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杭州市促進體育消費試點工作方案
關於印發《2017年杭州市
促進體育消費試點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有關單位:
為深入貫徹全民健身國家戰略,大力促進體育消費,加快推動我市體育產業發展,決定於2017年在全市指定的健身場館麵向健身群眾開展促進體育消費試點工作。現將《2017年杭州市促進體育消費試點工作方案》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2017年杭州市促進體育消費試點工作方案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加快發展體育產業促進體育消費的若幹意見》(國發〔2014〕46號)和《杭州市人民政府關於加快發展體育產業促進體育消費的實施意見》(杭政函〔2016〕42號)等文件要求,加快我市體育產業發展,有效促進體育消費,決定於2017年在全市麵向健身人群開展促進體育消費試點工作。為做好此項工作,本著有序、便民、高效、可控的原則,製定本方案。
一、目標任務
認真貫徹“全民健身”國家戰略和“健康浙江”建設,發揮體育在保障和改善民生和文化競爭力中的功能;鼓勵市民參加體育健身,提高身體素質和生活質量;積極發揮體育產業在培育新的經濟增長點、深化經濟結構性改革中的重要作用;為開展經常性的引導體育消費工作積累經驗,努力促進我市體育健身消費。
二、資金投入與效益
促進體育消費試點活動補貼資金列入2017年部門預算,資金來源為體彩公益金,總額為100萬元。根據項目和票種的不同,每人次補貼金額為10-100元,活動預計將惠及10-20萬人次。
三、試點單位場館和項目
(一)市體育局按照合理分布、管理規範的試點樣本選擇原則,在主城區選擇市級公益性體育健身場館、區級公益性體育健身場館各2家,由杭州市運動休閑行業協會推薦具備符合健身房“星級”等級的體育健身企業2家,試點場館共計6家。
(二)補助項目和方法:
1.市、區公益性體育健身場館為遊泳項目成人單次票,每人次補貼10元,每日一次,累計補助不超過5次;
2.健身房為健身月卡,每人次補助100元,限定享受一次。
(三)各試點單位正常的優惠促銷活動不得與本方案確定的試點活動內容項目重複或者疊加進行。
四、發放流程和結算
市體育局委托杭州市民卡公司在市民卡APP加設體育消費板塊,采用技術相對成熟的電子消費券形式為載體,通過市民卡的相關服務平台和支付手段,兌付授權渠道的場館。
參加體育健身消費的市民,通過市民卡APP以優惠的價格購買體育健身電子消費券,並憑券到指定場館進行體育健身消費。具體流程為:
1.市民在市民卡APP購買體育健身電子消費券,完成折扣優惠後的金額支付。
2.市民前往指定體育健身場館,係統後台對市民電子消費券進行認證。
3.完成認證後,市民入場進行體育健身。
市體育局將100萬元補助資金分期支付給市民卡公司。市民卡公司根據市民購買電子消費券的實際使用情況,定期提供各場館結算報表,統一結算給指定健身場館。補助資金總額度使用完後,活動即結束。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場館資格和健身人群管理。體育消費試點工作,必須在由市體育局認定的指定場館和確定的健身項目進行,惠及的健身消費者實行實名辦理。對違規的定點場所,一經查實,收繳違規所得,取消試點場所資格,並提請征信機構納入信用黑名單。
(二)加強發放進度管理。市民卡公司利用後台管理係統實時監控發放進度,及時統計體育消費券發放情況,各有關場館應積極配合,采取相應措施,確保工作順利完成。
(三)加強資金安全監管。市體育局安排專人負責,實施對體育消費資金使用情況的監督檢查,嚴格按照本方案的具體要求和相關程序開展體育消費試點工作。掌握資金使用、財務管理、發放效果等情況,及時發現和處理促進體育消費試點工作中的問題和矛盾。
(四)加強工作宣傳。各有關部門應充分利用自有資源和渠道,借助各類媒體大力宣傳,使廣大人民群眾知曉、參與和享受本項體育惠民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