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商務局關於深化應用浙江省行政執法監管平台的通知
發布日期:2020-11-26 訪問次數:


各區、縣(市)商務局,局各處室:

根據《2020年浙江省行政執法監管(“互聯網+監管”)平台建設工作要點》、《杭州市深化“互聯網+監管”改革推進“掌上執法”工作實施方案》等文件要求,現就杭州市商務局深化應用浙江省行政執法監管平台(簡稱“執法監管平台”)相關工作通知如下:

一、主要任務

(一)推進執法監管平台各項功能應用。按照執法監管平台建設推進統一部署,推動雙隨機抽查、重點專項檢查、事件核查等檢查任務全部通過執法監管平台實施,現場執法檢查統一使用“掌上執法”係統,實現平台使用常態化和現場執法掌上執法率達到100%。

(二)強化執法監管平台雙隨機核心運用。本年度“雙隨機”事項覆蓋率達到 100%,雙隨機抽查任務按時完成率達到100%,“雙隨機”一般事項抽查率達到5%-10%,重點事項抽查比例不設上限,部門聯合“雙隨機”監管任務占比不低於5%。

(三)深入探索推進信用監管。推行信用風險分類管理,在“雙隨機、一公開”監管、重點監管中引入信用權重,對失信者、重點監管對象加大抽查的比例頻次;在執法檢查中關聯公共信用評價、企業信用風險等信用規則,提升監管精準性。今年雙隨機任務中關聯信用規則的任務占比達到100%,高中風險信用等級企業的抽查比例不低於50%。

(四)動態管理浙江省“互聯網+監管”係統事項。做好浙江省“互聯網+監管”係統監管事項目錄清單動態管理,對接權力清單係統,實現許可、監管事項的關聯。提高監管事項覆蓋率和數據準確性、完整性,監管事項認領率、事項元素完整率達到100%,監管事項檢查子項、處罰子項接入“互聯網+監管”平台運行比率達到100%,監管事項主項的監管行為覆蓋率達到100%(零申報事項除外)。

(五)梳理執法監管平台本係統特色監管事項。在執法監管平台已有部門監管事項和檢查表單基礎上,根據杭州地方性法規和規範性文件,結合職責職能和執法應用工作實際,進一步梳理完善監管事項清單,避免少報漏報,確保監管全覆蓋。對接權力清單係統,實現許可、監管清單的關聯。

(六)深化運用協同監管模式。進一步深化證照聯動、審管銜接、部門協同,探索運用平台開展告知承諾證後監管、雙告知認領管理、網格事件核查、舉報投訴檢查、部門和長三角區域聯合執法等協同監管。對國家和省級風險監測預警係統下發的風險事件,實現100%閉環處置;對國家和省級投訴舉報係統下發的投訴舉報事件,實現100%閉環處置;對基層治理四平台上報給“互聯網+監管”平台的事件處置率達到100%。

(七)落實“互聯網+監管”其他工作任務。根據市推進省行政執法監管平台全市應用工作領導小組的要求,落實完成其他相關工作任務。

二、相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深化“掌上執法”工作是“互聯網+監管”工作的核心內容,是政府數字化轉型的重要抓手,也是“最多跑一次”改革的重要內容。各地、各處室對此項工作要提高站位、高度重視,各區(縣、市)商務局、各處室主要負責人作為工作的第一責任人,指定專人負責並明確工作責任。

(二)加強跟蹤督查。由市商務局政策法規處牽頭,對各地、各處室深化應用執法監管平台工作於每月30日進行統計和晾曬。市局各處室應做好本處室及各地對口科室相關工作的進度管理,對監管事項做好認領、梳理和動態管理,統籌合理安排完成全年工作任務;對省、市下達的檢查任務,及時完成,避免超期。

(三)加快工作進度。受新冠肺炎疫情的影響,目前,全市商務係統開展相關檢查次數較少,完成各項年度指標任務艱巨。各地、各處室要加大相關檢查力度,全力提升掌上執法率、檢查事項覆蓋率、檢查企業信用監管和抽查比例等關鍵性指標。

(四)細化工作目標。按照相關工作要求,本年度各地和各相關業務處室均應對糧食及物資儲備調控和監管工作開展一次以上的部門聯合“雙隨機”抽查。抽查過程中,務必做到認真細致,及時指出隱患、糾正問題,保持合理檢出率。

聯係人:

市商務局政策法規處,徐達裕、張強,電話:85257689、85257712。

市推進省行政執法監管平台全市應用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朱利紅、施悅來,電話:86438423、86707007。

 

杭州市商務局 

2020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