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號: 002489604/2020-00568 公開方式: 主動公開
公開日期: 2020-02-11 發文字號: 杭商務〔2020〕19號
發布機構: 市商務局 主題分類: 國內貿易(含供銷)
杭州市商務局關於印發《杭州市應對疫情等突發事件生活必需品市場保供應急預案》的通知
發布日期:2020-09-14 訪問次數:

各區、縣(市)商務局:

現將《杭州市應對疫情等突發事件生活必需品市場保供應急預案》印發你們,請認真貫徹落實。各區、縣(市)商務主管部門根據本預案,在本級人民政府的指導下,製定本地區應對疫情等突發事件生活必需品應急預案。




杭州市商務局

2020年2月9日

(此件公開發布)



杭州市應對疫情等突發事件生活必需品市場保供應急預案

一、總則

(一)製定目的

健全和完善杭州市應對疫情、自然災害等突發事件生活必需品預警和應急機製,有效預防、及時控製和消除因疫情等突發事件引發的生活必需品市場異常波動,保證市場有序供應,滿足城鄉居民日常基本生活需要,維護社會穩定。

(二)製定依據

依據商務部《應對疫情等突發事件生活必需品(防控應急物資)應急預案》《浙江省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浙江省應對疫情等突發事件生活必需品(防控應急物資)市場保供急預案》《杭州市應對疫情等突發事件生活必需品(防控應急物資)市場保供急預案》等有關法規、規章、預案,結合杭州市實際製定。

(三)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杭州市或跨區較大區域因自然災害、事故災難、疫情等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和突發社會安全事件等所造成或可能造成糧食、食用油、肉類、蔬菜、禽蛋、水產品、食鹽、食糖、衛生清潔用品等重要生活必需品市場供求關係突變,在較大範圍內引起搶購,導致價格異常上漲或商品脫銷,影響社會穩定,需要立即處置的突發事件的應對工作。

(四)工作機製

1、統一指揮,分級負責。杭州市商務局成立杭州市商務係統保供工作領導小組,由市商務局主要領導任組長,局分管領導任副組長,相關業務處室負責人、各區、縣(市)商務部門主要領導任成員,在疫情、自然災害等突發事件背景下,統籌全市在生活必需品保障供應。在杭州市應對疫情等突發事件生活必需品(防控應急物資)市場供應協調小組的統一領導和指揮下開展工作。

2、職責明確,分工合作。杭州市商務係統保供工作領導小組相關業務處室、各區、縣(市)商務部門,要堅持分工負責,歸口管理,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同時,加強與本級各政府部門間溝通協調,通力合作、密切配合,確保市場的有序供應。

3、預防為主,常備不懈。各區、縣(市)商務主管部門應會同有關部門認真做好生活必需品市場預警監測工作,堅持預防為主,建立“快速、高效”的應急反應機製和必要的價格調節基金、政府儲備,整合應急處置資源,綜合運用行政、法律、經濟、輿論等調節手段,穩定市場供應。

4、合理處置,依法行政。應對疫情等突發事件生活必需品,必須嚴格按照法定權限和程序辦事,要做到事實清楚、處理恰當、程序合法、手續完備。

(五)突發事件分級

1、突發事件的等級

糧食、食用油異常波動級次劃分按照《浙江省糧食應急預案》執行。其它生活必需品的市場異常波動的級次,按照突發事件影響的範圍、強度和發展趨勢,分為三級:I級(特別重大)、II級(重大)、III級(較大)。I級啟動省級應急預案,視情請求國家支持;II級啟動省級應急預案;III級由市級人民政府啟動市級應急預案。

2、 I級市場異常波動

有以下情況之一的,為I級市場異常波動:

(1)全市出現群眾大量集中搶購、重要生活必需品脫銷斷檔、價格大幅上漲等市場急劇波動的狀況;

(2)發生重要生活必需品市場異常波動,供應短缺;

(3)在市內呈多發態勢的重要生活必需品市場異常波動,供應短缺;

(4)特殊情況需要劃為I級市場異常波動的。

3 、II級市場異常波動

有以下情況之一的,為II級市場異常波動:

(1)2個以上區、縣(市)發生重要生活必需品市場異常波動,供應短缺;

(2)特殊情況需要劃為II級市場異常波動的。

4 、III級市場異常波動

有以下情況之一的,為III級市場異常波動:

(1)1個以上區、縣(市)發生重要生活必需品市場異常波動,供應短缺。

二、指揮體係

(一)領導小組組成

杭州市商務係統保供工作領導小組組長由市商務局局長擔任,由局辦公室、綜合處、政策法規處、財務處、消費促進處、流通發展處、商貿運行處、電子商務處、對外經濟合作處、儲備調控處負責人,以及各區、縣(市)商務部門主要領導組成。小組辦公室設在商貿運行處,通常由商貿運行處相關人員組成,具體負責日常工作。特殊情況下可抽調領導小組部分或全部成員單位相關人員成立專項辦公室,實施集中辦公。

負責組織召開協調小組工作會議,牽頭抓好協調小組會議決定事項的督辦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建立和完善重要生活必需品應急加工、應急采購、應急調用機製和體係,加強生活必需品市場運行監測,完善商品投放網絡建設,協助鐵路、交通運輸部編製調運計劃和運輸計劃,協調組織部分重要生活必需品進口或采取措施控製出口(出口轉內銷)。

(二)領導小組職責

1、確定各成員單位的具體職責任務及工作分工,指導各區、縣(市)製定突發事件生活必需品市場供應應急工作預案;

2、在市政府統一領導下,決定啟動或終止本預案,指揮、協調應急響應行動,下達應急處置任務;

3、判斷事件形勢和事態發展走向,對突發事件的處置和應急措施進行決策,指揮、協調市級有關部門、有關區縣(市)人民政府組織實施,並監督檢查落實情況;

4、負責突發事件生活必需品市場供應新聞發布的有關事宜;

5、研究落實市政府和上級有關部門交辦的其他有關生活必需品應急處置工作的重大事項。

(三)聯係部門

市發改委:協調重要生活必需品保障基礎設施建設投資列項,市場價格監督管理預警。

市經信局:協調方便食品、飲用水、食糖、食鹽、充電寶、衛生清潔用品等生活必需品和口罩、消毒液、防護服等防控應急物資。

市公安局:協調突發事件發生地公安機關依法打擊擾亂社會秩序的違法犯罪活動,維護當地治安穩定。

市財政局:協調按照有關規定要求,及時落實相關預算和資金。

市交通運輸局:協調突發事件生活必需品應急調運公路、水路、航空等運輸保障。

市農業農村局:協調糧油、蔬菜、畜禽產品的應急生產和水產品的應急生產供應。

市市場監管局:協調規範市場主體經營行為,打擊製售假冒偽劣商品、計量和價格違法等擾亂市場經營秩序的違法經營活動。

市文廣旅遊局:協調廣播、電視等新聞媒體的跟蹤報道和輿情引導等工作。

(四)各級領導小組

參照本方案,各區、縣(市)商務局成立本級應對疫情等突發事件生活必需品市場供應領導小組,在本級黨委政府領導下,具體開展應對疫情等突發事件生活必需品市場供應工作。

三、預警和預防機製

(一)預警信息監測

市商務信息中心負責建立和完善市應對疫情等突發事件生活必需品工作預警監測體係。各區、縣(市)商務部門根據本地實際情況,建立和完善本區域應對疫情等突發事件生活必需品市場異常波動預警監測係統。

(二)預警信息收集和報告

各區、縣(市)商務部門負責督促定點監測企業按要求及時、準確、完整地報送有關數據資料。定點監測企業應包括大型農副產品批發市場、綜合超市和其他商品銷售場所。

各區、縣(市)商務部門應在每季結束後10日內將上一季度定點監測企業和生活必需品價格、供應變化等相關情況彙總後報市商務局,必要時(視預警級別)可啟動月報、周報或日報。市商務信息中心負責對各類信息進行彙總,科學分析、綜合評價監測數據。

(三)預警級別

按照突發事件發生的嚴重性和緊急程度確定預警分為3級:紅色預警警報對應於發生I級市場異常波動;橙色預警警報對應於發生II級市場異常波動;黃色預警警報對應於發生III級市場異常波動。

(四)市場異常波動的報告、確認及預警發布

1、大型批發、零售企業如出現搶購生活必需品(防控應急物資),導致商品價格一周內上升30%以上或出現斷檔脫銷現象,應當在1小時內向當地商務部門報告;監測到市場異常波動或接到報告的商務部門,應當立即組織力量對報告事項調查核實、確證,在2小時內向本級人民政府報告,同時向杭州市商務局報告,並抄報有關主管部門。經核實確證為III級市場異常波動的,市商務局應在核實確證1小時內向當地人民政府和省商務廳報告,立即組織有關單位研究啟動應急預案,並向周邊地區商務部門通報情況,省商務廳在接到報告2小時內向各市商務部門發布黃色預警警報。如確證為II級或I級市場異常波動的,省商務廳將在核實確證1小時內向省政府和商務部報告,並抄送省級有關主管部門,立即組織有關單位研究采取應急措施,同時向各市商務部門發布橙色或紅色預警警報。

2、杭州市區蔬菜批發交易市場日正常情況成交量低於1800噸,寒暑假期間成交量低於1000噸;豬肉市區日正常情況供應量少於2300頭,寒暑假期間成交量低於1500頭;批發環節成交價連續3日漲幅超過30%,參照III級市場異常波動,及時分析,向市領導提出啟動應急供應預案的請示。

四、 應急響應

(一)分級響應機製及程序

糧食和食用油的應急工作,按照《浙江省糧食安全應急預案》有關規定組織實施。其它生活必需品市場異常波動的應急工作,I級或Ⅱ級市場異常波動的,在省商務廳和杭州市政府的領導下開展工作。III級市場異常波動,市商務係統保供工作領導小組主動開展工作。各區、縣(市)市場異常波動發生後,各級商務部門都必須按程序以最快的速度向當地人民政府和市商務局報告,並在各級人民政府的統一領導下開展工作。

(二)信息共享和處理

1、信息收集

各區、縣(市)接到生活必需品(防控應急物資)突發事件發生的信息後,應及時核實、了解情況,並向市商務局通報。

2、信息報送

啟動市場異常波動應急響應後,各區、縣(市)要及時收集和報告有關突發事件的信息,市商務信息中心及時彙總、分析、綜合評價監測數據,並抄告有關部門。

報送突發事件信息時,應包括報送信息單位名稱、人員姓名和聯係電話,事件發生的時間、地點、起因、造成的影響、已采取的措施,可能造成的進一步危害,下一步應采取措施的建議等內容。

3、信息處理

啟動III級以上響應後,領導小組辦公室牽頭彙總分析所有信息,向領導小組報告,並由領導小組確定向市政府報告或向市有關部門,有關區、縣(市)人民政府,社會公眾等通報或公布。

4、信息發布

應對疫情等突發事件生活必需品新聞發布工作按照《浙江省人民政府突發公共事件新聞發布應急預案》執行。

(三)指揮和協調

啟動III級以上響應後,領導小組組長根據應急工作需要,及時主持召開“成員單位會議”,研究部署應急處置工作,檢查應急處置任務落實情況.相關成員單位指派領導和業務部門人員出席,研究工作,受領任務。情況緊急時,領導小組組長可按本預案協調各成員單位行動。各成員單位根據本預案所明確的分工,履行生活必需品應急處置職責。需要時,協調小組組長可親自帶領有關人員趕赴現場,指導、組織生活必需品應急處置行動。

五、應急措施

(一)信息引導

綜合處負責。及時協調網絡、電視、報刊、廣播、等新聞媒體向社會通報市場供求狀況,消除消費者心理恐慌,正確引導消費。

(二)企業供應鏈采購

流通發展處、電子商務處、對外經濟合作處負責。督促市重點聯係的商貿企業、進口企業、外貿企業和電商平台等積極組織貨源,動用商業庫存,保障市場供應。

(三)企業應急生產

商貿運行處負責。主要聯係市農業部門根據市場供需情況,控製本地基地蔬菜和基地豬的外流,擴大生產,實施政府優先采購。經市領導小組批準,由杭州蔬菜市場和良渚蔬菜市場負責實施蔬菜收購;杭州五豐聯合肉類有限公司實施豬肉收購。

(四)區域間調劑

商貿運行處負責。依托市聯保聯供重點企業,在市內未發生市場波動的區域緊急調運商品。流通發展處、電子商務處、對外經濟合作處協助進行異地商品餘缺調劑。

(五)動用物資儲備

儲備調控處和商貿運行處負責。根據事件等級,指導市級承儲企業落實物資儲備數量,按要求投放市級儲備物資。當儲備物資不足時,按規定程序申請省級儲備物資。

(六)資金支持

財務處負責。協調市財政落實本預案所需的相關費用及企業差額財政補貼。

(七)調控進出口

對外經濟合作處負責。組織市內有關企業擴大進口采購或控製出口,並及時出口轉內銷。

(八)指定采購及限量銷售

消費促進處負責。情況特別嚴重時,對食品等基本生活必需品暫時實行統一發放、分配和定量或限量銷售。

(九)依法征用

按照國家有關法律規定,緊急征用法人或自然人的生活必需品、防控應急物資、交通工具以及相關設施。

(十)要求援助

根據有關工作程序,向省相關部門或兄弟地市提出援助要求。

六、應急結束

突發事件生活必需品應急處置工作完畢,由領導小組決定終止應急響應,並由辦公室通知有關成員單位。

突發事件生活必需品應急處置工作完畢後,由商貿運行處商其他處室寫出總結報告,報市政府應急辦,並通報有關單位。必要向社會公眾進行公布。

七、應急保障

(一)企業聯係製度

建立生活必需品聯保聯供重點應急響應企業聯係製度,通過定期報表,及時掌握重點企業生產經營能力、庫存水平等有關情況,形成應急處置快速反應體係。

(二)經費保障

組織、采取的應對疫情等突發事件生活必需品應急處置所需經費,按《浙江省公共突發事件財政應急保障專項預案》有關規定辦理。

八附則

1、預案管理和更新

本預案應根據客觀情況和處置突發事件的經驗,不斷調整和完善,修訂工作由商貿運行處負責。各區、縣(市)商務主管部門應根據本預案,在本級人民政府的指導下,製定應對疫情等突發事件生活必需品應急預案。

2、獎勵與責任

在處置突發事件過程中,對反應快速、表現突出、處置果斷、決策正確的單位和個人,有關單位給予表彰獎勵。因貽誤時機造成嚴重後果的,將依據有關法律法規,追究單位負責人和有關責任人的責任。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實施。

抄送:浙江省商務廳,杭州市商旅集團。

杭州市商務局辦公室                          2020年2月9日印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