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統計局關於2023年統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工作有關事項的通知
發布日期: 2023- 07- 27 11: 35 瀏覽次數: 來源: 市統計局

各區、縣(市)及西湖風景名勝區統計局,杭州市統計局城西科創大走廊分局,在杭中央、省、市屬各有關單位:

根據全國統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辦公室《關於2023年度統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有關事項的通知》(統考辦字〔2023〕1號)、浙江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辦公室《關於印發2023年度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工作計劃的通知》(浙人社辦函〔2023〕6號)和浙江省統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辦公室《關於2023年統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工作有關事項的通知》有關精神,現將杭州市2023年統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考試時間和考試科目

2023年統計專業技術初級、中級和高級資格考試日期均為10月29日(星期日)。

初級資格考試時間及考試科目為:

上午09:00-11:30      統計學和統計法基礎知識

下午14:00-16:30      統計專業知識和實務

中級資格考試時間及考試科目為:

上午09:00-11:30      統計基礎理論及相關知識

下午14:00-16:30      統計工作實務

(注:初級、中級資格考試采取閉卷筆答方式。)

高級資格考試時間及考試科目為:

上午09:00-12:00      高級統計實務與案例分析

(注:高級資格考試采取開卷筆答方式。)

全市初、中級資格考試考場設在杭州市區,具體地點另行通知;高級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由省統計考辦負責組織實施,具體情況另行通知。

二、考試大綱和教材征訂

2023年統計專業技術初、中、高級資格考試大綱繼續使用2021年度的考試大綱。各級別考試大綱均已公布在國家統計局官網主頁“政務服務”欄目內的“統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專欄(http://www.stats.gov.cn/fw/tjzyjszgks/ksxx/)。

全國統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用書編寫組全麵修訂了2023版考試用書,對近年來變化較大的統計製度、統計法規和經濟學、會計基礎知識等內容進行了全麵更新和規範。為方便參考人員從正規渠道購買最新正版教材,需征訂教材的考生可直接聯係市統計局付偉偉,電話:85257361。

三、報考條件

根據《關於深化統計專業人員職稱製度改革的指導意見》(人社部發〔2020〕16號)規定,參加統計專業初、中、高級資格考試的人員報考條件遵照以下執行:

(一)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統計法律法規,貫徹執行黨的基本路線和各項方針、政策。

(二)具備良好的統計職業道德和敬業精神,自覺維護統計數據真實性,堅決抵製統計造假、弄虛作假。

(三)認真履行崗位職責,按照要求參加繼續教育。

(四)報名參加統計專業初級資格考試的人員,除第一、二、三項基本條件外,還必須具備國家教育部門認可的高中畢業(含高中、中專、職高、技校,下同)及以上學曆。

(五)報名參加統計專業中級資格考試的人員,除第一、二、三項基本條件外,還必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高中畢業並取得初級統計專業技術資格,從事統計工作滿10年;

2.具備大學專科學曆,從事統計工作滿6年;

3.具備大學本科學曆或學士學位,從事統計工作滿4年;

4.具備第二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從事統計工作滿2年;

5.具備碩士學位,從事統計工作滿1年;

6.具備博士學位。

(六)報名參加統計專業高級資格考試的人員,除第一、二、三項基本條件外,還必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具備大學專科學曆,取得中級統計專業技術資格後,從事與統計師職責相關工作滿10年;

2.具備碩士學位,或第二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或大學本科學曆或學士學位,取得中級統計專業技術資格後,從事與統計師職責相關工作滿5年;

3.具備博士學位,取得中級統計專業技術資格後,從事與統計師職責相關工作滿2年;

取得經濟、會計、審計及哲學社會科學研究(理論經濟學、應用經濟學、數學、統計學、計算機科學與技術專業)中級專業技術資格,符合以上學曆、年限條件的,可以報名參加高級統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

(七)上述報名條件中有關學曆或學位的要求是指經國家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學曆學位。

(八)報考中、高級的相關專業工作年限其截止時間為2023年12月31日。

四、告知承諾製報考有關規定

2023年全國統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報名證明事項實行告知承諾製。除個別曾在資格考試中有違紀(包括虛假承諾)行為尚在誠信記錄期內的報考人員外,其他所有報考人員均可選擇“采用告知承諾製方式”辦理報名或選擇“不采用告知承諾製方式”辦理報名。

1.采用告知承諾製方式的報考人員,應試科目成績合格後,需進行網上公示,且各市統計考辦要按照不低於30%的比例進行考後報考資格核查。如網上資料不夠清晰或不夠完整的考生按各屬地統計局的要求,須到現場進行報考資格核查。

2.非告知承諾製方式的報考人員(指“不適用告知承諾製方式”、選擇“不采用告知承諾製方式”和“撤回承諾”的報考人員),在應試科目成績合格後,須按屬地統計部門考試文件要求在規定時間內到指定地點進行現場報考資格核查,提交相關書麵證明材料。

3.一旦選擇“不采用告知承諾製方式”報考或“撤回承諾”,係統將無法再次提供選擇“采用告知承諾製方式”報考的機會,提醒報考人員務必不要隨意選擇“不采用告知承諾製方式”和“撤回承諾”。同時,在填報信息時要認真細致,以免誤操作。

4.在考前、考中、考後任何環節(如報名期間、打印準考證、考試、閱卷、考後公示或後續職稱評定等環節),若發現有不實承諾的,將作出取消當次考試資格、取消當次考試全部成績,以及已取得的資格證書無效等處理。

五、網上報考事項

2023年度全國統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全國統一報名平台為中國人事考試網(http://www.cpta.com.cn/),報考人員應盡早完成個人信息注冊或信息更新,並於8月3日至8月16日登錄中國人事考試網報名考試,具體報考流程參見附件1。已報名考生可於10月23日至28日,登錄中國人事考試網打印準考證,按準考證規定的時間、地點和要求參加考試。

為加強報名證明事項告知承諾製事中監管,自2023年報名起,如報考人員提交的境內高等教育學曆學位信息無法通過在線自動核驗,應在報名前及時登錄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學信網)進行驗證/認證,下載相關PDF格式在線驗證/認證報告。報名期間按係統提示要求上傳相關驗證/認證報告,接受人工核查,具體操作方式參見中國人事考試網“考生問答”欄目內容。

六、成績公布與考後報考資格複核

1.考試成績查詢服務將於2024年1月在網上開通,屆時考生可登錄中國人事考試網查詢考試成績。

2.考試成績公布後,省統計考辦聯合省人事考試院將對已合格考生進行不少於10天的網上公示。

3.對不采取告知承諾製的合格考生進行全員考後報考資格現場複核工作;對采取告知承諾製的合格考生,通過考試後台管理係統按不低於50%的比例做好考後報考資格複核抽查工作。如考生網上資料不夠清晰或不夠完整等問題確需進行現場審核的人員,將由屬地統計局通知考生進行現場審核,並明確時間、地點及所需提交資料,並於2024年1月12日前將複核結果報送市統計局。考生逾期不到現場審核的視為自動放棄考試成績。

4.考生對考試成績有異議的,應在考試成績公布之日起30天內,向市統計局提出成績複查申請。

七、考務費繳納

考務費收取標準按浙價費〔2000〕131號文件規定執行,初、中級35元/科(70元/人)。完成網上報名考生,可在收到浙江政務服務網繳款短信通知後,通過浙江政務服務網統一公共支付平台(pay.zjzwfw.gov.cn)、浙裏辦APP或小程序、掃下麵二維碼辦理繳款。如需以單位名義開具發票的,請在繳款前聯係付偉偉,並將姓名、身份證號碼、單位名稱、稅號等信息通過郵箱發送至1031304769@qq.com,逾期未發送的將統一開具個人發票,谘詢電話:0571-85257361。



附件:1.2023年統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報名流程

          2.關於考試報名資格審核有關問題的說明

          3.從事統計工作年限證明


杭州市統計局

2023年7月24日


附件1:2023年統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報名流程.wps

附件2:關於考試報名資格審核有關問題的說明.wps

附件3:從事統計工作年限證明.wp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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