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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杭州市司法局關於2024年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主觀題考試成績查詢和申請授予法律職業資格有關事項的公告
發布時間: 2024-11-29 17:34 作者:   來源: 杭州市司法局   瀏覽次數:

2024年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主觀題考試成績司法部於2024年11月30日公布。現將我市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主觀題考試成績查詢和申請授予法律職業資格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成績查詢與核查

應試人員可自11月30日0時起通過司法部官網、司法部微信公眾號和中國普法微信公眾號查詢本人成績,登錄司法部官網自行打印成績通知單。

在我市報名參加2024年主觀題考試的應試人員對主觀題考試成績有異議的,可自考試成績公布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由本人攜帶身份證原件和複印件、準考證複印件於工作日前往杭州市市民之家公共法律服務7號窗口(杭州市上城區新業路311號,市民中心L座一層)申請核查,並於現場填寫書麵核查申請,書麵申請應寫明申請人姓名、準考證號、考試所在考區、考點、考場和聯係方式。

主觀題考試分數核查隻限於複核申請人試卷卷麵各題得分的計算合計和登錄是否有誤。杭州市司法局將根據司法部核查結果在杭州市司法局官網統一公告告知。考試成績經核查並按規定告知的,不予再次核查。應試人員逾期申請的,司法行政機關不予受理。

二、合格分數線

根據《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實施辦法》第十五條規定,經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等部門,確定2024年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主觀題考試合格分數線。全國統一合格分數線為108分。放寬地區合格分數線分為三檔,其中,西藏自治區放寬合格分數線為85分;青海、四川、雲南、甘肅四省涉藏州縣,新疆南疆四地州、四川涼山州、雲南怒江州、甘肅臨夏州以及國家鄉村振興重點幫扶縣放寬合格分數線為90分;其他規定的放寬地區合格分數線為95分。使用少數民族語言文字試卷參加考試的,單獨確定合格分數標準。

三、申請授予法律職業資格

通過2023年、2024年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客觀題考試的人員,2024年主觀題考試成績合格,經審核符合授予條件的,由司法部授予法律職業資格,頒發法律職業資格證書。

(一)提交申請材料的時間和地點

申請授予法律職業資格人員(以下簡稱申請人)應於2024年12月4日8時至12月10日24時,登錄司法部官網或者司法部政務服務平台,自行選擇受理地並填報申請授予法律職業資格的相關信息。申請人可以選擇在報名地、戶籍地、工作和生活所在地設區的市級或者直轄市司法行政機關申請授予法律職業資格。

完成網上填報信息程序後,申請人應於2024年12月25日至12月31日到受理機關指定場所現場提交申請材料。現場提交材料時,申請人對網上填報信息核對無誤後簽字確認並簽署《證明事項告知承諾書》。

我市接受現場材料集中申請的時間為2024年12月25日至12月31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由本人按照網上預約的時間前往杭州市公共法律服務中心報告廳(杭州市上城區新業路311號,市民中心L座負一層社會治理綜合服務中心內)現場提交申請材料,申請授予法律職業資格。

報名時戶籍在放寬報名學曆條件地區,申請享受放寬政策且達到放寬合格分數線的申請人,應當選擇戶籍所在地設區的市級司法行政機關申請授予法律職業資格。完成網上填報信息後,應當到戶籍所在地設區的市級司法行政機關指定場所現場提交申請材料。

對於具有2024年應屆大學畢業生回原籍、現役軍人複員轉業、婚姻關係、工作調動等情形,已於主觀題考試成績發布前將戶籍遷入放寬報名學曆條件地區且主觀題考試成績達到所在地放寬合格分數線的,可以向戶籍所在地設區的市級司法行政機關書麵申請享受放寬政策。

在香港、澳門考區參加主觀題考試成績達到合格分數線的,可向司法部委托的內地駐港、駐澳機構提交申請材料,申請授予法律職業資格。

居住在台灣地區的居民參加主觀題考試成績達到合格分數線的,在收到《2024年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申請辦理法律職業資格事宜通知書》後,可在台北市辦理授予法律職業資格申請材料轉遞事宜。

普通高等學校、軍隊院校2025年全日製應屆本科、碩士及以上學曆畢業生(包括專升本、第二學士學位、專升研,下同)參加主觀題考試達到合格分數線的,如期取得相應學曆學位證書後方可申請授予法律職業資格,具體時間和辦法另行公告。普通高等學校2025年全日製應屆本科、碩士及以上學曆畢業生參加主觀題考試達到合格分數線的,可在成績查詢頁麵下載打印《2024年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應屆畢業生成績合格憑證》。

(二)現場提交申請材料

申請人應當如實填寫《2024年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法律職業資格申請表》,本人應現場提交下列材料:

1.居民身份證件。港澳居民提交港澳居民身份證,並同時提交港澳居民居住證或者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原件;台灣居民需提交台灣居民居住證或者台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原件。

享受放寬政策的申請人,需提供本人戶口簿原件。

以現役軍人身份報考的申請人,除提交居民身份證外,還需出示本人有效現役軍人身份證件。

2.高等學校學曆、學位證書原件。

(1)根據《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實施辦法》第二十二條、第二十三條規定,適用“老人老辦法”專業學曆條件的申請人,以及享受放寬政策的申請人,需提交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學曆的畢業證書。

(2)根據《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實施辦法》第九條、第二十二條規定,適用“新人新辦法”專業學曆條件的申請人,需提交相應的學曆、學位證書。其中,現役軍人需提交普通高等學校或者軍隊院校全日製本科及以上學曆畢業證書和學士及以上學位證書,其他申請人需提交全日製普通高等學校法學類專業本科及以上學曆畢業證書和法學學士及以上學位證書。

(3)持港澳台地區或國外高等學校學曆學位證書的,需提交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認證書。持軍隊院校或2001年及以前國內高等學校學曆學位證書的,需提交中國高等教育學曆認證報告。

3.根據審核需要提交的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學信網)學曆、學位查詢結果,中國高等教育學曆、學位認證報告等補正材料。

4.特殊情況下還須提交其他證明材料:

(1)高等學校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在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http://www.chsi.com.cn)上無法查詢的,還應提供高等教育學曆(學位)證書認證報告原件。

(2)考生的姓名、出生日期、證件號碼等發生變動或不相符的,以及審核中發現的其他問題,須提供相關的證明材料。

(3)司法行政機關要求的其他材料。

上述材料原件經司法行政機關審驗後複印或者掃描留存歸檔,原件退回申請人。

原為C證證書持有人在現場提交材料時一並提交C證證書的原件(正本和副本)。

司法行政機關統一受理法律職業資格申請,統一受理日期為2025年1月2日。

(三)申請表填寫注意事項

1.畢業證書編號和學位證書編號須填寫準確(學信網可查),否則無法通過統一核驗。

2.黨派欄如申請人為普通群眾,請選擇相應項目或“其他”,請勿選擇“無黨派人士”。

(四)審查、核查和審核認定

自統一受理申請之日起至省級司法行政機關向司法部報送核查報告的期限為二十個工作日。司法部完成審核認定的期限為二十個工作日。

四、其他事宜

法律職業資格證書的適用範圍,適用司法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等部門的相關規定。

法律職業資格管理的其他事宜按照《法律職業資格管理辦法》規定執行。

如有不明事宜,可致電我局公共法律服務管理處谘詢。聯係電話:0571-85230907(12月25日-12月31日申領工作現場), 0571-85256555、85256553(其他工作時間)。

杭州市司法局

2024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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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司法局關於2024年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主觀題考試成績查詢和申請授予法律職業資格有關事項的公告
發布時間:2024-11-29 17: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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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主觀題考試成績司法部於2024年11月30日公布。現將我市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主觀題考試成績查詢和申請授予法律職業資格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成績查詢與核查

應試人員可自11月30日0時起通過司法部官網、司法部微信公眾號和中國普法微信公眾號查詢本人成績,登錄司法部官網自行打印成績通知單。

在我市報名參加2024年主觀題考試的應試人員對主觀題考試成績有異議的,可自考試成績公布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由本人攜帶身份證原件和複印件、準考證複印件於工作日前往杭州市市民之家公共法律服務7號窗口(杭州市上城區新業路311號,市民中心L座一層)申請核查,並於現場填寫書麵核查申請,書麵申請應寫明申請人姓名、準考證號、考試所在考區、考點、考場和聯係方式。

主觀題考試分數核查隻限於複核申請人試卷卷麵各題得分的計算合計和登錄是否有誤。杭州市司法局將根據司法部核查結果在杭州市司法局官網統一公告告知。考試成績經核查並按規定告知的,不予再次核查。應試人員逾期申請的,司法行政機關不予受理。

二、合格分數線

根據《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實施辦法》第十五條規定,經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等部門,確定2024年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主觀題考試合格分數線。全國統一合格分數線為108分。放寬地區合格分數線分為三檔,其中,西藏自治區放寬合格分數線為85分;青海、四川、雲南、甘肅四省涉藏州縣,新疆南疆四地州、四川涼山州、雲南怒江州、甘肅臨夏州以及國家鄉村振興重點幫扶縣放寬合格分數線為90分;其他規定的放寬地區合格分數線為95分。使用少數民族語言文字試卷參加考試的,單獨確定合格分數標準。

三、申請授予法律職業資格

通過2023年、2024年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客觀題考試的人員,2024年主觀題考試成績合格,經審核符合授予條件的,由司法部授予法律職業資格,頒發法律職業資格證書。

(一)提交申請材料的時間和地點

申請授予法律職業資格人員(以下簡稱申請人)應於2024年12月4日8時至12月10日24時,登錄司法部官網或者司法部政務服務平台,自行選擇受理地並填報申請授予法律職業資格的相關信息。申請人可以選擇在報名地、戶籍地、工作和生活所在地設區的市級或者直轄市司法行政機關申請授予法律職業資格。

完成網上填報信息程序後,申請人應於2024年12月25日至12月31日到受理機關指定場所現場提交申請材料。現場提交材料時,申請人對網上填報信息核對無誤後簽字確認並簽署《證明事項告知承諾書》。

我市接受現場材料集中申請的時間為2024年12月25日至12月31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由本人按照網上預約的時間前往杭州市公共法律服務中心報告廳(杭州市上城區新業路311號,市民中心L座負一層社會治理綜合服務中心內)現場提交申請材料,申請授予法律職業資格。

報名時戶籍在放寬報名學曆條件地區,申請享受放寬政策且達到放寬合格分數線的申請人,應當選擇戶籍所在地設區的市級司法行政機關申請授予法律職業資格。完成網上填報信息後,應當到戶籍所在地設區的市級司法行政機關指定場所現場提交申請材料。

對於具有2024年應屆大學畢業生回原籍、現役軍人複員轉業、婚姻關係、工作調動等情形,已於主觀題考試成績發布前將戶籍遷入放寬報名學曆條件地區且主觀題考試成績達到所在地放寬合格分數線的,可以向戶籍所在地設區的市級司法行政機關書麵申請享受放寬政策。

在香港、澳門考區參加主觀題考試成績達到合格分數線的,可向司法部委托的內地駐港、駐澳機構提交申請材料,申請授予法律職業資格。

居住在台灣地區的居民參加主觀題考試成績達到合格分數線的,在收到《2024年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申請辦理法律職業資格事宜通知書》後,可在台北市辦理授予法律職業資格申請材料轉遞事宜。

普通高等學校、軍隊院校2025年全日製應屆本科、碩士及以上學曆畢業生(包括專升本、第二學士學位、專升研,下同)參加主觀題考試達到合格分數線的,如期取得相應學曆學位證書後方可申請授予法律職業資格,具體時間和辦法另行公告。普通高等學校2025年全日製應屆本科、碩士及以上學曆畢業生參加主觀題考試達到合格分數線的,可在成績查詢頁麵下載打印《2024年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應屆畢業生成績合格憑證》。

(二)現場提交申請材料

申請人應當如實填寫《2024年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法律職業資格申請表》,本人應現場提交下列材料:

1.居民身份證件。港澳居民提交港澳居民身份證,並同時提交港澳居民居住證或者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原件;台灣居民需提交台灣居民居住證或者台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原件。

享受放寬政策的申請人,需提供本人戶口簿原件。

以現役軍人身份報考的申請人,除提交居民身份證外,還需出示本人有效現役軍人身份證件。

2.高等學校學曆、學位證書原件。

(1)根據《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實施辦法》第二十二條、第二十三條規定,適用“老人老辦法”專業學曆條件的申請人,以及享受放寬政策的申請人,需提交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學曆的畢業證書。

(2)根據《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實施辦法》第九條、第二十二條規定,適用“新人新辦法”專業學曆條件的申請人,需提交相應的學曆、學位證書。其中,現役軍人需提交普通高等學校或者軍隊院校全日製本科及以上學曆畢業證書和學士及以上學位證書,其他申請人需提交全日製普通高等學校法學類專業本科及以上學曆畢業證書和法學學士及以上學位證書。

(3)持港澳台地區或國外高等學校學曆學位證書的,需提交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認證書。持軍隊院校或2001年及以前國內高等學校學曆學位證書的,需提交中國高等教育學曆認證報告。

3.根據審核需要提交的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學信網)學曆、學位查詢結果,中國高等教育學曆、學位認證報告等補正材料。

4.特殊情況下還須提交其他證明材料:

(1)高等學校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在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http://www.chsi.com.cn)上無法查詢的,還應提供高等教育學曆(學位)證書認證報告原件。

(2)考生的姓名、出生日期、證件號碼等發生變動或不相符的,以及審核中發現的其他問題,須提供相關的證明材料。

(3)司法行政機關要求的其他材料。

上述材料原件經司法行政機關審驗後複印或者掃描留存歸檔,原件退回申請人。

原為C證證書持有人在現場提交材料時一並提交C證證書的原件(正本和副本)。

司法行政機關統一受理法律職業資格申請,統一受理日期為2025年1月2日。

(三)申請表填寫注意事項

1.畢業證書編號和學位證書編號須填寫準確(學信網可查),否則無法通過統一核驗。

2.黨派欄如申請人為普通群眾,請選擇相應項目或“其他”,請勿選擇“無黨派人士”。

(四)審查、核查和審核認定

自統一受理申請之日起至省級司法行政機關向司法部報送核查報告的期限為二十個工作日。司法部完成審核認定的期限為二十個工作日。

四、其他事宜

法律職業資格證書的適用範圍,適用司法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等部門的相關規定。

法律職業資格管理的其他事宜按照《法律職業資格管理辦法》規定執行。

如有不明事宜,可致電我局公共法律服務管理處谘詢。聯係電話:0571-85230907(12月25日-12月31日申領工作現場), 0571-85256555、85256553(其他工作時間)。

杭州市司法局

2024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