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商務局貫徹落實黨中央、省委和市委關於商務、糧食和物資儲備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商務、糧食和物資儲備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主要職責是: (一)負責國內外貿易、對外經濟合作、會展等商務職責及糧食和物資儲備職責。貫徹執行國家和省關於商務、糧食和物資儲備的法律、法規並組織實施。起草有關商務、糧食和物資儲備的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 (二)研究國內外經濟發展趨勢,組織擬訂開拓國內外市場發展中長期規劃及年度計劃。擬訂並實施全市國內外貿易、對外經濟合作的發展規劃。監測分析商務運行狀況。 (三)負責製定並組織實施商貿服務業、糧食流通業和會展業的發展規劃。指導商貿服務業開展服務質量管理工作。指導區縣(市)商貿服務業、糧食和物資儲備、會展業管理工作。指導商貿服務、糧食行業、會展行業協會等有關社會中介組織工作。
(四)負責組織擬訂電子商務發展中長期規劃和政策並組織實施,指導推動全市電子商務發展和應用。促進全市流通產業體係建設,推進流通產業結構調整,推進連鎖經營、商業特許經營、物流配送、電子商務等流通方式發展。指導商貿服務業和社區商業發展。推進流通體製改革,培育大型流通企業,促進中小流通企業發展。負責培育老字號等商貿品牌。指導商貿流通、餐飲服務行業發展工作,負責製定發展規劃和政策。
(五)負責製定全市商貿服務業網點發展規劃,指導網點建設。統籌規劃全市商品市場體係,培育發展商品交易市場。推進農村市場體係建設。組織實施農村現代流通網絡建設。牽頭協調再生資源回收監督管理工作,推進再生資源回收體係建設。負責成品油倉儲行業及其市本級零售經營網點發展規劃的編製、上報。負責新(遷)建、擴建成品油庫(加油站)規劃確認等相關申請的審核、上報。負責成品油批發、倉儲企業經營許可申報及日常經營監督管理工作。負責市本級成品油零售企業經營許可的初審及日常經營監督管理工作。配合有關部門指導做好商貿服務行業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
(六)負責擬訂規範市場運行、流通秩序的政策。負責建立健全全市糧食、主要生活必需品市場供應應急管理機製,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糧食、主要生活必需品的市場調控。監測分析市場運行和商品的供求狀況,調查分析商品價格信息,進行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負責“菜籃子”等重要商品的流通管理和儲備供應。指導商業信用銷售,推動商務領域信用建設。
(七)負責全市會展業的統籌規劃、綜合協調、服務管理和引導促進工作。組織擬訂全市會展業發展政策,提升會展營商環境,會同市有關部門申辦、引進國際(大型)會展項目,培育會展市場主體和品牌項目。
(八)指導和管理全市進出口商品和加工貿易。負責對外貿易促進體係建設工作,指導對外貿易轉型升級。負責國際貿易新方式的研究推廣工作。推進外貿進口戰略實施,指導機電和高新技術產品進出口工作。推動全市出口品牌體係建設,培育自主出口品牌。指導協調境外經貿合作區建設。推進各類出口基地和外貿公共服務平台建設。
(九)負責全市反傾銷、反補貼、保障措施及貿易摩擦等應對和指導工作。建立和完善進出口貿易摩擦預警與應對機製,組織開展進口產業損害調查與貿易救濟等工作。推廣進出口信用保險。 (十)負責擬訂全市服務貿易發展政策。負責全市服務貿易統計監測,指導推動全市服務貿易創新發展。負責全市技術進出口管理。
(十一)負責自由貿易區新片區的申報和建設。研究提出市自由貿易區建設的政策建議。
(十二)負責監督管理境外投資、對外承包工程、勞務合作、多雙邊援助等對外經濟合作業務。承擔本市外派勞務和本市公民出境就業管理權益保護等相關工作。指導境外投資合作項目安全管理。
(十三)負責管理全市糧食、棉花、肉類和食糖等重要商品和物資的儲備,負責市級儲備糧棉肉糖行政管理。貫徹落實糧食購銷政策,指導全市糧食購銷等工作,組織落實“訂單糧食”任務,推進糧食產銷合作。組織實施糧食收購市場準入製度,負責糧食收購企業資格管理。保障軍供糧、救災糧等特殊群體的政策性糧食供應。會同有關部門管理糧食風險基金。
(十四)會同有關部門研究提出市級儲備糧食和物資規模、計劃和動用市級儲備糧食和物資的建議,經批準後組織實施。指導儲備糧食和物資管理工作,指導糧食和物資倉儲設施建設工作,組織落實市級儲備任務,負責市級儲備糧食和物資的庫存安全。監督管理收購、儲存環節的糧食和物資質量安全。管理市屬國有糧食和物資儲備企業、軍糧供應企業和糧食批發交易市場。
(十五)負責協調出入境檢驗檢疫、海關、銀行、保險、國稅、外彙管理等單位與商務工作有關的事項。參與大通關建設和協調貿易便利化工作。
(十六)承擔杭州自貿片區、杭州跨境電商綜試區建設和管理等職能。負責杭州自貿片區和杭州跨境電商綜試區的政策研究、規劃落實、製度創新、產業和項目協調、統計考核、指導督促等工作;負責指導杭州自貿聯動創新區工作。 (十七)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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