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汽車置換更新補貼標準再加碼

發布日期:2024-09-11 09:35訪問次數:信息來源:杭州市商務局



2024年7月24日(含)至2024年12月31日(含)期間,個人消費者報廢或轉讓(變更除外)本人名下乘用車,並在杭州購置7座以下(含7座)新乘用車,可申請一次性補貼。

補貼標準

換購新能源用車:按照購車發票金額(價稅合計,下同),價格5萬元至15萬元(不含)的補貼10000元,價格15萬元至25萬元(不含)的補貼15000元,價格25萬元以上的補貼18000元。

換購燃油乘用車:按照購車發票金額,價格5萬元至15萬元(不含)的補貼6000元,價格15萬元至25萬元(不含)的補貼10000元,價格25萬元以上的補貼15000元。

補貼申請途徑

個人消費者於2025年1月10日前通過微信搜索“浙江省汽車置換更新”小程序進入填報界麵。按係統提示完整、準確、清晰填寫和提交信息:

注意事項

1.此前已申報的消費者,按照此標準發放補貼;

2.舊車需在8月22日(含)前在本人名下;

3.置換更新補貼名額有限、先到先得、用完即止;

4.活動期間每名補貼申請人和同一輛二手乘用車隻能享受一次補貼;

5.舊車和新車需在同一人名下;但對舊車注冊時間沒有要求;

6.消費者可自主選擇先報廢或置換舊車,也可以先購買新車,但《報廢機動車回收證明》《機動車注銷證明》《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機動車登記證書》《機動車行駛證》等相關材料的日期,均應在2024年7月24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間(均含當日)。

7.本輪汽車置換政策隻針對個人消費者,對名下車輛是否為營運性質不做要求;

8.本政策對車輛注冊地、上牌地、報廢地均沒有限製,外省車輛隻要在杭州購車均可享受該政策;

9.該項政策與國家汽車報廢更新補貼不疊加享受;

10.更多問題請谘詢杭州各汽車銷售企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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