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號: 002489604/2024-01033 公開方式: 主動公開
公開日期: 2024-04-22 發文字號: 杭商務〔2024〕70號
發布機構: 杭州市商務局 統一編號: ZJAC21-2024-0002
有效性: 有效 關聯類型: 政策解讀 政策圖文解讀 意見收集
杭州市商務局 杭州市經濟和信息化局關於印發提振消費社零係列扶持政策的通知
發布日期:2024-04-29 訪問次數:

各區、縣(市)人民政府,市發改委、市財政局、市投促局、市統計局:

經市政府同意,現將《提振消費社零係列扶持政策》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杭州市商務局

杭州市經濟和信息化局

                                                                      2024年4月22日

提振消費社零係列扶持政策

為貫徹落實國家和省、市有關決策部署,“一石三鳥”提升消費、社零和工業增加值,製定以下扶持政策。

一、鼓勵引進供應鏈企業。積極引進新電商供應鏈品牌企業,對2023年年度納統和2024年新達限納統的(非社零入統企業拆分)企業,給予其全年新增社零額最高不超過1%獎勵。單個企業獎勵最高不超過500萬元。〔責任單位:市商務局,各區、縣(市)政府。排名第一的為牽頭單位,下同。以下工作都需區、縣(市)政府落實,不再列出〕

二、鼓勵直播電商賦能經濟發展。支持直播電商企業服務企業開展直播活動。直播電商企業所服務的社零企業2024年零售額增速高於8%的,給予直播電商企業新增零售額最高不超過0.5%的獎勵。單個企業獎勵最高不超過300萬元。(責任單位:市商務局)

三、鼓勵直播電商助力產能提升。圍繞杭州特色產業,鼓勵發展“直播+企業”“直播+店鋪”“直播+品牌”“直播+外貿”等直播業態,提升直播電商對產業的精準賦能。對製造業企業銷售公司開展“店播”“自播”,年直播零售額達到2000萬元以上,且增速高於8%的,給予新增零售額最高不超過1%的獎勵。單個企業獎勵最高不超過500萬元。(責任單位:市商務局)

四、支持引進商貿企業。對2023年年度納統和2024年月度納統(非社零入統企業拆分)的商貿企業,全年新增社零額達到2億元以上,給予其全年新增社零額最高不超過1%的獎勵。單個企業獎勵最高不超過1000萬元。(責任單位:市商務局)

五、促進貿工聯動。鼓勵各類銷售企業,在杭州設立銷售總部或區域銷售總部,享受我市總部經濟政策。同時引進符合我市產業導向的生產基地,給予生產基地總投資額2—5%的一次性獎勵,協同拉動消費、社零和工業增加值。單個企業獎勵最高不超過500萬元。(責任單位:市商務局、市發改委、市投促局)

六、支持開展二手車經銷業務。鼓勵二手車經銷企業擴大業務,對實現達限納統,增速高於8%且全年零售額達到2000萬元以上的,給予新增零售額最高不超過0.8%的獎勵。單個企業獎勵最高不超過500萬元。(責任單位:市商務局)

七、支持家電等消費品以舊換新。組織開展汽車以舊換新促銷活動,持續優化汽車限購措施;支持家電銷售企業聯合生產企業、回收企業開展以舊換新促銷活動,開設線上線下家電以舊換新專區,對以舊家電換購節能家電的消費者給予優惠;通過政府支持、企業讓利等多種方式,積極培育智能家居等新型消費,滿足多樣化消費需求。(責任單位:市商務局)

八、鼓勵優化汽車金融支持。支持整車企業與金融機構開展汽車金融業務。鼓勵金融機構在依法合規、風險可控前提下,適當降低乘用車貸款首付比例和貸款利息,合理確定貸款期限和信貸額度。(責任單位:市經信局)

政策第一至第七條由市商務局負責組織實施和解釋,政策第八條由市經信局負責組織實施和解釋。文件自2024年5月21日施行。執行時間為2024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

關於印發提振消費社零係列扶持政策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