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行政決策
杭州市司法局關於公布重大行政決策事項標準(試行)的通告
  • 信息索引號:
  • 002491034/2022-00062
  • 統一編號:
  • 文件編號:
  • 責任部門:
  • 市司法局
  • 公開形式:
  • 主動公開
  • 公開範圍:
  • 麵向社會
  • 公開時限:
  • 長期公開
  • 發布時間:
  • 2022-05-06
  • 點擊率:

為進一步規範我局重大行政決策目錄化管理工作,推進科學民主依法決策,根據國務院《重大行政決策程序暫行條例》《浙江省重大行政決策程序規定》等有關規定,結合工作實際,經市司法局黨委同意,現將《杭州市司法局重大行政決策事項標準(試行)》予以公布。


附件:《杭州市司法局重大行政決策事項標準(試行)》


杭州市司法局

2022年5月6日


附件:

杭州市司法局重大行政決策事項標準(試行)


一、下列事項列入局重大行政決策目錄

(一)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

1.製定有關依法治市、建設法治杭州(法治政府)的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

2.製定有關行政執法體製機製改革、司法行政體製機製改革、行政複議體製機製改革等的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

3.製定有關公共法律服務體係建設(包括法治宣傳教育、律師、公證、法律援助、基層法律服務、法律顧問、調解、仲裁、司法鑒定、法律職業資格考試等)的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

4.製定有關戒毒管理的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

5.製定其他司法行政領域內有關公共服務、社會管理方麵的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

(二)重要規劃

製定有關司法行政發展的中長期規劃、重點專項規劃。

(三)重大公共建設項目

決定實施政府投資額1000萬(含)以上的重大公共建設項目,或需經政府核準、對社會公眾利益有重大影響的建設項目。

(四)其他應列入局重大行政決策目錄的事項


二、下列事項不列入局重大行政決策目錄

(一)政府立法決策;

(二)應對突發事件應急處置決策;

(三)機關內部管理事項,包括人事管理、財務管理、後勤管理以及內部工作流程等事項;

(四)為執行上級決策部署出台的、沒有作出對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更為不利的具體實施措施的決策事項;

(五)應當由市委、市政府決策的事項;

(六)涉及刑罰執行的決策(監獄管理、社區矯正);

(七)其他不應列入局重大行政決策目錄的事項。


本標準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並根據實施情況適時修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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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491034/2022-00062

發布機構

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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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司法局關於公布重大行政決策事項標準(試行)的通告

發布日期: 2022-05-06 09:35: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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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進一步規範我局重大行政決策目錄化管理工作,推進科學民主依法決策,根據國務院《重大行政決策程序暫行條例》《浙江省重大行政決策程序規定》等有關規定,結合工作實際,經市司法局黨委同意,現將《杭州市司法局重大行政決策事項標準(試行)》予以公布。


附件:《杭州市司法局重大行政決策事項標準(試行)》


杭州市司法局

2022年5月6日


附件:

杭州市司法局重大行政決策事項標準(試行)


一、下列事項列入局重大行政決策目錄

(一)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

1.製定有關依法治市、建設法治杭州(法治政府)的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

2.製定有關行政執法體製機製改革、司法行政體製機製改革、行政複議體製機製改革等的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

3.製定有關公共法律服務體係建設(包括法治宣傳教育、律師、公證、法律援助、基層法律服務、法律顧問、調解、仲裁、司法鑒定、法律職業資格考試等)的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

4.製定有關戒毒管理的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

5.製定其他司法行政領域內有關公共服務、社會管理方麵的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

(二)重要規劃

製定有關司法行政發展的中長期規劃、重點專項規劃。

(三)重大公共建設項目

決定實施政府投資額1000萬(含)以上的重大公共建設項目,或需經政府核準、對社會公眾利益有重大影響的建設項目。

(四)其他應列入局重大行政決策目錄的事項


二、下列事項不列入局重大行政決策目錄

(一)政府立法決策;

(二)應對突發事件應急處置決策;

(三)機關內部管理事項,包括人事管理、財務管理、後勤管理以及內部工作流程等事項;

(四)為執行上級決策部署出台的、沒有作出對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更為不利的具體實施措施的決策事項;

(五)應當由市委、市政府決策的事項;

(六)涉及刑罰執行的決策(監獄管理、社區矯正);

(七)其他不應列入局重大行政決策目錄的事項。


本標準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並根據實施情況適時修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