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南省審計廳出台《雲南省審計機關審計項目績效評價辦法》,規定審計項目績效評價以年度為周期,以財務決算報表和《審計工作綜合情況報表》數據為依據,對全省審計機關、各州(市)審計機關、廳本級共3個層麵的投入產出情況進行橫向和縱向對比分析評價;審計項目投入包括審計項目執行過程中實際產生的資金成本、人力和時間成本;審計項目產出包括已上繳財政金額、被批示采用的報告及信息篇次、促進建立健全規章製度項數等。要求強化績效評價結果運用,對各州(市)審計機關的審計項目績效評價結果納入年度綜合考評;對廳本級審計項目績效評價結果納入年度考核,作為評優評先重要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