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商務局2021年法治政府建設年度報告
發布日期:2022-01-05 訪問次數:

市委、市政府:

今年是“十四五”規劃開局之年,也是“八五”普法開始之年,法規處在局黨組堅強領導下,緊緊圍繞“服務中心、服從大局”指導思想,全力抓好法治政府建設、“最多跑一次”改革、優化營商環境等主要工作,在守法、學法、用法、普法上下功夫,開好局,起好步。現將有關工作情況報告如下:

一、2021年年度推進法治政府建設的主要舉措和成效。

(一)法治政府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充分發揮。局主要負責人高度重視法治工作:一是組織召開辦公會議集體研究部署年度法治工作,製定工作要點及任務分解方案,將法治建設工作任務落到實處。二是帶頭學法用法。全年組織局黨組法律學習5次。三是帶頭發聲宣講商務政策,通過杭州商務大講堂、全市商務工作季度會議、專題研討班等方式,深入宣傳和解讀商務政策,開展商務領域政策解讀宣講11次。

(二)法治保障改革成效顯著。一是進一步梳理權力事項清單。局屬權力事項從原來的46項調整為26項;其中許可事項10個、其他權力事項9個、公共服務9個,新增報廢汽回收(拆解)企業資格認定事項,並完成辦事指南的填寫。二是深化“證照分離”改革全覆蓋工作。糧食收購資格已從許可事項調整為備案事項,從事拍賣業務許可(部分)、對外勞務經營資格許可、成品油經營資格許可(部分)進位提檔,從“優化審批服務事項”調整為“實行告知承諾事項”。 三是加大全程網辦事項力度。在去年對境外投資備案事項進行全程網辦基礎上,結合當前政務2.0升級改造實際,對所有使用商務部統一應用係統的許可和備案事項進行流程再造,真正實現全程網辦,不見麵審批。

(三)法治化規範化水平有效提升。一是做好商務綜合執法移交工作。5月份,《浙江省市場監督管理局浙江省商務廳浙江省經濟和信息化廳印發〈關於切實做好商務、鹽業執法事項劃轉加強監管協作的通知〉》(浙市監法〔2012〕2號),涉及我局事項74件。9月份,向市城管局完成23項糧食執法事項移交。根據要求:商務主管部門負責日常監管和投訴舉報受理。二是開展機關合同合法性審查。嚴格執行《杭州市行政機關合同合法性審查工作指引》,加強和完善行政機關合同管理,強化對合同形式規範性與合同內容合法性的審查,到時目前為止,已完成合同合法性審查、備案44件。三是完善“互聯網+監管”平台應用。完成21條糧食監管事項的認領工作,監管入庫事項共105條。運用平台開展雙隨機抽查,接收計劃任務11個,跨部門檢查事項4個。持續跟進執法整合後的工作,與省商務廳、市市場監管部門召開座談會,進行多辦意見交換與修改,理清權力劃轉後部門間職責邊界。

(四)商務法治體係不斷完善。一是推進《杭州老字號傳承發展促進條例》立法工作。條例已列入今年市人大立法預備項目,為更好做好相關準備工作,和消費處一起,上半年分別走訪了市人大、市司法局,組織2次專題座談,赴武漢、西安、南京、鄭州、寧波、蘭州等地開展3次調研。二是優化商務營商環境。公布了《市場準入負麵清單(2020年版)》,破除隱性壁壘,努力實現非禁即入。配合做好單用途預付卡等重點領域監管機製建立,許可事項均實現了承諾辦理。開展“煩企擾民”和不利於市場主體公平競爭規範性文件清理工作,對局裏近5年內出台的規範性文件進行清查。三是建立涉外法律事務專家庫。為更好保障我市外貿、外經、自貿區建設等工作,推動我市外向型經濟向好發展,助力“法治杭州”建設,建立杭州市涉外法律專家庫,邀請通曉國際規則、熟悉國際商事仲裁法律、能熟練處理國際貿易爭端、政治素質良好的高端涉外律師人才,為外貿、外經企業做好法律服務。

二、2021年年度推進法治政府建設存在的不足。

(一)學習知法上需要進一步加強。對習近平總書記全麵依法治國新理念、新思想、新戰略學習要更加深入;對《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檔案法》、《優化營商環境條例》等新出台的法律法規了解要更加細致;對十九屆四中、五中、六中全會精神的領會要更加係統。

(二)法製機構力量需要進一步增強。部分縣(市、區)商務主管部門無專門法製機構,專業化水平不夠,在研究和處理具體涉法事務時,難以有效適應工作任務的要求。

三、2022年度推進法治政府建設的主要安排。

2022年,市商務局將認真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屆六中全會精神,按照“基本實現國家治理體係和治理能力現代化,人民平等參與、平等發展權利得到充分保障,基本建成法治國家、法治政府、法治社會”要求,以更高標準、更大力度、更實舉措推進法治商務建設,推進商務領域治理體係和治理能力現代化。

(一)依法保障各項改革。深入推進商務係統“最多路一次”、“最多跑一地”、“互聯網+監管”、“證照分離”等改革,及時調整與改革要求不相符政策文件。

(二)提高商務地方立法質量。落實市人大、市政府年度立法計劃,繼續推進老字號立法,完善立法評估、報送等工作機製,提高公眾參與度,進一步增強立法的及時性、針對性、有效性。

(三)推動行政決策機製健全。進一步完善重大行政決策目錄,落實行政決策程序。提高規範性文件質量,開展規範性文件清理及妨礙統一市場和公平競爭政策措施清理。發揮法律顧問參與決策作用,推進商務係統公職律師隊伍建設,完善公職律師工作機製和配套製度。

(四)加強商務行政執法。進一步推進“互聯網+監管”平台推廣應用,完善“雙隨機、一公開”、信用監管、重點監管、綜合監管機製,加強事中事後監管。嚴格執行行政執法程序有關規定,開展重點領域專項執法監督,促進執法規範化。

(五)做好商務普法工作。落實普法責任,圍繞商務中心工作和改革發展大局,加強重點領域普法學法。繼續開展“法律服務月”活動,為我市營商環境優化營造深厚法治氛圍。

特此報告。



杭州市商務局

2021年12月30日

抄送:市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