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體育局2020年依法行政工作要點
2020年杭州市體育局依法行政工作的總體思路是: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認真貫徹黨的十九大、十九屆四中全會和省委十四屆六次全會、市委十二屆八次全會精神,以《法治政府建設實施綱要(2015—2020年)》為統領,緊緊圍繞局黨組提出“堅持一低兩零三不能,勇當體育發展排頭兵”的工作思路,依法履行政府職能、健全依法決策機製、規範行政執法行為、權力運行監督、依法化解矛盾糾紛、注重法治隊伍建設,為我市體育事業和體育產業協調發展提供有效的法治保障。
一、依法履行政府職能
(一)推進“最多跑一次”改革。以提高群眾獲得感為重點,持續推進市本級舉辦健身氣功活動審批、國家二級運動員認定和批準授予二級社會體育指導員技術等級稱號三個“最多跑一次”事項“一證通辦”和“無證明化”。做好“一窗受理”平台升級工作,推進高危險性體育項目經營許可證等電子證照應用工作,增加高危險性體育項目全部四個子項的新設、變更、注銷功能,並做好電子證照的對接改造。以優化營商環境為重點,繼續推進“證照分離”改革全覆蓋,指導區、縣(市)體育部門推進高危險性體育項目經營許可及設立健身氣功站點審批“證照分離”改革試點工作。
(二)加強體育領域事中事後監管。健全完善“雙隨機、一公開”監管機製,按照“誰審批、誰監管,誰主管、誰監管”原則,不斷完善和優化調整體育領域監管事項和隨機抽查事項清單,及時更新完善檢查對象名錄庫和執法人員名錄庫,細化監管措施和流程標準。利用“互聯網+監管”平台,加強公共體育設施、體育類社團民辦非企、體育經營活動和體育賽事活動的事中事後監管工作。強化信用監管力度,加強對相關經營主體和從業人員實施信用約束和聯合懲戒。逐步建立健全跨區域、跨層級、跨部門的協同監管製度,推進聯合執法,做到對體育市場監管執法的經常性、常態化。
(三)優化公共體育服務。著力促進體育事業健康發展,加快形成政府主導、覆蓋城鄉、可持續的基本公共體育服務體係,增強人民群眾對健身需求的獲得感、滿足感。繼續實施全民健身設施提升工程,推進公共體育場館和學校體育場地麵向社會免費、低收費開放工作,加強社會體育指導員培養,提高國民體質測定工作完成的數量和質量。
二、健全依法決策機製
(一)依法規範重大決策程序。貫徹落實省、市關於重大行政決策程序要求,不斷完善局重大行政決策程序相關製度。及時編製並公布重大行政決策年度目錄。嚴格堅持重大行政決策公眾參與、專家論證、風險評估、公平競爭審查、性別平等合法性審查、集體討論決定等法定程序。
(二)加強規範性文件監督管理。根據《浙江省行政規範性文件管理辦法》,嚴格執行規範性文件起草、論證、合法性審查、備案製度。做好局規範性文件清理工作,加強規範性文件目錄和文本的動態化、信息化管理,嚴禁使用作廢或者失效的規範性文件作為行政管理依據。
(三)依法加強合同管理。充分發揮單位法律顧問作用,按照《杭州市體育局機關合同管理辦法》和《杭州市體育局事業單位合同管理辦法(試行)》要求,強化合同訂立和履行流程管理,完善重大合同備案和審查、合同履行情況反饋、合同檔案管理等製度,預防和減少合同糾紛,依法維護國家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
三、規範行政執法行為
(一)深化行政執法體製改革。根據市綜合執法改革有關要求,加強文化和體育綜合行政執法的統籌協調,指導各區、縣(市)體育行政執法業務和培訓,合理配置市本級和各區、縣(市)體育行政處罰職能和執法資源。
(二)推進行政執法規範化建設。全麵落實行政執法全過程記錄製度、重大行政執法決定法製審核製度、行政執法公示“三項製度”有關要求。規範體育領域行政許可、行政處罰、行政檢查、執法自由裁量權等執法行為,依法加強公共體育設施、高危險性體育項目經營及體育賽事活動監管。
(三)加強行政執法人員管理。根據《浙江省行政執法證件管理辦法》,加強對執法人員資格管理和執法證件年審工作,根據體育執法人員變動情況,及時組織體育執法人員參加培訓和綜合法律考試,做到執證上崗、主體合法。局正式在編人員持有執法證件率達到全覆蓋。
四、強化權力運行監督
(一)深化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依托浙江政務服務網、市政府和門戶網站,堅持以公開為常態、不公開為例外,持續推進決策、執行、管理、服務、結果信息公開工作。優化主動公開公共體育服務信息目錄,保持實時動態更新。加強政策解讀和回應,凡是重大行政決策和規範性文件,必須同步發布政策解讀。開設行政執法公開專欄,統一公示行政執法相關信息。
(二)完善行政權力運行監督機製。落實《浙江省行政執法監督實施辦法》有關要求,配合做好市政府對行政部門權力的內部製約和監督工作。並自覺接受人大權力監督、政協民主監督以及監察、司法、審計、群眾、輿論等監督。認真辦理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提出的意見建議,提高提案議案辦理質量。充分發揮特邀行政執法監督員隊伍作用,年度內局特邀行政執法監督員參與局係統行政執法相關活動不少於兩次。
(三)開展行政執法案卷評查。強化本係統依法行政層級監督,堅持開展全市體育係統行政執法案卷集中評查,並結合全市行政執法案卷評查反饋情況,進一步規範案卷質量,提高案卷製作水平,規範行政執法行為。
五、依法化解矛盾爭議
(一)做好回應信訪投訴舉報工作。落實市政府信訪、投訴舉報工作要求,建立健全投訴舉報、情況通報等製度,規範投訴舉報處理程序,暢通舉報箱、電子信箱、電話等監督渠道,有效化解公共體育服務和體育市場監管等領域的矛盾,依法調查處理違法行為。
(二)加強行政調解工作。落實《浙江省行政調解辦法》,積極引導當事人通過調解等方式化解爭議,積極探索符合體育行業實際、體現體育行業特色的行政調解工作模式。在局係統加大行政調解工作宣傳,督促各責任處室和基層單位在辦理業務或開放服務的同時,積極主動地嚐試用調解的方式化解矛盾糾紛。
(三)加強行政複議和應訴工作。持續推進“兩高一低”專項整治,落實行政責任追究製度,從源頭預防被行政複議和訴訟。按照《杭州市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工作指引》,積極落實機關負責人行政訴訟出庭應訴製度,尊重並執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做好行政複議和應訴案件統計分析工作,發揮典型案例教育指導作用。
六、加強法治隊伍建設
(一)增強領導幹部法治思維。深入學習習近平總書記全麵依法治國新理念新思想新戰略,將憲法、黨章黨規和法律知識列為本單位黨組理論學習中心組學習重點內容,年度組織集中學法不少於兩次。繼續推進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述法工作,積極參加市管幹部和公務員年度網上學法考試。強化單位領導幹部法治思維和依法辦事能力。
(二)加強行政執法人員培訓。把依法行政相關法律法規學習列入行政執法人員任職培訓和更新知識培訓重要內容。定期組織體育行政執法人員參加綜合法律知識培訓,定期舉辦全市體育係統行政執法人員業務培訓班。
(三)注重法律實務業務學習。通過參加市司法局組織的行政執法案卷評查、旁聽行政訴訟庭審,學習行政複議、訴訟及調解“以案釋法”等一係列法治實踐活動,增強相關工作人員學法用法的實效性,不斷提高行政工作人員的法治素養和依法行政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