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統計局關於2024年統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工作有關事項的通知
發布日期: 2024- 08- 16 17: 15 瀏覽次數: 來源: 市統計局

各區、縣(市)及西湖風景名勝區統計局,杭州市統計局城西科創大走廊分局,在杭中央、省、市屬各有關單位:

根據全國統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辦公室《關於2024年度統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有關事項的通知》(統考辦字〔2024〕1號)、浙江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辦公室《關於印發2024年度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工作計劃的通知》(浙人社辦函〔2024〕16號)精神和浙江省統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辦公室《關於2024年統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工作有關事項的通知》有關精神,結合杭州實際,現將杭州市2024年統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考試時間和考試科目

2024年度統計專業技術初級、中級和高級資格考試日期均定為10月20日(星期日)。

初級資格考試時間及考試科目為:

上午09:00-11:30      統計學和統計法基礎知識

下午14:00-16:30      統計專業知識和實務

中級資格考試時間及考試科目為:

上午09:00-11:30      統計基礎理論及相關知識

下午14:00-16:30      統計工作實務

(注:初級、中級資格考試采取閉卷筆答方式。)

高級資格考試時間及考試科目為:

上午09:00-12:00      高級統計實務與案例分析

(注:高級資格考試采取開卷筆答方式。)

全市初、中級資格考試考場設在杭州市區,具體地點另行通知;高級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由省統計考辦負責組織實施,具體情況另行通知。

二、考試大綱和教材征訂

2024年統計專業技術初級、中級、高級資格考試大綱繼續使用2021年度的考試大綱。各級別考試大綱均已公布在國家統計局門戶網站主頁“政務服務”欄目內的“統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專欄(http://www.stats.gov.cn/fw/tjzyjszgks/ksxx/)。

2024年統計專業技術初級、中級資格考試繼續使用2023版考試用書。為方便參考人員從正規渠道購買最新正版教材,需征訂教材的考生可聯係市統計局,電話:0571-85257371、0571-85257349。

三、報考條件

根據《關於深化統計專業人員職稱製度改革的指導意見》(人社部發〔2020〕16號)規定,參加統計專業初級、中級、高級資格考試的人員報考條件遵照以下執行:

(一)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統計法律法規,貫徹執行黨的基本路線和各項方針、政策。

(二)具備良好的統計職業道德和敬業精神,自覺維護統計數據真實性,堅決抵製統計造假、弄虛作假。

(三)認真履行崗位職責,按照要求參加繼續教育。

(四)報名參加統計專業初級資格考試的人員,除第一、二、三項基本條件外,還必須具備國家教育部門認可的高中畢業(含高中、中專、職高、技校,下同)及以上學曆。

(五)報名參加中級統計專業資格考試的人員,除第一、二、三項基本條件外,還必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高中畢業並取得初級統計專業技術資格,從事統計相關工作滿10年;

2.具備大學專科學曆,從事統計工作滿6年;

3.具備大學本科學曆或學士學位,從事統計工作滿4年;

4.具備第二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從事統計工作滿2年;

5.具備碩士學位,從事統計工作滿1年;

6.具備博士學位。

(六)報名參加高級統計專業資格考試的人員,除第一、二、三項基本條件外,還必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具備大學專科學曆,取得中級統計專業技術資格後,從事與統計師職責相關工作滿10年;

2.具備碩士學位,或第二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或大學本科學曆或學士學位,取得中級統計專業技術資格後,從事與統計師職責相關工作滿5年;

3.具備博士學位,取得中級統計專業技術資格後,從事與統計師職責相關工作滿2年;

取得經濟、會計、審計及哲學社會科學研究(理論經濟學、應用經濟學、數學、統計學、計算機科學與技術專業)中級專業技術資格,符合以上學曆、年限條件的,可以報名參加高級統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

(七)上述報名條件中有關學曆或學位的要求是指經國家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學曆學位。

(八)報考中、高級的相關專業工作年限其截止時間為2024年12月31日。

四、告知承諾製報考有關規定

2024年全國統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報名證明事項實行告知承諾製。除個別曾在資格考試中有違紀(包括虛假承諾)行為尚在誠信記錄期內的報考人員外,其他所有報考人員均可選擇“采用告知承諾製方式”辦理報名或選擇“不采用告知承諾製方式”辦理報名。

(一)采用告知承諾製方式的報考人員,應試科目成績合格後,需進行網上公示,且各市統計考辦要按照不低於50%的比例進行考後報考資格核查。如網上資料不夠清晰或不夠完整的考生按各屬地統計部門的要求,須到現場進行報考資格核查。

(二)非告知承諾製方式的報考人員(指“不適用告知承諾製方式”、選擇“不采用告知承諾製方式”和“撤回承諾”的報考人員),在應試科目成績合格後,須按屬地統計部門考試文件要求在規定時間內到指定地點進行現場報考資格核查,提交相關書麵證明材料。

(三)一旦選擇“不采用告知承諾製方式”報考或“撤回承諾”,係統將無法再次提供選擇“采用告知承諾製方式”報考的機會,提醒報考人員務必不要隨意選擇“不采用告知承諾製方式”和“撤回承諾”。同時,在填報信息時要認真細致,以免誤操作。

(四)在考前、考中、考後任何環節(如報名期間、打印準考證、考試、閱卷、考後公示或後續職稱評定等環節),若發現有不實承諾的,將作出取消當次考試資格、取消當次考試全部成績,以及已取得的資格證書無效等處理。

五、網上報考事項

2024年度全國統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全國統一報名平台為中國人事考試網(http://www.cpta.com.cn/),我省網上報名開通時間為8月19日至8月28日,報考人員應盡早完成個人信息注冊或信息更新,具體報考流程參見附件1。

為加強報名證明事項告知承諾製事中監管,如報考人員提交的境內高等教育學曆學位信息無法通過在線自動核驗,報考人員應在報名前及時登錄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學信網)進行驗證/認證,下載相關PDF格式在線驗證/認證報告,並在報名期間按係統提示要求上傳相關驗證/認證報告,接受人工核查,具體操作方式參見中國人事考試網“考生問答”欄目內容。

因學信網學曆學位認證需要一定辦理周期,報考人員應提前安排好認證事宜,以免影響報名。如報考人員在考試報名截止前無法及時取得學曆學位驗證/認證報告,可臨時上傳PDF格式的學曆學位電子文件繼續完成報名,事後補充提交本人學曆學位驗證/認證報告。各地考辦應做好此類考生的情況記錄,並在考後加強對相關報考人員學曆學位驗證/認證報告的核查工作。

已報名成功的考生可於10月14日至19日,登錄中國人事考試網打印準考證,按準考證規定的時間、地點和要求參加考試。

六、考務費繳納

考務費收取標準按浙價費〔2000〕131號文件規定執行,初、中級35元/科(70元/人)。完成網上報名考生,可在收到浙江政務服務網繳款短信通知後,通過浙江政務服務網統一公共支付平台(pay.zjzwfw.gov.cn)、浙裏辦APP或小程序、掃下麵二維碼辦理繳款。如需單位報銷,要以單位名義開具發票的,請在繳款前將姓名、身份證號碼、單位名稱、稅號等信息通過郵箱發送至1031304769@qq.com,繳款前未發送的將統一開具個人發票,谘詢電話:0571-85257371、0571-85257349。

附件:1.2024年統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報名流程

      2.關於考試報名資格審核有關問題的說明

      3.從事統計工作年限證明

杭州市統計局

2024年8月16日

附件1:2024年統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報名流程.docx

附件2:關於考試報名資格審核有關問題的說明.docx

附件3:從事統計工作年限證明.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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