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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議提案
杭州市司法局關於市政協十二屆三次會議第88號提案的答複
發布時間: 2024-06-11 16:26 作者:   來源:杭州市司法局   瀏覽次數:

XXX委員:

您在市政協十二屆三次會議提出的《關於建設更高水平公共法律服務體係的建議》(88號)收悉。經研究,我局提出如下答複意見。

一、針對您提出的將公共法律服務深入街道社區建議。我局認為:

市司法局一直關注群眾身邊的法律服務需求,並持續推進現代公共法律服務體係建設。一是夯實公共法律服務實體平台建設,實現市、縣(區)、鎮(街)、村(社區)四級公共法律服務實體平台全覆蓋,免費向群眾提供法律谘詢、法律援助、人民調解、法治宣傳等公共法律服務。2023年,全市公共法律服務中心接待當事人19.7萬人次,解答法律谘詢6.3萬件、接聽12348法律服務熱線19萬人次。二是深入推進法律援助基礎建設。建成市、縣法律援助中心、鎮(街)法律援助工作站、村(社區)法律援助聯係點為主的四級法律援助工作網絡,在較大的中心鄉鎮設立法律援助分中心,在服務對象相對集中的工會、團委、婦聯、殘聯、老齡委等部門設立法律援助工作站,以律師值班等形式為群眾提供法律谘詢、法律援助引導等服務。目前,全市共建法律援助工作站339個,法律援助聯係點1794個。三是常態開展各類法治宣傳活動,村(社區)法律顧問積極落實“十個一”工作法,圍繞老年人和婦女兒童權益保護、反家暴、反詐騙等與人民群眾生產生活密切相關的法律法規,多形式推進普法宣傳活動。2023年,全市開展“萬名律師進村(社區)開展萬場法治宣講”活動,舉辦專題講座2745場,現場解答法律谘詢10812件,惠及群眾13萬餘人次。市法院全麵建設共享法庭,打造便捷驛站。在全市建成3878個“共享法庭”,深入鄉村、社區提供調解指導、網上立案、在線訴訟、普法宣傳、基層治理等服務。截至2023年累計組織普法宣傳、調解培訓3萬場,提供法律谘詢17萬人次。

二、針對您提出的重點保障特殊群體合法權益建議。我局認為:

市司法局多措並舉,全力構築維護特殊群體合法權益的法治屏障。一是優化服務拓寬保障範圍,嚴格執行法律援助法對重點保障群體的法律援助政策,擴大法律援助事項範圍、降低法律援助門檻、擴大法律援助免於審查經濟困難情形,對70歲以上且患有重大疾病的老年人,以及婦女、老年人、殘疾人、未成年人、患有重大疾病的人員因家庭暴力、虐待、遺棄和其他嚴重侵權行為主張權利的,免於審核經濟狀況。公證、司法鑒定等法律服務機構對於符合條件的經濟困難群眾,積極減收或免收服務費用。二是完善無障礙環境建設,市縣二級公共法律服務中心均設置殘疾人無障礙通道,配備老花鏡或放大鏡等助視設備。三是加強對特殊群體的法治宣傳,指導相關單位落實好“誰執法誰普法、誰主管誰負責、誰服務誰普法”責任,編製推出村(居)民篇、新經濟新業態從業人員篇、外來務工人員篇等3個公民法治素養提升係列學法讀本,開展“以案釋法”優秀案例評展活動,與殘聯、老齡辦、共青團等部門合作開展法律援助誌願服務活動,加強殘疾人、老年人、青少年等特殊群體的普法宣傳。市法院高質量建設一站式訴訟服務中心,在訴訟服務大廳設置導訴台,安排法官、律師和誌願者坐班,為缺乏法律知識的當事人提供免費法律援助、法律谘詢、查詢引導、輔助立案等服務;設置綠色通道,方便老年人、殘疾人等特殊訴服群體;對交納訴訟費確有困難的當事人,依規予以緩交、減交或者免交。

三、針對您提出的推進一站式多元糾紛解決機製建設建議。我局認為:

市司法局積極推動以人民調解為基礎的矛盾糾紛多元調解體係建設。一是全麵開展人民調解“抓源促治、強基固本”專項行動。針對當前矛盾糾紛多發、高發的30個核心鎮街,深化警源、訪源和訴源“三源”治理,加強調解力量供給側改革,健全調解組織,提高調解員能力水平,完善矛盾糾紛預防和化解機製,提升矛盾糾紛調處能力,切實將矛盾糾紛解決在基層,消除在萌芽狀態。二是深入推進市場化解紛工作,與市法院加強合作,深入推進以律師、民非調解為主要力量的市場化解紛工作。進一步完善訴調銜接機製,創新訴調分流和調解員準入管理方式,加強司法確認,推動訴前調解提質擴容增效。三是推動“浙裏調解”數字應用與浙江解紛碼、省協同平台的貫通,完善訴前調解案件分流機製,通過數字賦能,進一步推進矛盾糾紛多元調解體係建設,增強全社會矛盾糾紛調處能力。市法院依托“共享法庭”整合多種解紛資源,有效打通信訪、調解、訴訟“三支隊伍、三個環節”,打造深化訴源治理的“重要前哨”;強化法治賦能基層,培養一批鄉村“法治帶頭人”,增強基層幹部群眾法治觀念和依法辦事能力。

四、針對您提出的提高法律援助服務質量建議。我局認為:

我市法律援助案件質量管理體係建設一直走在全國前列。2015年,杭州市質量技術監督局發布《杭州市法律援助服務標準》,杭州成為全國首個發布法律援助地方標準的城市;2016年,杭州市被確定為全國唯一開展法律援助案件質量管理體係建設試點工作的城市。一是完善法律援助服務評價體係,建立民事行政法律援助案件同行評估標準和刑事法律援助案件同行評估標準,組建案件質量評估專家庫,按照全市“一把尺子量到底”的原則評估案件質量。二是嚴格落實經濟困難承諾製,對申請法律援助的當事人不再要求提供經濟困難證明,依托“浙江省法律援助統一服務平台”實現居民身份證、低保信息等數據共享。三是堅持效果導向,對案件質量高、群眾滿意率好的律師,增加指派援助案件的比例;對案件不合格的律師及律所,不再指派援助案件,並視情況進行通報。四是堅持信息公開,以“透明”促“規範”,通過杭州市司法局門戶網站每季度公開法律援助案件辦理情況,每年公開法律援助資金使用、案件辦理、質量考核結果等情況,自覺接受社會監督。五是加強案件質量管理,定期開展以同行評估為核心,綜合涵蓋程序監督、受援人滿意度調查、辦案人員意見征詢、旁聽庭審等程序的“五位一體”質量評估,實現實質審理案件“一案一評”。2023年共評估案件4956件,合格率100%,優良率81.89%。                                                                                                                         


杭州市司法局 

2024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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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司法局關於市政協十二屆三次會議第88號提案的答複
發布時間:2024-06-11 1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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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在市政協十二屆三次會議提出的《關於建設更高水平公共法律服務體係的建議》(88號)收悉。經研究,我局提出如下答複意見。

一、針對您提出的將公共法律服務深入街道社區建議。我局認為:

市司法局一直關注群眾身邊的法律服務需求,並持續推進現代公共法律服務體係建設。一是夯實公共法律服務實體平台建設,實現市、縣(區)、鎮(街)、村(社區)四級公共法律服務實體平台全覆蓋,免費向群眾提供法律谘詢、法律援助、人民調解、法治宣傳等公共法律服務。2023年,全市公共法律服務中心接待當事人19.7萬人次,解答法律谘詢6.3萬件、接聽12348法律服務熱線19萬人次。二是深入推進法律援助基礎建設。建成市、縣法律援助中心、鎮(街)法律援助工作站、村(社區)法律援助聯係點為主的四級法律援助工作網絡,在較大的中心鄉鎮設立法律援助分中心,在服務對象相對集中的工會、團委、婦聯、殘聯、老齡委等部門設立法律援助工作站,以律師值班等形式為群眾提供法律谘詢、法律援助引導等服務。目前,全市共建法律援助工作站339個,法律援助聯係點1794個。三是常態開展各類法治宣傳活動,村(社區)法律顧問積極落實“十個一”工作法,圍繞老年人和婦女兒童權益保護、反家暴、反詐騙等與人民群眾生產生活密切相關的法律法規,多形式推進普法宣傳活動。2023年,全市開展“萬名律師進村(社區)開展萬場法治宣講”活動,舉辦專題講座2745場,現場解答法律谘詢10812件,惠及群眾13萬餘人次。市法院全麵建設共享法庭,打造便捷驛站。在全市建成3878個“共享法庭”,深入鄉村、社區提供調解指導、網上立案、在線訴訟、普法宣傳、基層治理等服務。截至2023年累計組織普法宣傳、調解培訓3萬場,提供法律谘詢17萬人次。

二、針對您提出的重點保障特殊群體合法權益建議。我局認為:

市司法局多措並舉,全力構築維護特殊群體合法權益的法治屏障。一是優化服務拓寬保障範圍,嚴格執行法律援助法對重點保障群體的法律援助政策,擴大法律援助事項範圍、降低法律援助門檻、擴大法律援助免於審查經濟困難情形,對70歲以上且患有重大疾病的老年人,以及婦女、老年人、殘疾人、未成年人、患有重大疾病的人員因家庭暴力、虐待、遺棄和其他嚴重侵權行為主張權利的,免於審核經濟狀況。公證、司法鑒定等法律服務機構對於符合條件的經濟困難群眾,積極減收或免收服務費用。二是完善無障礙環境建設,市縣二級公共法律服務中心均設置殘疾人無障礙通道,配備老花鏡或放大鏡等助視設備。三是加強對特殊群體的法治宣傳,指導相關單位落實好“誰執法誰普法、誰主管誰負責、誰服務誰普法”責任,編製推出村(居)民篇、新經濟新業態從業人員篇、外來務工人員篇等3個公民法治素養提升係列學法讀本,開展“以案釋法”優秀案例評展活動,與殘聯、老齡辦、共青團等部門合作開展法律援助誌願服務活動,加強殘疾人、老年人、青少年等特殊群體的普法宣傳。市法院高質量建設一站式訴訟服務中心,在訴訟服務大廳設置導訴台,安排法官、律師和誌願者坐班,為缺乏法律知識的當事人提供免費法律援助、法律谘詢、查詢引導、輔助立案等服務;設置綠色通道,方便老年人、殘疾人等特殊訴服群體;對交納訴訟費確有困難的當事人,依規予以緩交、減交或者免交。

三、針對您提出的推進一站式多元糾紛解決機製建設建議。我局認為:

市司法局積極推動以人民調解為基礎的矛盾糾紛多元調解體係建設。一是全麵開展人民調解“抓源促治、強基固本”專項行動。針對當前矛盾糾紛多發、高發的30個核心鎮街,深化警源、訪源和訴源“三源”治理,加強調解力量供給側改革,健全調解組織,提高調解員能力水平,完善矛盾糾紛預防和化解機製,提升矛盾糾紛調處能力,切實將矛盾糾紛解決在基層,消除在萌芽狀態。二是深入推進市場化解紛工作,與市法院加強合作,深入推進以律師、民非調解為主要力量的市場化解紛工作。進一步完善訴調銜接機製,創新訴調分流和調解員準入管理方式,加強司法確認,推動訴前調解提質擴容增效。三是推動“浙裏調解”數字應用與浙江解紛碼、省協同平台的貫通,完善訴前調解案件分流機製,通過數字賦能,進一步推進矛盾糾紛多元調解體係建設,增強全社會矛盾糾紛調處能力。市法院依托“共享法庭”整合多種解紛資源,有效打通信訪、調解、訴訟“三支隊伍、三個環節”,打造深化訴源治理的“重要前哨”;強化法治賦能基層,培養一批鄉村“法治帶頭人”,增強基層幹部群眾法治觀念和依法辦事能力。

四、針對您提出的提高法律援助服務質量建議。我局認為:

我市法律援助案件質量管理體係建設一直走在全國前列。2015年,杭州市質量技術監督局發布《杭州市法律援助服務標準》,杭州成為全國首個發布法律援助地方標準的城市;2016年,杭州市被確定為全國唯一開展法律援助案件質量管理體係建設試點工作的城市。一是完善法律援助服務評價體係,建立民事行政法律援助案件同行評估標準和刑事法律援助案件同行評估標準,組建案件質量評估專家庫,按照全市“一把尺子量到底”的原則評估案件質量。二是嚴格落實經濟困難承諾製,對申請法律援助的當事人不再要求提供經濟困難證明,依托“浙江省法律援助統一服務平台”實現居民身份證、低保信息等數據共享。三是堅持效果導向,對案件質量高、群眾滿意率好的律師,增加指派援助案件的比例;對案件不合格的律師及律所,不再指派援助案件,並視情況進行通報。四是堅持信息公開,以“透明”促“規範”,通過杭州市司法局門戶網站每季度公開法律援助案件辦理情況,每年公開法律援助資金使用、案件辦理、質量考核結果等情況,自覺接受社會監督。五是加強案件質量管理,定期開展以同行評估為核心,綜合涵蓋程序監督、受援人滿意度調查、辦案人員意見征詢、旁聽庭審等程序的“五位一體”質量評估,實現實質審理案件“一案一評”。2023年共評估案件4956件,合格率100%,優良率81.89%。                                                                                                                         


杭州市司法局 

2024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