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統計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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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號: 002489786/2023-00012 公開方式: 主動公開
    文號: 成文日期: 2023-01-18
    發布單位: 市統計局 主題分類
    有效性: 統一編碼:
    杭州市統計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設年度報告
    發布日期: 2023- 01- 18 17: 18: 02 訪問次數: 來源: 市統計局

    2022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確領導下,市統計局篤學踐行習近平法治思想,根據《關於印發杭州市2022年法治政府建設工作要點的通知》(杭法聯辦〔2022〕3號)要求,夯實統計法治基礎、營造依法治統氛圍,堅定不移推進全市統計法治建設。現將有關工作情況總結如下。

    一、法治政府建設工作情況和成效

    (一)加強組織領導,夯實統計法治建設責任。

    1.學習法治思想。局領導班子充分發揮領學帶學作用,在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於統計工作的重要講話和指示批示精神、中央和省市關於統計改革發展各項決策部署以及黨的二十大精神的同時,通過局理論學習中心組學習會議、主題黨日等方式組織學習《習近平法治思想學習綱要》等,引導黨員幹部職工提高統計法治意識,增強依法統計、依法治統的自覺性和主動性。

    2.壓實主體責任。局主要負責人認真履行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製定年度統計法治政府建設(依法行政)工作要點,明確工作任務,確保統計法治建設工作有序開展。及時傳達上級關於統計法治建設的部署和要求,對年度重大行政決策、統計執法案件審理、規範性文件製發等進行專題研究。製定年度統計法治工作考核辦法,堅持目標導向,壓實工作責任,為統計法治建設紮實推進提供有力保障。

    3.強化協同監督。與市審計局簽訂《關於加強統計監督與審計監督協同配合的合作備忘錄》,與市巡察機構共同印發《關於建立市委巡察機構和市統計局協作配合機製的操作辦法(試行)》,不斷增強統計監督合力,進一步發揮統計監督對依法行政的促進作用。

    (二)結合專項工作,增強統計法治工作實效。

    1.抓實督察整改。落實國家統計督察反饋問題整改要求,製定《杭州市統計局係統貫徹落實國家統計督察反饋意見整改方案》,根據杭州實際建立問題清單、任務清單、責任清單,提出21項具體整改措施。組織全市統計局係統以問題為導向,倒排工期、掛圖作戰,逐項落實、對賬銷號,按時有序紮實推進各項工作,並推動整改落實常態化、長效化。

    2.開展專項糾治。聯合市紀委市監委動員部署、組織開展統計造假不收手不收斂問題專項糾治工作,製定實施方案,聚焦行政幹預不收手不收斂、統計造假手段隱形變異、責任追究不到位等問題,采取全麵自查排查、重點抽查檢查、集中通報曝光等措施,多管齊下集中糾治,進一步營造統計法治良好生態。

    3.做好文件清理。根據市政府辦公廳部署要求,對照省、市有關辦法規定,對負責的市政府行政規範文件以及本單位行政規範性文件進行了清理。製定清理工作方案,通過法治審查、座談交流等方式對文件的時效性、實用性和現實操作性等進行評估評價,對4個代擬的市政府行政規範性文件提出廢止建議,並按程序提交備案。落實行政規範性文件合法性審核製度,確保起草或製定的行政規範性文件及政策措施合法、合理、合規。

    (三)提高執法水平,發揮統計法治震懾作用

    1.加大執法力度。紮實開展“雙隨機”統計執法、部門聯合執法工作,對發現的統計違法行為(線索),依法開展統計違法案件的查處和辦理。全市對1076家單位(項目)開展統計執法檢查,掌上執法率100%。承辦統計違法案件66件,對存在違法行為的66家單位(項目)給予行政處罰,其中給予警告行政處罰17件,給予警告並罰款行政處罰49件,罰款金額合計31萬元。

    2.抓好隊伍建設。努力充實統計執法力量,把取得國家統計局執法證作為硬性任務,要求各地統計局持證人員不少於3人。加強實戰練兵,組織市、區(縣)統計執法人員參加國家、省組織開展的統計督察、執法檢查38人次,抽調區、縣(市)統計執法人員參加市級統計交叉執法檢查25人次。

    3.深化信用建設。貫徹落實《杭州市社會信用條例》,構建完善製度健全、治理有序的統計信用體係。在全市範圍內嚴格依法依規開展統計誠信單位評價工作,通過企業自主申報、區級核實推薦、市級專業審核以及網上公示報備等程序,認定2021年度統計誠信單位82家。將有關統計信用建設要求納入執法業務培訓重點內容,加深全市統計局係統執法人員對信用建設的認識。

    (四)提升宣傳質效,營造依法統計良好氛圍

    1.聚焦“關鍵少數”。貫徹落實會前學法製度,局主要負責人分別在市委常委會、市政府常務會議上專題講解《防範和懲治統計造假弄虛作假重要文件彙編》《關於更加有效發揮統計監督職能作用的意見》等文件,並通報統計違法典型案例。深入推進統計法律法規進黨校,派員為全市經濟領域領導幹部、市直單位處級任職幹部專題授課。

    2.拓展宣傳範圍。以統計“八五”普法規劃實施為重心,加強政務網站、微信公眾號等普法陣地建設,深化普法宣傳“六進”活動,不斷拓展宣傳覆蓋麵,在全社會營造良好法治環境。注重以案釋法,增強統計法治宣傳教育的針對性和實效性,選送的統計行政執法案例獲評2021年度行政執法示範優案。

    3.立足主題活動。結合民法典頒布日,在“雙千”結對社區設置專門展台、現場解答問詢,宣傳民法典、統計法有關知識。結合“9.20”統計開放日,舉辦第十三屆統計開放日活動,通過趣味遊戲、現場答題等方式,讓群眾了解統計、提高法治素養。結合國家憲法日和統計法頒布紀念日,開展統計法治宣傳月活動,印製發放宣傳折頁,製作發布動漫和微視頻,並通過法治知識線上有獎競答、線下知識競賽、組織各地發表署名文章和參加統計法治征文等,全力營造法治宣傳濃厚氛圍。

    (五)落實長效機製,提高依法行政能力水平

    1.堅持依法決策。規範局重大行政決策目錄化管理,製定公布年度重大行政決策目錄清單。嚴格執行重大事項決策程序,製定實施《杭州市統計局係統關於持續深入推進依法行政全麵建設法治政府的實施方案》。落實重大行政決策後評估機製,對2021年局重大行政決策事項做好實施效果評估。

    2.規範行政執法。在全市統計局係統內貫徹落實行政執法公示、執法全過程記錄和重大執法決定法治審核“三項製度”。嚴格執行行政執法程序規範,轉發《浙江省統計領域輕微違法行為不予行政處罰實施辦法》。紮實開展行政執法監管,全麵梳理和認領監管事項目錄清單。

    3.加強顧問管理。根據《關於進一步推進我市公職律師和政府法律顧問工作的函》要求,今年新聘任了1名公職律師,並續聘了法律顧問,為重大行政決策、規範性文件製定、政策調研評估、行政合同簽訂等提供服務。

    二、存在的不足

    (一)基層統計基礎仍存在薄弱環節。

    企業和基層統計工作人員大部分為兼職,依法統計意識相對較弱,同時變動頻繁,離職率和更替率居高不下,統計工作往往交接不到位,對統計法律法規和統計業務工作學習不夠、理解不透、掌握不深,使得統計業務整體水平參差不齊,一定程度上影響了統計數據質量和統計法治環境。

    (二)統計法治宣傳廣度深度不夠。

    我市統計普法宣傳教育受到社會群眾的支持與響應,取得了較好成效,全民統計法治意識和統計法律法規知曉度有了明顯提高,但還存在一些問題:對企業和基層統計人員的普法宣傳比較多,對企業負責人和領導幹部進行的係統宣傳比較少;宣傳手段還比較單一,宣傳形式的創新性有待增強。

    三、2023年工作打算

    (一)持續夯實基層統計基礎。

    提高基層統計治理數字化水平,利用“統計e家”進一步推進基層統計工作規範化建設,夯實統計業務崗位責任,加強數據質量責任追究。加大基層培訓力度,落實鄉鎮(街道)新任統計員到區統計局跟班學習機製的基礎,夯實統計法治基礎。

    (二)持續加強統計核查檢查。

    提高統計法治數字化水平,利用一體化監督平台開展掌上核查和執法檢查,加大監督檢查力度,及時發現不真實統計的苗頭,嚴厲查處統計違紀違法行為,以案促改、以案促治,不留執法“盲區”和“死角”,切實用統計法製手段提升源頭統計數據質量。

    (三)持續強化統計監督職能。

    貫徹中央和省關於更加有效發揮統計監督職能作用、進一步加強統計工作的文件精神,落實市委市政府《關於進一步加強統計工作更加有效發揮統計監督職能作用的通知》要求,對各區、縣(市)和市級有關部門組織開展市級統計督察,有力發揮統計監督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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