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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審計局關於杭州市本級部分重大項目2024年度跟蹤審計結果的公告

發布日期: 2024- 12- 06 11: 13 訪問次數: 信息來源: 杭州市審計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第二十三條的規定,2024年4月19日至6月24日,杭州市審計局對杭州市本級部分重大項目(軌道交通工程、擴大杭嘉湖南排後續西部通道工程、第一人民醫院新院區、大會展中心)進行2024年度跟蹤審計。

一、基本情況及評價意見

截至2024年3月底,杭州市軌道交通工程二期、三期11條線路均已通車,四期7條線路均已開工;擴大杭嘉湖南排後續西部通道工程已開工;杭州市第一人民醫院新院區建設工程處於主體結構施工階段;杭州大會展中心一期於2024年4月30日通過五方驗收。

審計結果表明,各建設單位按照杭州市2023年重點實施項目建設要求,緊抓關鍵節點,科學謀劃、全力推進項目建設,助力新一輪基礎設施能級躍升。本次審計也發現,各建設項目在內部控製管理、項目采購管理、資金績效管理、施工現場管理等方麵還存在不足,需要改進和完善。

二、審計發現的主要問題

(一)內部控製管理方麵。個別工程變更費用審查不到位;個別合同未經決策增加支付節點;個別建設單位應急、事故管理製度未建立。

(二)項目采購管理方麵。個別設備采購項目管理不到位;個別項目的采購合同交貨期與投標文件交貨期不一致。

(三)資金績效管理方麵。部分資金未及時收回;部分履約保證金應退未退;部分資金未衝減工程成本。

(四)施工現場管理方麵。個別隱蔽工程質量驗收程序不合規;個別施工現場管理製度未建立;個別監理人員考勤不滿足合同要求。

三、審計處理情況及建議

審計結束後,杭州市審計局已依法出具審計報告,針對審計發現的問題提出以下建議:一是強化決策和製度執行,促進管理規範;二是優化采購和成本控製,提升投資績效;三是深化質量和安全管理,推進項目建設。

四、審計發現問題的整改情況

針對審計反映的問題,各被審計單位高度重視,研究製定詳細的整改方案,明確時間節點和整改任務,采取有效措施落實全麵整改。截至公告日,立行立改類問題均已完成整改,分階段整改類問題和持續整改類問題正在整改中且處於整改期限內。


杭州市審計局

2024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