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政府投資項目管理條例》為2024年市人大常委會立法計劃法規正式項目,於2024年5月7日至6月8日在杭州市政府網站https://minyi.zjzwfw.gov.cn/dczjnewls/dczj/idea/topic_14828.html公開征求意見,期間收到修改意見建議三條,反饋如下。
手機號為183xxxxx9211的市民提出三條意見:
1.根據第四十一條規定,建議建立一個統一的信息公開平台,讓公眾能夠方便地獲取政府投資項目的相關信息,包括項目進展、資金使用情況等。
2.在第三十七條、第三十八條和第三十九條中提到監督和審計,建議定期公布監督和審計結果,並對發現的問題及時進行整改。
反饋:前述兩項建議中提及的項目進展、資金使用、監督和審計結果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的規定,不屬於主動公開的信息,暫不通過統一平台主動公開,地方立法不宜直接規定統一或者定期公開,但市民可向項目主管部門、監管部門申請公開有關信息。
3.在第四十四條、第四十五條和第四十六條中提到法律責任,建議進一步明確責任追究的具體流程和標準,確保責任追究的公正性和有效性。
反饋:第四十四條內容已刪除;第四十五條、第四十六條對項目單位、谘詢機構及其有關人員追究責任,主要是行政法律責任,即實施行政處罰,有關程序和標準由行政處罰法規定;對人員的內部處分流程由單位有關管理規定確定。
杭州市司法局
2024年7月2日
杭州市政府投資項目管理條例》為2024年市人大常委會立法計劃法規正式項目,於2024年5月7日至6月8日在杭州市政府網站https://minyi.zjzwfw.gov.cn/dczjnewls/dczj/idea/topic_14828.html公開征求意見,期間收到修改意見建議三條,反饋如下。
手機號為183xxxxx9211的市民提出三條意見:
1.根據第四十一條規定,建議建立一個統一的信息公開平台,讓公眾能夠方便地獲取政府投資項目的相關信息,包括項目進展、資金使用情況等。
2.在第三十七條、第三十八條和第三十九條中提到監督和審計,建議定期公布監督和審計結果,並對發現的問題及時進行整改。
反饋:前述兩項建議中提及的項目進展、資金使用、監督和審計結果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的規定,不屬於主動公開的信息,暫不通過統一平台主動公開,地方立法不宜直接規定統一或者定期公開,但市民可向項目主管部門、監管部門申請公開有關信息。
3.在第四十四條、第四十五條和第四十六條中提到法律責任,建議進一步明確責任追究的具體流程和標準,確保責任追究的公正性和有效性。
反饋:第四十四條內容已刪除;第四十五條、第四十六條對項目單位、谘詢機構及其有關人員追究責任,主要是行政法律責任,即實施行政處罰,有關程序和標準由行政處罰法規定;對人員的內部處分流程由單位有關管理規定確定。
杭州市司法局
2024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