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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第二十九條的規定,2024年4月11日至6月12日,杭州市審計局對杭州市城市安全領域信息係統建設和應用績效情況進行了專項審計調查。
一、基本情況及評價意見
本次專項審計調查聚焦城市生命線工程及城市運行管理等相關領域的信息係統建設情況及其應用績效,共涉及8家單位的23個信息係統。
審計調查結果表明,2021年以來,我市相關部門和單位認真貫徹落實市委、市政府對城市安全的工作部署要求,在杭州城市大腦的基礎上,建設了一批城市安全領域重大應用,積極推動我市城市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提升。但在係統建設、係統管控、數據管理、係統績效、係統聯動等方麵還存在一些問題和不足,需要改進和完善。
二、審計調查發現的主要問題
(一)城市安全領域信息係統建設方麵。部分單位存在信息化項目功能應建未建、立項程序不規範、資產未入賬等問題。
(二)城市安全領域信息係統管控方麵。部分單位對信息係統承載的業務管控還不夠強,在燃氣、供排水、道橋隧等方麵存在安全管控不到位的問題。
(三)城市安全領域信息係統數據管理方麵。部分單位對信息係統數據管理還不夠重視,存在歸集不完整、更新不及時、數據不準確等問題。
(四)城市安全領域信息係統績效方麵。部分單位信息係統的使用績效與預期目標還存在一定差距。
(五)城市安全領域信息係統聯動方麵。部分單位信息係統的多跨聯動還不夠充分,在數據融合、業務協同方麵存在一定短板。
三、審計處理情況及建議
審計調查結束後,杭州市審計局已依法出具專項審計調查報告,針對審計調查發現的問題提出以下建議:一是健全機製製度,確保城市高效安全運行;二是加強統籌規劃,實現城市安全係統聯動;三是強化安全管控,防範化解城市風險隱患。
四、審計調查發現問題的整改情況
針對專項審計調查反映的問題,被審計單位已製定整改方案,明確責任單位、責任人和整改時限,積極采取措施推動全麵整改。截至公告日,立行立改類問題均已完成整改,分階段整改以及持續整改類問題正在整改中且處於整改期限內。
杭州市審計局
2024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