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不斷提升各部門內部審計“防未病”能力及充分發揮審計監督“審事察人”“審事評人”、促進內管幹部履職擔當的作用,餘杭區審計局堅持“項目為王”,通過構建“有計劃、有方案、有指導、有反饋”的監督服務體係,積極推進單位內管幹部經濟責任審計工作。
一、項目安排有計劃,力爭五年輪審全覆蓋。2024年,該局已通過計劃下達方式安排25家一級預算單位對共計96家財務獨立核算的下屬單位開展內管幹部經濟責任審計。2021年,該局設立“十四五”期間各單位內管幹部經濟責任審計五年輪審規劃,今年是該規劃下達第三個年頭,截至目前,已合計對198家財務獨立核算下屬單位的內管幹部開展經濟責任審計項目,力爭實現五年全覆蓋。
二、工作部署有方案,分部門聚合力定重點。一方麵,製定基礎工作方案。在下達計劃任務時,該局從審計目標、審計範圍、內容重點、組織安排、調查要求等方麵分別製定了鎮街、部門、國有企業的內管幹部經濟責任審計工作方案。另一方麵,分部門討論確定重點內容,如針對村社“一肩挑”幹部、區教育局和區衛健局等重點部門的內管幹部,該局召集相關主管部門、派駐紀檢組等,分別討論確定審計重點內容,通過多部門出謀劃策,使問題更聚焦,審計效率更高。
三、實施過程有指導,駐鎮審計師精準發力。一方麵,結合網格化管理方案,由駐鎮審計師現場指導對口單位的項目;另一方麵,對列入該局2024年度審計計劃的七家單位的內管幹部經濟責任審計將通過同步審計的形式開展。通過現場指導、項目協同的幫帶形式,將審計現場打造成審計練兵場,不斷提升內審人員業務能力。
四、審計問題有反饋,打通整改最後一公裏。根據內審機構填報的問題清單,該局按照普通問題、常見問題、嚴重問題進行歸類,針對嚴重問題,在核實清楚的基礎上,組織內審機構及被審計單位專題研究問題產生原因及整改舉措;同時指導內審機構追蹤問題整改情況,針對無法整改的問題,該局及時組織相關部門討論研判,共同商定整改舉措。(餘杭區局 沈豔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