 | 《司法鑒定機構登記管理辦法》 |
8 | 330612010002 | 對司法鑒定機構的行政檢查 | 省級,市級 | 《司法鑒定機構登記管理辦法》 |
9 | 330612010001 | 對司法鑒定人的行政檢查 | 省級,市級 | 《司法鑒定人登記管理辦法》 |
10 | 331012002000 | 對法律援助機構及其工作人員的監管 | 市級,縣級 | 《法律援助條例》 |
11 | 330612042000 | 對法律援助律師執業資質保持情況的行政檢查 | 市級 | 《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 《律師和律師事務所執業證書管理辦法》 |
12 | 330612015000 | 對律所及律師承辦法律援助事項的行政檢查 | 市級,縣級 | 《法律援助條例》 |
13 | 330612038000 | 對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執業資質保持情況的行政檢查 | 市級,縣級 | 《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管理辦法》 |
14 | 330612037000 | 對基層法律服務所執行應當報批或者備案事項情況的行政檢查 | 市級,縣級 | 《基層法律服務所管理辦法》 |
15 | 330612036000 | 對基層法律服務所保持法定設立條件的行政檢查 | 市級,縣級 | 《基層法律服務所管理辦法》 |
16 | 330612035000 | 對律師事務所(分所)保持法定設立條件情況的行政檢查 | 省級,市級,縣級 | 《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 |
17 | 330612034000 | 對律師事務所執行應當報批或者備案事項情況的行政檢查 | 省級,市級,縣級 | 《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 |
18 | 330612031000 | 對律師執業資質保持情況的行政檢查 | 省級,市級,縣級 | 《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 |
19 | 330612009000 | 對基層法律服務所日常執業和內部管理情況的行政檢查 | 市級,縣級 | 《基層法律服務所管理辦法》 |
20 | 330612008000 | 對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執業情況行政檢查 | 市級,縣級 | 《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 《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管理辦法》 |
21 | 330612007000 | 對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執業情況的行政檢查 | 市級,縣級 | 《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 《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管理辦法》 |
22 | 330612004000 | 對律師事務所(分所)執業情況的行政檢查 | 市級,縣級 | 《律師事務所管理辦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 |
23 | 330612002000 | 對律師執業情況的行政檢查 | 市級,縣級 | 《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 《律師執業管理辦法》 |
24 | 330612001000 | 對基層法律服務所日常執業和內部管理情況的行政檢查 | 市級,縣級 | 《基層法律服務所管理辦法》 |
二、行政處罰事項(61項) | ||||
1 | 330212013006 | 對公證機構和公證員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應當給予處罰的其他行為的行政處罰 | 省級,市級 |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證法》 |
2 | 330212013005 | 對公證機構及公證員泄露在執業活動中知悉的國家秘密、商業秘密或者個人隱私的行政處罰 | 省級,市級 |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證法》 |
3 | 330212013004 | 對公證機構及公證員毀損、篡改公證文書或者公證檔案的行政處罰 | 省級,市級 |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證法》 |
4 | 330212013003 | 對公證機構及公證員侵占、挪用公證費或者侵占、盜竊公證專用物品的行政處罰 | 省級,市級 |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證法》 |
5 | 330212013002 | 對公證機構及公證員為不真實、不合法的事項出具公證書的行政處罰 | 省級,市級 |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證法》 |
6 | 330212013001 | 對公證機構及公證員私自出具公證書行為的行政處罰 | 省級,市級 |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證法》 |
7 | 330212005006 | 對公證機構及公證員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應當給予處罰的其他行為的行政處罰 | 省級,市級 |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證法》 |
8 | 330212005005 | 對為本人及近親屬辦理公證或者辦理與本人及近親屬有利害關係的公證的行政處罰 | 省級,市級 |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證法》 |
9 | 330212005004 | 對公證員從事有報酬的其他職業的行政處罰 | 省級,市級 |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證法》 |
10 | 330212005003 | 對公證員同時在二個以上公證機構執業的行政處罰 | 省級,市級 |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證法》 |
11 | 330212005002 | 對公證機構及公證員違反規定的收費標準收取公證費的行政處罰 | 省級,市級 |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證法》 |
12 | 330212005001 | 對公證機構及公證員以詆毀其他公證機構、公證員或者支付回扣、傭金等不正當手段爭攬公證業務的行政處罰 | 省級,市級 |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證法》 |
13 | 330212001017 | 對司法鑒定人收受與鑒定有關的單位或者人員財物的行政處罰 | 省級,市級 | 《浙江省司法鑒定管理條例》 |
14 | 330212001016 | 對司法鑒定人拒絕接受司法行政部門監督、檢查或者提供虛假材料的 | 省級,市級 | 《浙江省司法鑒定管理條例》 |
15 | 330212001015 | 對司法鑒定人無正當理由不參加教育培訓的行政處罰 | 省級,市級 | 《浙江省司法鑒定管理條例》 |
16 | 330212001014 | 對司法鑒定人違反司法鑒定程序規定和技術規範,造成後果的行政處罰 | 省級,市級 | 《浙江省司法鑒定管理條例》 |
17 | 330212001013 | 對司法鑒定人不履行保密、回避義務的行政處罰 | 省級,市級 | 《浙江省司法鑒定管理條例》 |
18 | 330212001012 | 對司法鑒定人私自接受鑒定委托、收取鑒定費用的行政處罰 | 省級,市級 | 《浙江省司法鑒定管理條例》 |
19 | 330212001011 | 對司法鑒定人未依法辦理變更登記手續的行政處罰 | 省級,市級 | 《浙江省司法鑒定管理條例》 |
20 | 330212001010 | 對司法鑒定人超出登記的執業類別從事司法鑒定業務的行政處罰 | 省級,市級 | 《浙江省司法鑒定管理條例》 |
21 | 330212001009 | 對司法鑒定機構拒絕接受司法行政部門監督、檢查或者提供虛假材料的行政處罰 | 省級,市級 | 《浙江省司法鑒定管理條例》 |
22 | 330212001008 | 對司法鑒定機構違反司法鑒定程序規定,造成後果的行政處罰 | 省級,市級 | 《浙江省司法鑒定管理條例》 |
23 | 330212001007 | 對司法鑒定機構以不正當手段招攬鑒定業務的行政處罰 | 省級,市級 | 《浙江省司法鑒定管理條例》 |
24 | 330212001006 | 對司法鑒定機構組織未取得《司法鑒定人執業證》的人員從事司法鑒定業務行政處罰 | 省級,市級 | 《浙江省司法鑒定管理條例》 |
25 | 330212001005 | 對司法鑒定機構違反司法鑒定業務檔案管理規定,導致司法鑒定檔案損毀、丟失或者造成其他後果的行政處罰 | 省級,市級 | 《浙江省司法鑒定管理條例》 |
26 | 330212001004 | 對司法鑒定機構未依法辦理變更登記手續的行政處罰 | 省級,市級 | 《浙江省司法鑒定管理條例》 |
27 | 330212001003 | 對司法鑒定機構未經登記擅自設立分支機構或者超出登記業務範圍從事司法鑒定業務行政處罰 | 省級,市級 | 《浙江省司法鑒定管理條例》 |
28 | 330212001002 | 對鑒定機構未按規定履行對司法鑒定人助理的管理職責,造成後果的行政處罰 | 省級,市級 | 《浙江省司法鑒定管理條例》 |
29 | 330212001001 | 對未經依法登記的機構和人員非法從事司法鑒定業務行政處罰 | 省級,市級 | 《浙江省司法鑒定管理條例》 |
30 | 330212014000 | 對律師事務所拒絕法律援助機構指派的行政處罰 | 省級,市級 | 《法律援助條例》 《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 |
31 | 330212012000 | 對基層法律服務所違法違規執業的行政處罰 | 市級,縣級 | 《基層法律服務所管理辦法》 |
32 | 330212011000 | 對律師違規承辦法律援助案件的行政處罰 | 市級 | 《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 《法律援助條例》 |
33 | 330212010021 | 對律師在受到相應處罰後一定期限內又發生應當給予處罰情形的行政處罰 | 省級,市級 | 《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 |
34 | 330212010020 | 對律師事務所負責人履行管理職責不力的行政處罰 | 市級 | 《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 |
35 | 330212010018 | 對律師泄露國家秘密的行政處罰 | 市級 | 《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 |
36 | 330212010017 | 對律師發表危害國家安全、惡意誹謗他人、嚴重擾亂法庭秩序言論的行政處罰 | 市級 | 《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 |
37 | 330212010016 | 對律師煽動、教唆當事人采取擾亂公共秩序、危害公共安全等非法手段解決爭議的行政處罰 | 省級,市級 | 《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 |
38 | 330212010015 | 對律師擾亂法庭、仲裁庭秩序,幹擾訴訟、仲裁活動的正常進行的行政處罰 | 省級,市級 | 《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 |
39 | 330212010014 | 對律師接受對方當事人財物或者其他利益,與對方當事人或者第三人惡意串通,侵害委托人權益的行政處罰 | 省級,市級 | 《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 |
40 | 330212010013 | 對律師故意提供虛假證據或者威脅、利誘他人提供虛假證據,妨礙對方當事人合法取得證據的行政處罰 | 省級,市級 | 《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 |
41 | 330212010012 | 對律師向司法行政部門提供虛假材料或者有其他弄虛作假行為的行政處罰 | 省級,市級 | 《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 |
42 | 330212010011 | 對律師向法官、檢察官、仲裁員以及其他有關工作人員行賄,介紹賄賂或者指使、誘導當事人行賄的行政處罰 | 省級,市級 | 《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 |
43 | 330212010010 | 對律師違反規定會見法官、檢察官、仲裁員以及其他有關工作人員,或者以其他不正當方式影響依法辦理案件的行政處罰 | 省級,市級 | 《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 |
44 | 330212010009 | 對律師泄露商業秘密或者個人隱私的行政處罰 | 市級 | 《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 |
45 | 330212010008 | 對律師利用提供法律服務的便利牟取當事人爭議的權益的行政處罰 | 市級 | 《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 |
46 | 330212010007 | 對律師接受委托後,無正當理由,拒絕辯護或者代理,不按時出庭參加訴訟或者仲裁的行政處罰 | 市級 | 《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 |
47 | 330212010006 | 對律師私自接受委托、收取費用,接受委托人財物或者其他利益的行政處罰 | 市級 | 《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 |
48 | 330212010005 | 對律師拒絕履行法律援助義務的行政處罰 | 市級 | 《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 |
49 | 330212010004 | 對律師的從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離任後二年內擔任訴訟代理人或者辯護人的行政處罰 | 市級 | 《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 |
50 | 330212010003 | 對律師在同一案件中為雙方當事人擔任代理人,或者代理與本人及其近親屬有利益衝突的法律事務的行政處罰 | 市級 | 《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 |
51 | 330212010002 | 對律師以不正當手段承攬業務的行政處罰 | 市級 | 《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 |
52 | 330212010001 | 對律師同時在兩個以上律師事務所執業的行政處罰 | 市級 | 《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 |
53 | 330212006008 | 對律師事務所(分所)對本所律師疏於管理,造成嚴重後果的行政處罰 | 省級,市級 | 《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 《律師事務所管理辦法》 |
54 | 330212006007 | 對律師事務所(分所)向司法行政部門提供虛假材料或者有其他弄虛作假行為的行政處罰 | 省級,市級 | 《律師事務所管理辦法》 |
55 | 330212006006 | 對律師事務所(分所)拒絕履行法律援助義務的行政處罰 | 省級,市級 | 《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 《律師事務所管理辦法》 |
56 | 330212006005 | 對律師事務所(分所)違反規定接受有利益衝突的案件的行政處罰 | 省級,市級 | 《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 《律師事務所管理辦法》 |
57 | 330212006004 | 對律師事務所(分所)以詆毀其他律師事務所、律師或者支付介紹費等不正當手段承攬業務的行政處罰 | 省級,市級 | 《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 《律師事務所管理辦法》 |
58 | 330212006003 | 對律師事務所(分所)從事法律服務以外的經營活動的行政處罰 | 省級,市級 | 《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 《律師事務所管理辦法》 |
59 | 330212006002 | 對律師事務所(分所)違反法定程序辦理變更名稱、負責人、章程、合夥協議、住所、合夥人等重大事項的行政處罰 | 省級,市級 | 《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 《律師事務所管理辦法》 |
60 | 330212006001 | 對律師事務所(分所)違反規定接受委托、收取費用的行政處罰 | 省級,市級 | 《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 《律師事務所管理辦法》 |
61 | 330212003000 | 對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違法違規執業的行政處罰 | 市級,縣級 | 《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 《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管理辦法》 |
政府信息公開
索引號
002491034/2022-01221
發布機構
市司法局
備注/文號
登記號
杭州市司法局行政檢查、行政處罰事項清單
發布日期: 2022-11-02 10:09: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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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85項) | ||||
序號 | 事項代碼 (目錄清單事項) | 事項名稱 (目錄清單事項) | 監管層級 | 法律依據 |
一、行政檢查事項(共24項) | ||||
1 | 330612030000 | 對公證員執業資質保持情況的行政檢查 | 國家級,省級,市級,縣級 |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證法》 |
2 | 330612028000 | 對公證機構保持法定設立條件情況的行政檢查 | 國家級,省級,市級,縣級 |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證法》 |
3 | 330612013000 | 對公證員辦理公證業務情況的行政檢查 | 國家級,省級,市級 | 《公證員執業管理辦法》 |
4 | 330612005000 | 對公證機構執業情況的行政檢查 | 國家級,省級,市級 | 《公證機構執業管理辦法》 |
5 | 330612041000 | 對司法鑒定人執業資質保持情況的行政檢查 | 國家級,省級,市級 | 《司法鑒定人登記管理辦法》 |
6 | 330612040000 | 對司法鑒定機構保持法定設立條件的行政檢查 | 國家級,省級,市級 | 《司法鑒定機構登記管理辦法》 |
7 | 330612039000 | 對司法鑒定機構執行應當報批事項情況的行政檢查 | 省級,市級 | 《司法鑒定機構登記管理辦法》 |
8 | 330612010002 | 對司法鑒定機構的行政檢查 | 省級,市級 | 《司法鑒定機構登記管理辦法》 |
9 | 330612010001 | 對司法鑒定人的行政檢查 | 省級,市級 | 《司法鑒定人登記管理辦法》 |
10 | 331012002000 | 對法律援助機構及其工作人員的監管 | 市級,縣級 | 《法律援助條例》 |
11 | 330612042000 | 對法律援助律師執業資質保持情況的行政檢查 | 市級 | 《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 《律師和律師事務所執業證書管理辦法》 |
12 | 330612015000 | 對律所及律師承辦法律援助事項的行政檢查 | 市級,縣級 | 《法律援助條例》 |
13 | 330612038000 | 對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執業資質保持情況的行政檢查 | 市級,縣級 | 《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管理辦法》 |
14 | 330612037000 | 對基層法律服務所執行應當報批或者備案事項情況的行政檢查 | 市級,縣級 | 《基層法律服務所管理辦法》 |
15 | 330612036000 | 對基層法律服務所保持法定設立條件的行政檢查 | 市級,縣級 | 《基層法律服務所管理辦法》 |
16 | 330612035000 | 對律師事務所(分所)保持法定設立條件情況的行政檢查 | 省級,市級,縣級 | 《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 |
17 | 330612034000 | 對律師事務所執行應當報批或者備案事項情況的行政檢查 | 省級,市級,縣級 | 《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 |
18 | 330612031000 | 對律師執業資質保持情況的行政檢查 | 省級,市級,縣級 | 《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 |
19 | 330612009000 | 對基層法律服務所日常執業和內部管理情況的行政檢查 | 市級,縣級 | 《基層法律服務所管理辦法》 |
20 | 330612008000 | 對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執業情況行政檢查 | 市級,縣級 | 《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 《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管理辦法》 |
21 | 330612007000 | 對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執業情況的行政檢查 | 市級,縣級 | 《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 《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管理辦法》 |
22 | 330612004000 | 對律師事務所(分所)執業情況的行政檢查 | 市級,縣級 | 《律師事務所管理辦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 |
23 | 330612002000 | 對律師執業情況的行政檢查 | 市級,縣級 | 《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 《律師執業管理辦法》 |
24 | 330612001000 | 對基層法律服務所日常執業和內部管理情況的行政檢查 | 市級,縣級 | 《基層法律服務所管理辦法》 |
二、行政處罰事項(61項) | ||||
1 | 330212013006 | 對公證機構和公證員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應當給予處罰的其他行為的行政處罰 | 省級,市級 |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證法》 |
2 | 330212013005 | 對公證機構及公證員泄露在執業活動中知悉的國家秘密、商業秘密或者個人隱私的行政處罰 | 省級,市級 |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證法》 |
3 | 330212013004 | 對公證機構及公證員毀損、篡改公證文書或者公證檔案的行政處罰 | 省級,市級 |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證法》 |
4 | 330212013003 | 對公證機構及公證員侵占、挪用公證費或者侵占、盜竊公證專用物品的行政處罰 | 省級,市級 |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證法》 |
5 | 330212013002 | 對公證機構及公證員為不真實、不合法的事項出具公證書的行政處罰 | 省級,市級 |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證法》 |
6 | 330212013001 | 對公證機構及公證員私自出具公證書行為的行政處罰 | 省級,市級 |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證法》 |
7 | 330212005006 | 對公證機構及公證員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應當給予處罰的其他行為的行政處罰 | 省級,市級 |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證法》 |
8 | 330212005005 | 對為本人及近親屬辦理公證或者辦理與本人及近親屬有利害關係的公證的行政處罰 | 省級,市級 |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證法》 |
9 | 330212005004 | 對公證員從事有報酬的其他職業的行政處罰 | 省級,市級 |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證法》 |
10 | 330212005003 | 對公證員同時在二個以上公證機構執業的行政處罰 | 省級,市級 |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證法》 |
11 | 330212005002 | 對公證機構及公證員違反規定的收費標準收取公證費的行政處罰 | 省級,市級 |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證法》 |
12 | 330212005001 | 對公證機構及公證員以詆毀其他公證機構、公證員或者支付回扣、傭金等不正當手段爭攬公證業務的行政處罰 | 省級,市級 |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證法》 |
13 | 330212001017 | 對司法鑒定人收受與鑒定有關的單位或者人員財物的行政處罰 | 省級,市級 | 《浙江省司法鑒定管理條例》 |
14 | 330212001016 | 對司法鑒定人拒絕接受司法行政部門監督、檢查或者提供虛假材料的 | 省級,市級 | 《浙江省司法鑒定管理條例》 |
15 | 330212001015 | 對司法鑒定人無正當理由不參加教育培訓的行政處罰 | 省級,市級 | 《浙江省司法鑒定管理條例》 |
16 | 330212001014 | 對司法鑒定人違反司法鑒定程序規定和技術規範,造成後果的行政處罰 | 省級,市級 | 《浙江省司法鑒定管理條例》 |
17 | 330212001013 | 對司法鑒定人不履行保密、回避義務的行政處罰 | 省級,市級 | 《浙江省司法鑒定管理條例》 |
18 | 330212001012 | 對司法鑒定人私自接受鑒定委托、收取鑒定費用的行政處罰 | 省級,市級 | 《浙江省司法鑒定管理條例》 |
19 | 330212001011 | 對司法鑒定人未依法辦理變更登記手續的行政處罰 | 省級,市級 | 《浙江省司法鑒定管理條例》 |
20 | 330212001010 | 對司法鑒定人超出登記的執業類別從事司法鑒定業務的行政處罰 | 省級,市級 | 《浙江省司法鑒定管理條例》 |
21 | 330212001009 | 對司法鑒定機構拒絕接受司法行政部門監督、檢查或者提供虛假材料的行政處罰 | 省級,市級 | 《浙江省司法鑒定管理條例》 |
22 | 330212001008 | 對司法鑒定機構違反司法鑒定程序規定,造成後果的行政處罰 | 省級,市級 | 《浙江省司法鑒定管理條例》 |
23 | 330212001007 | 對司法鑒定機構以不正當手段招攬鑒定業務的行政處罰 | 省級,市級 | 《浙江省司法鑒定管理條例》 |
24 | 330212001006 | 對司法鑒定機構組織未取得《司法鑒定人執業證》的人員從事司法鑒定業務行政處罰 | 省級,市級 | 《浙江省司法鑒定管理條例》 |
25 | 330212001005 | 對司法鑒定機構違反司法鑒定業務檔案管理規定,導致司法鑒定檔案損毀、丟失或者造成其他後果的行政處罰 | 省級,市級 | 《浙江省司法鑒定管理條例》 |
26 | 330212001004 | 對司法鑒定機構未依法辦理變更登記手續的行政處罰 | 省級,市級 | 《浙江省司法鑒定管理條例》 |
27 | 330212001003 | 對司法鑒定機構未經登記擅自設立分支機構或者超出登記業務範圍從事司法鑒定業務行政處罰 | 省級,市級 | 《浙江省司法鑒定管理條例》 |
28 | 330212001002 | 對鑒定機構未按規定履行對司法鑒定人助理的管理職責,造成後果的行政處罰 | 省級,市級 | 《浙江省司法鑒定管理條例》 |
29 | 330212001001 | 對未經依法登記的機構和人員非法從事司法鑒定業務行政處罰 | 省級,市級 | 《浙江省司法鑒定管理條例》 |
30 | 330212014000 | 對律師事務所拒絕法律援助機構指派的行政處罰 | 省級,市級 | 《法律援助條例》 《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 |
31 | 330212012000 | 對基層法律服務所違法違規執業的行政處罰 | 市級,縣級 | 《基層法律服務所管理辦法》 |
32 | 330212011000 | 對律師違規承辦法律援助案件的行政處罰 | 市級 | 《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 《法律援助條例》 |
33 | 330212010021 | 對律師在受到相應處罰後一定期限內又發生應當給予處罰情形的行政處罰 | 省級,市級 | 《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 |
34 | 330212010020 | 對律師事務所負責人履行管理職責不力的行政處罰 | 市級 | 《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 |
35 | 330212010018 | 對律師泄露國家秘密的行政處罰 | 市級 | 《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 |
36 | 330212010017 | 對律師發表危害國家安全、惡意誹謗他人、嚴重擾亂法庭秩序言論的行政處罰 | 市級 | 《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 |
37 | 330212010016 | 對律師煽動、教唆當事人采取擾亂公共秩序、危害公共安全等非法手段解決爭議的行政處罰 | 省級,市級 | 《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 |
38 | 330212010015 | 對律師擾亂法庭、仲裁庭秩序,幹擾訴訟、仲裁活動的正常進行的行政處罰 | 省級,市級 | 《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 |
39 | 330212010014 | 對律師接受對方當事人財物或者其他利益,與對方當事人或者第三人惡意串通,侵害委托人權益的行政處罰 | 省級,市級 | 《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 |
40 | 330212010013 | 對律師故意提供虛假證據或者威脅、利誘他人提供虛假證據,妨礙對方當事人合法取得證據的行政處罰 | 省級,市級 | 《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 |
41 | 330212010012 | 對律師向司法行政部門提供虛假材料或者有其他弄虛作假行為的行政處罰 | 省級,市級 | 《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 |
42 | 330212010011 | 對律師向法官、檢察官、仲裁員以及其他有關工作人員行賄,介紹賄賂或者指使、誘導當事人行賄的行政處罰 | 省級,市級 | 《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 |
43 | 330212010010 | 對律師違反規定會見法官、檢察官、仲裁員以及其他有關工作人員,或者以其他不正當方式影響依法辦理案件的行政處罰 | 省級,市級 | 《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 |
44 | 330212010009 | 對律師泄露商業秘密或者個人隱私的行政處罰 | 市級 | 《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 |
45 | 330212010008 | 對律師利用提供法律服務的便利牟取當事人爭議的權益的行政處罰 | 市級 | 《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 |
46 | 330212010007 | 對律師接受委托後,無正當理由,拒絕辯護或者代理,不按時出庭參加訴訟或者仲裁的行政處罰 | 市級 | 《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 |
47 | 330212010006 | 對律師私自接受委托、收取費用,接受委托人財物或者其他利益的行政處罰 | 市級 | 《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 |
48 | 330212010005 | 對律師拒絕履行法律援助義務的行政處罰 | 市級 | 《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 |
49 | 330212010004 | 對律師的從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離任後二年內擔任訴訟代理人或者辯護人的行政處罰 | 市級 | 《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 |
50 | 330212010003 | 對律師在同一案件中為雙方當事人擔任代理人,或者代理與本人及其近親屬有利益衝突的法律事務的行政處罰 | 市級 | 《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 |
51 | 330212010002 | 對律師以不正當手段承攬業務的行政處罰 | 市級 | 《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 |
52 | 330212010001 | 對律師同時在兩個以上律師事務所執業的行政處罰 | 市級 | 《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 |
53 | 330212006008 | 對律師事務所(分所)對本所律師疏於管理,造成嚴重後果的行政處罰 | 省級,市級 | 《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 《律師事務所管理辦法》 |
54 | 330212006007 | 對律師事務所(分所)向司法行政部門提供虛假材料或者有其他弄虛作假行為的行政處罰 | 省級,市級 | 《律師事務所管理辦法》 |
55 | 330212006006 | 對律師事務所(分所)拒絕履行法律援助義務的行政處罰 | 省級,市級 | 《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 《律師事務所管理辦法》 |
56 | 330212006005 | 對律師事務所(分所)違反規定接受有利益衝突的案件的行政處罰 | 省級,市級 | 《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 《律師事務所管理辦法》 |
57 | 330212006004 | 對律師事務所(分所)以詆毀其他律師事務所、律師或者支付介紹費等不正當手段承攬業務的行政處罰 | 省級,市級 | 《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 《律師事務所管理辦法》 |
58 | 330212006003 | 對律師事務所(分所)從事法律服務以外的經營活動的行政處罰 | 省級,市級 | 《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 《律師事務所管理辦法》 |
59 | 330212006002 | 對律師事務所(分所)違反法定程序辦理變更名稱、負責人、章程、合夥協議、住所、合夥人等重大事項的行政處罰 | 省級,市級 | 《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 《律師事務所管理辦法》 |
60 | 330212006001 | 對律師事務所(分所)違反規定接受委托、收取費用的行政處罰 | 省級,市級 | 《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 《律師事務所管理辦法》 |
61 | 330212003000 | 對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違法違規執業的行政處罰 | 市級,縣級 | 《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 《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管理辦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