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製定背景
為立足新發展階段,貫徹新發展理念,促進杭州老字號創新發展,根據《杭州老字號傳承與發展條例》和市委市政府對老字號的工作相關要求,參照《中華老字號示範創建管理辦法》(商流通規發〔2023〕6號)、《浙江老字號示範創建管理辦法》(浙商務聯發〔2023〕41號),我局會同相關部門製定了《杭州老字號認定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
二、出台目的
進一步傳承與發展杭州老字號,提升杭州老字號品牌價值,弘揚優秀傳統文化,規範杭州老字號的認定和管理。
三、主要內容和重要舉措
《辦法》分總體原則、認定條件、認定程序、標識使用、動態管理、其他,共六版塊內容。
(一)明確三方麵內容
一是明確杭州老字號定義。明確杭州老字號是經依法認定、創立時間較早、杭州地域文化特征鮮明並且得到社會廣泛認同的字號。同時,符合相關條件的注冊商標也可參照《辦法》申報杭州老字號。
二是明確認定條件。從字號/商標和市場主體兩個維度分別明確標準。字號/商標方麵,明確創立或準予注冊時起已滿40年等條件。市場主體方麵,明確主營業務連續經營10年(含)以上等要求。此外,按照認定管理工作要求,圍繞傳承保護和創新發展兩個維度細化形成評分指標,為杭州老字號創建提供量化依據,為老字號傳承發展指明方向。該評價指標還在完善過程中。
三是明確認定程序。明確杭州老字號認定工作的法定程序,即公告發布、材料申報、初步審核、專家評審、社會公示、作出決定、頒發證書。
(二)建立三項製度
一是部門聯動。由市商務局會同市文化廣電旅遊局、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市園林文物局組織開展杭州老字號認定管理工作,在指標製訂、專家評審、名錄公布、定期複核等方麵建立協作機製。
二是規範使用。明確杭州老字號標識使用樣式、使用範圍和使用場景,進一步規範杭州老字號標識的使用,提高杭州老字號的含金量。
三是動態調整。建立杭州老字號“日常管理+年度評估+定期複核”管理機製,根據市場主體日常經營中可能出現的信息變更、行政處罰、違法失信行為等情形,針對性提出變更管理、約談整改、暫停權益、移出名錄等四項具體措施,以及每三年進行複核的具體要求。
四、適用對象
麵向居民生活提供產品或服務的市場主體。
五、製定依據
根據《杭州老字號傳承與發展條例》、《中華老字號示範創建管理辦法》、《浙江老字號示範創建管理辦法》製定。
六、有關注意事項
杭州老字號需同時滿足字號或商標創立或準予注冊時起已滿40年和市場主體主營業務在杭州連續經營滿10年(含)以上兩條基礎條件。
七、關鍵詞解釋
本《辦法》所稱的老字號,是指經依法認定、創立時間較早、杭州地域文化特征鮮明並且得到社會廣泛認同的字號。同時,符合相關條件的注冊商標參照《辦法》執行。
八、解讀機關
解讀機關:市商務局會同市文化廣電旅遊局、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市園林文物局進行解釋。
政策解讀聯係人:消費促進處 吳木海 0571-852577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