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來,拱墅區縱深推進“大綜合一體化”行政執法改革,完善基層綜合執法體製機製,推動“一支隊伍管執法”改革走深走實。
一是優化整合工作力量。結合行政執法體製改革要求,將區級執法力量精簡優化為綜合執法、市場監管、文化市場、應急管理4支隊伍,進一步優化執法人員布局結構,將69.66%的執法人員下沉街道,納入街道綜合行政執法隊集中管理,有效充實基層工作力量。
二是壓實基層監管權限。推動區級部門在監管庫中認領監管事項、提交無權限的不認領申請,由編辦、司法局聯動進行審核把關。區綜合執法辦、編辦、司法局聯合推進街道認領賦權的1000多條行政檢查事項並進行審批。區司法局開展行政執法案卷自查和集中評查,對148個行政執法案卷中的56處爭議進行分析與總結,持續基層夯實“一支隊伍管執法”工作基礎。
三是夯實機製托底保障。著力破解“大綜合一體化”行政執法改革中慣性執法思維亟需打破、執法標準亟需統一、執法文書亟需規範等難點堵點,編製推廣“大綜合一體化”行政執法工作法律指引。同時,研究起草覆蓋綜合執法部門1848項和鎮街402項執法事項的案件移送材料標準細則,進一步築牢執法協作鏈條,不斷提升基層執法辦案水平。
今年以來,拱墅區縱深推進“大綜合一體化”行政執法改革,完善基層綜合執法體製機製,推動“一支隊伍管執法”改革走深走實。
一是優化整合工作力量。結合行政執法體製改革要求,將區級執法力量精簡優化為綜合執法、市場監管、文化市場、應急管理4支隊伍,進一步優化執法人員布局結構,將69.66%的執法人員下沉街道,納入街道綜合行政執法隊集中管理,有效充實基層工作力量。
二是壓實基層監管權限。推動區級部門在監管庫中認領監管事項、提交無權限的不認領申請,由編辦、司法局聯動進行審核把關。區綜合執法辦、編辦、司法局聯合推進街道認領賦權的1000多條行政檢查事項並進行審批。區司法局開展行政執法案卷自查和集中評查,對148個行政執法案卷中的56處爭議進行分析與總結,持續基層夯實“一支隊伍管執法”工作基礎。
三是夯實機製托底保障。著力破解“大綜合一體化”行政執法改革中慣性執法思維亟需打破、執法標準亟需統一、執法文書亟需規範等難點堵點,編製推廣“大綜合一體化”行政執法工作法律指引。同時,研究起草覆蓋綜合執法部門1848項和鎮街402項執法事項的案件移送材料標準細則,進一步築牢執法協作鏈條,不斷提升基層執法辦案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