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規範我局重大行政決策目錄化管理工作,推進科學民主依法決策,根據國務院《重大行政決策程序暫行條例》《浙江省重大行政決策程序規定》等有關規定,結合工作實際,經市司法局黨委同意,現將《杭州市司法局重大行政決策事項標準(試行)》予以公布。
附件:《杭州市司法局重大行政決策事項標準(試行)》
杭州市司法局
2022年5月6日
附件:
杭州市司法局重大行政決策事項標準(試行)
一、下列事項列入局重大行政決策目錄
(一)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
1.製定有關依法治市、建設法治杭州(法治政府)的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
2.製定有關行政執法體製機製改革、司法行政體製機製改革、行政複議體製機製改革等的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
3.製定有關公共法律服務體係建設(包括法治宣傳教育、律師、公證、法律援助、基層法律服務、法律顧問、調解、仲裁、司法鑒定、法律職業資格考試等)的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
4.製定有關戒毒管理的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
5.製定其他司法行政領域內有關公共服務、社會管理方麵的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
(二)重要規劃
製定有關司法行政發展的中長期規劃、重點專項規劃。
(三)重大公共建設項目
決定實施政府投資額1000萬(含)以上的重大公共建設項目,或需經政府核準、對社會公眾利益有重大影響的建設項目。
(四)其他應列入局重大行政決策目錄的事項
二、下列事項不列入局重大行政決策目錄
(一)政府立法決策;
(二)應對突發事件應急處置決策;
(三)機關內部管理事項,包括人事管理、財務管理、後勤管理以及內部工作流程等事項;
(四)為執行上級決策部署出台的、沒有作出對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更為不利的具體實施措施的決策事項;
(五)應當由市委、市政府決策的事項;
(六)涉及刑罰執行的決策(監獄管理、社區矯正);
(七)其他不應列入局重大行政決策目錄的事項。
本標準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並根據實施情況適時修訂。
政府信息公開
索引號
002491034/2022-00062
發布機構
市司法局
備注/文號
登記號
杭州市司法局關於公布重大行政決策事項標準(試行)的通告
發布日期: 2022-05-06 09:35: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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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進一步規範我局重大行政決策目錄化管理工作,推進科學民主依法決策,根據國務院《重大行政決策程序暫行條例》《浙江省重大行政決策程序規定》等有關規定,結合工作實際,經市司法局黨委同意,現將《杭州市司法局重大行政決策事項標準(試行)》予以公布。
附件:《杭州市司法局重大行政決策事項標準(試行)》
杭州市司法局
2022年5月6日
附件:
杭州市司法局重大行政決策事項標準(試行)
一、下列事項列入局重大行政決策目錄
(一)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
1.製定有關依法治市、建設法治杭州(法治政府)的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
2.製定有關行政執法體製機製改革、司法行政體製機製改革、行政複議體製機製改革等的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
3.製定有關公共法律服務體係建設(包括法治宣傳教育、律師、公證、法律援助、基層法律服務、法律顧問、調解、仲裁、司法鑒定、法律職業資格考試等)的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
4.製定有關戒毒管理的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
5.製定其他司法行政領域內有關公共服務、社會管理方麵的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
(二)重要規劃
製定有關司法行政發展的中長期規劃、重點專項規劃。
(三)重大公共建設項目
決定實施政府投資額1000萬(含)以上的重大公共建設項目,或需經政府核準、對社會公眾利益有重大影響的建設項目。
(四)其他應列入局重大行政決策目錄的事項
二、下列事項不列入局重大行政決策目錄
(一)政府立法決策;
(二)應對突發事件應急處置決策;
(三)機關內部管理事項,包括人事管理、財務管理、後勤管理以及內部工作流程等事項;
(四)為執行上級決策部署出台的、沒有作出對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更為不利的具體實施措施的決策事項;
(五)應當由市委、市政府決策的事項;
(六)涉及刑罰執行的決策(監獄管理、社區矯正);
(七)其他不應列入局重大行政決策目錄的事項。
本標準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並根據實施情況適時修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