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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審計監督和統計監督協同配合工作機製

發布日期:2022-05-09 09:37 訪問次數: 信息來源:市審計局

近日,為強化審計與統計部門在查處統計造假、弄虛作假案件中的協同配合工作,推動統計造假問題依規依紀依法處理,浙江省杭州市審計局與市統計局簽署了《關於加強統計監督與審計監督協同配合的合作備忘錄》,建立了協同配合的工作機製。

該備忘錄明確,要建立定期會商機製。審計、統計部門要通過定期召開會議的方式,對審計情況和年度統計監督相關情況進行通報;對審計監督、統計監督領域需要臨時會商的事宜進行專題研究。

該備忘錄提出,要建立信息通報機製。審計部門年度審計計劃確定後或審計組進駐前,可根據工作需要商統計部門通報被審計單位(項目)有關統計業務、統計數據等信息;統計部門在開展日常統計監督前,可根據工作需要商審計部門通報有關統計調查對象的審計工作信息。

該備忘錄強調,要建立線索移交機製。審計部門在審計監督工作中,發現存在統計造假、弄虛作假線索的,應及時移交給統計部門;統計部門在統計監督工作中,發現屬於審計法律法規管轄的違法行為線索,應及時移交給審計部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