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商務局關於組織申報服務貿易示範企業、成長型企業和示範園區的通知
發布日期:2022-04-02 訪問次數:

各區、縣(市)商務局: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加快發展服務貿易的若幹意見》(國發〔2015〕8號)、《商務部等8部門關於推動服務外包加快轉型升級的指導意見》(商服貿發〔2020〕12號)和《國務院關於同意全麵深化服務貿易創新發展試點的批複》(國函〔2020〕111號),進一步發揮服務貿易龍頭骨幹企業的引領作用,打造服務貿易產業集聚平台,推動杭州服務貿易高質量發展,按照《杭州市商務局關於印發〈杭州服務貿易示範企業、成長型企業認定管理辦法〉和〈杭州市服務貿易示範園區認定管理辦法〉的通知》(杭商務〔2019〕187號)要求,決定開展服務貿易示範企業、成長型企業和示範園區申報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內容

(一)服務貿易示範企業、成長型企業

服務貿易示範企業應主要從事服務進出口業務且在所屬領域規模較大,能對全市服務貿易發展起到示範和引領作用。

服務貿易成長型企業應主要從事服務貿易業務,發展較快且達到一定規模,具有較好的成長性,對全市服務貿易發展有較好的促進作用。

(二)服務貿易示範園區

服務貿易示範園區應是在本市一定區域範圍內服務貿易產業相對集中、服務出口能力較強、示範輻射效應明顯的產業集聚區。

二、申報要求

(一)各區、縣(市)商務局要高度重視,嚴格按照本通知要求,本著“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堅持自願申報和政府引導相結合,切實做好組織申報工作

(二)申報單位應正確評估並如實反映本單位服務貿易開展情況,申報材料真實、準確、完整。申請過程中故意弄虛作假的,三年內不得再次申報。

(三)各區、縣(市)商務局要對轄區內企業、單位報送的申報材料進行認真審核(具體要求參照《服務貿易示範企業、成長型企業和示範園區申報指南》,詳見附件),經審核符合要求並彙總後,於2022年4月30日之前將相關材料(紙質材料一式一份及電子壓縮文件,統一命名:**區/縣***企業杭州市服務貿易示範企業/園區或成長型企業申報材料)報送至市商務局服務貿易處,逾期不予受理。

(四)申報材料統一用白色A4紙編印,編寫頁碼(有字頁開始編寫),按後附模板順序膠裝成冊,封麵、封底顏色自行確定,每冊厚度適中,加蓋公司騎縫公章。申報材料所需有關複印件要求清晰,字跡不能過小,應能辨認清楚。

聯係人:黃旭(園區)、羅超(企業)

電話:0571-85257659、0571-85257753

地址:市民中心A座1407(園區)、1218(企業)

附件:服務貿易示範企業、成長型企業和示範園區申報指南.doc




杭州市商務局

2022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