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號: 002489604/2024-01103 公開方式: 主動公開
公開日期: 2024-06-28 發文字號: 杭商務〔2024〕150號
發布機構: 杭州市商務局 統一編號: ZJAC21-2024-0003
有效性: 有效 關聯類型: 政策解讀 政策圖文解讀 意見收集
杭州市商務局等4部門印發《杭州市關於進一步促進“演賽展商旅”聯動 打造“賽會之城·購物天堂”的若幹措施》的通知
發布日期:2024-07-08 訪問次數:

各區、縣(市)人民政府,市級有關單位:

經市政府同意,現將《杭州市關於進一步促進“演賽展商旅”聯動 打造“賽會之城·購物天堂”的若幹措施》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杭州市商務局

杭州市文化廣電旅遊局

杭州市體育局

杭州市財政局

2024年6月28日

(此件公開發布)

杭州市關於進一步促進“演賽展商旅”聯動 打造“賽會之城·購物天堂”的若幹措施

為進一步推動演藝、賽事、展會、商貿、文旅高質量發展,加快建設國際消費中心城市,促進“演賽展商旅”聯動,打造“賽會之城·購物天堂”。結合我市實際,製定本措施。

一、引進優質機構企業。吸引行業知名的演藝、體育、展會主辦企業及經紀機構來杭州開展業務,對首年經營規模超過2000萬元,給予一次性最高100萬元支持。新引進的票務平台企業,全年票房規模超過10億元,按照不高於當年經營規模的1%給予支持,最高500萬元。〔市商務局、市文化廣電旅遊局、市體育局、市發改委,各區、縣(市)政府〕

二、支持大型演唱會音樂節。對主辦單位引進國際知名或國內一流的大型演唱會、音樂節,累計售票人數不低於1萬、3萬人次,分別給予每站次最高15萬元、30萬元支持,每家企業每年不超過100萬元。特別重大的演唱會、音樂節,給予專項支持。〔市文化廣電旅遊局,各區、縣(市)政府〕

三、支持重大體育賽事。對辦賽主體舉辦有影響力的國際、國內重大體育賽事(不含職業聯賽),累計觀賽觀眾或參賽人數不低於0.5萬、1萬人次,分別給予每個賽事最高15萬元、30萬元支持,每家辦賽主體每年不超過100萬元。引進的國際、國家級重大賽事,根據層級、規模、影響力,給予專項支持。〔市體育局,各區、縣(市)政府〕

四、支持大型展覽項目。對主辦單位舉辦展覽麵積不少於2萬、4萬平方米的展覽項目,分別給予最高30萬元、60萬元支持,支持不超過三年,第二、三年分別按照當年標準的75%、50%給予支持。積極引進具有全球影響力的國際知名展會,給予專項支持。〔市商務局、市文化廣電旅遊局、市體育局,各區、縣(市)政府〕

五、發放“杭州文商旅消費禮遇卡”。打造一站式“演賽展商旅”服務線上平台,對通過票務機構來杭觀演、觀賽、觀展的觀眾,發放一張“杭州文商旅消費禮遇卡”,集成餐飲、住宿、交通、景點、購物、文娛等便利服務。鼓勵利用演賽經濟打造線上線下融合購物平台,營造消費新場景。對平台所服務的企業全年累計銷售規模超過5億元且增速高於8%的,給予平台引流企業新增銷售規模最高不超過1%支持,單個企業最高不超過1000萬元。新設立或存量的企業利用平台全年銷售規模超過2億元且增速高於8%的,給予企業新增銷售規模最高不超過1%支持,單個企業最高不超過500萬元。〔市商務局、市文化廣電旅遊局、市體育局,各區、縣(市)政府〕

六、支持發展夜間餐飲。積極為演藝、賽事、展會經濟提供特色鮮明、集約便利的夜間餐飲服務。支持重點城區分別打造一條夜間餐飲集聚示範街區,對符合標準條件、驗收合格後獲評首批示範街區的,給予主辦單位最高20萬元支持。積極推動餐飲企業延長營業時間,對餐飲企業給予一定支持。〔市商務局,各區、縣(市)政府〕

七、支持國際交流項目。對在杭舉辦參會人數100人以上、參會代表不少於五個國家(地區)、注冊國際代表不少於參會人數20%的國際會議,按照注冊參會國際代表每天100元/人的標準給予支持,每屆不超過100萬元。〔市商務局、市文化廣電旅遊局、市外辦,各區、縣(市)政府〕

八、推動演賽展商旅聯動消費。支持演藝、賽事進景區、進商圈、進街區活動,促進文旅、體育、商貿深度融合發展,不斷拓展消費鏈條。鼓勵社會舉辦演賽展等活動,深入挖掘消費潛力。對評定為市級金牌演藝新空間、示範演藝新空間、城市藝舞台街頭演藝示範項目的,分別給予最高不超過30萬元、15萬元、10萬元補助。支持市場主體推出夜演、夜秀等更多夜間休閑消費產品和活動,給予不超過實際投資金額20%的補助,最高不超過50萬元。〔市文化廣電旅遊局、市體育局、市商務局,各區、縣(市)政府〕

九、提升境外人員支付便利性。擴大重點商業、文旅、交運場景內商戶外卡受理覆蓋麵,推動重點區域ATM外卡受理改造率達90%。支持移動支付平台,優化業務流程,豐富適老化、國際化產品功能。引導商戶強化現金支付意識,推動銀行機構保持充足的現金櫃台和機具數量,推出特色的人民幣現金“零錢包”產品。(市委金融辦)

十、優化離境退稅服務。支持國產老字號、新品牌申請離境退稅商店經營資質,提高市內離境退稅商店覆蓋率,豐富退稅商品品類。鼓勵有資質的免稅品運營商在杭布局免稅店,支持杭州企業爭取免稅牌照。(市稅務局、市商務局)

十一、提升消費環境國際化品質。優化商業網點布局,推進國際化高品質商業街區建設,完善核心商圈、特色街區、體育場館、展館、旅遊景區、賓館酒店、機場、高鐵站等場所的國際化標識,提升外國遊客遊購便利度。〔市商務局、市體育局、市文化廣電旅遊局、市交通運輸局、市外辦、市綜合行政執法局,各區、縣(市)政府〕

十二、優化夜間經濟服務保障。優化步行街、核心商圈等夜生活集聚區及周邊動靜態交通組織管理,在周邊區域增加夜間停車位、出租車候客點、公交夜間班次等。加強夜景氛圍營造,做好商業集聚區、夜景旅遊景點、標識指引等夜景燈光保障及路徑引導工作。〔市公安局、市綜合行政執法局、市交通運輸局、市城投集團、市臨空建投集團、市商旅(運河)集團,各區、縣(市)政府〕

十三、優化商業外擺管理。對省級及以上示範智慧商圈、文旅消費集聚區和首批夜間餐飲集聚示範街區,落實打造夜消費集市、文化藝術展演點、特色售賣點等舉措,並根據試點運行情況視情拓展範圍。〔市綜合行政執法局,各區、縣(市)政府〕

十四、加強專業人才引育。大力推進演藝、賽事、會展專業人才通過“三定三評”認定杭州市高層次人才,享受落戶、子女入學、住房等方麵的保障。鼓勵在杭高校優化演藝、賽事、會展相關專業和課程設置,強化師資隊伍,培育專業人才。用好產教融合平台,鼓勵科研院所、培訓機構、園區基地與企業拓展和深化產學研合作。(市委人才辦、市人力社保局、市商務局、市體育局、市文化廣電旅遊局)

十五、優化審批監管。成立由公安、審管辦、文旅等相關部門組成的演藝、賽事經濟服務保障專班,積極推進營業性演出、體育賽事、展覽展銷等大型活動“一件事一次辦”。優化大型演唱會、賽事(高危體育賽事除外)、展會審批流程,壓縮審批時間,最大程度優化人員容量。(市公安局、市審管辦、市文化廣電旅遊局、市體育局、市商務局、市城鄉建設委員會、市綜合行政執法局、市消防救援支隊)

符合本措施中多個資助條件的同一事項和項目,按照“就高不重複”原則予以支持。新增政策資金由市區兩級財政按現行財政體製分擔。本措施自2024年7月29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

杭州市商務局等 4部門印發 《杭州市關於進一步促進“演賽展商旅”聯動 打造“賽會之城·購物天堂”的若幹措施》 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