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西湖風景名勝區管理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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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西湖風景名勝區管委會政府信息公開指南

發布日期: 2024- 07- 04 11:10 訪問次數: 來源: 西湖風景名勝區


為了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依法獲取政府信息,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建設法治政府,充分發揮政府信息對人民群眾生產、生活和經濟社會活動的服務作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711號)(以下簡稱《條例》)的規定和要求,編製本指南。

根據《條例》,本單位掌握的政府信息,除依法免予公開的外,凡與經濟、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相關的政府信息,均應予以公開或者依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申請予以提供。為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開服務,本機關編製了《政府信息公開指南》(以下簡稱《指南》),需要獲得本機關政府信息公開服務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建議閱讀《指南》。

《指南》根據需要每年至少更新一次,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可以在“manbetxbrf com ”政府門戶網站(網址://www.shangkeht.com)“政府信息公開”專欄或本機關網站(網址:http://westlake.hangzhou.gov.cn)上查閱或下載;也可以到《指南》查閱點(杭州市檔案館)查閱。 

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機構

工作機構名稱:名勝區管委會黨政辦公室。

辦公地址:杭州市龍井路1號

辦公時間:9:00—12:30,14:00—17:30 (夏令時9:00—12:30,14:30—18:00,法定工作日)  

谘詢電話:0571-89586979  

傳真號碼:0571-89586981

郵箱:msq@hz.gov.cn(僅作為谘詢使用)。

互聯網聯係方式:浙江省民呼我為統一平台(https://zxts.zjzwfw.gov.cn/zwmhww/#/home/index),提出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相關意見建議。該平台不受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

依申請公開互聯網申請受理網址:http://msc.ysqgk.hangzhou.gov.cn/xxgk/PageTwoSsoLogin.do?applyCode=0AD89327B518D17C1613BF96D89C38EA224C5824A35F9371B7F89A1F74901447

二、信息內容分類

按照“公開為常規,不公開為例外”的原則,本機關將對與行使職能相關的信息和涉及行政事業單位、社會公眾及納稅人的信息進行公開。公開信息分為主動公開和依申請公開兩大類。

主動公開類信息主要包括:

杭州西湖風景名勝區管委會:機構職能、政策法規、規劃計劃、統計信息、財政信息、工作信息、人事信息、重點領域、行政執法公開、公告公示、地區概況等類別,具體內容可詳見本機關的《政府信息公開目錄》。

依申請公開類信息主要向申請人公開除主動公開以外的管委會政府信息。

三、信息編排說明

本機關公開的政府信息公開目錄以分類導航區、檢索區和目錄區來展示相關內容。導航區顯示政府信息公開指南、政府信息公開製度、法定主動公開內容、政府信息公開年報、申請公開政府信息鏈接等;檢索區提供全站搜索標題、關鍵字、正文等;目錄區顯示標題、公開日期等內容。具體信息編排包含了索引號、文號、發布單位、公開方式、公開日期、主題分類、正文等內容。

四、信息公開方式

(一)主動公開

公開形式:對於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本機關主要采取網上公開的形式。網上公開的具體網址為http://westlake.hangzhou.gov.cn。其餘網上未公開的信息,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可以向本機關提出申請。本機關還將采用新聞發言人製度、政務微博和政務微信“杭州西湖風景名勝區”等渠道以及有關報刊、廣播、電視等途徑予以公開政府信息。微博微信可在杭州西湖風景名勝區管委會網站首頁鏈接或掃碼關注。

(二)依申請公開

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需要獲取本機關主動公開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本單位申請。本機關依申請提供信息時,根據該信息的實際狀態進行提供,不對信息進行加工、統計、研究、分析或者其他處理。屬於本機關公開目錄內的信息,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向本機關申請獲取的,除特殊情況外,本機關將予以提供。該目錄以外的信息,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向本機關申請獲取的,本機關將依法予以處理。 

(三)公開時限

各類政府信息產生後,本機關將自該政府信息形成或者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予以公開。法律、法規對政府信息公開的期限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1.申請

申請人提出申請時,應填寫《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表》(以下簡稱《申請表》)。《申請表》可以在受理機構領取或自行複製,也可以在本單位網站上下載電子版。

申請人申請提供與其自身相關的信息時,應提供有效身份證件或證明文件,向受理機構提交書麵申請。

(1)通過互聯網提出申請

申請人在填寫電子版《申請表》後,通過電子郵件發送至受理機構電子郵箱:msq@hz.gov.cn。申請人直接登錄“名勝區管委會官方網站(http://westlake.hangzhou.gov.cn )”,在首頁的“我想知”專欄下點擊的依申請公開的“網上申請”頁麵,填寫相關內容,檢查無誤後點擊“提交”即可提交。

依申請公開互聯網申請受理網址:http://msc.ysqgk.hangzhou.gov.cn/xxgk/PageTwoSsoLogin.do?applyCode=0AD89327B518D17C1613BF96D89C38EA224C5824A35F9371B7F89A1F74901447

(2)書麵申請

申請人通過信函方式提出申請,請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字樣;通過電報、傳真方式提出申請,請相應注明“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字樣。

寄送單位:杭州西湖風景名勝區管委會黨政辦公室,寄送地址:杭州市龍井路1號,郵編:310007

谘詢電話:0571-89586979

(3)當麵申請

申請人可以到杭州西湖風景名勝區管委會管委會政府信息公開指定地點,當場提出申請。

受理點:杭州西湖風景名勝區管委會黨政辦公室,地址:杭州市龍井路1號1223辦公室。

受理時間:9:00—12:30,14:00—17:30 (夏令時9:00—12:30,14:30—18:00,法定工作日)

谘詢電話:0571-89586979

(4)口頭申請

本機關一般不受理口頭申請。如采用書麵形式確有困難,申請人可以口頭申請,受理機構代為填寫《申請表》,申請人必須親自簽名或者簽章予以確認。

本機關一般不受理通過電話方式提出的申請。

2.受理

申請人所提申請內容不明確或者申請不符合規定要求的,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一次性告知申請人作出補正,說明需要補正的事項和合理的補正期限(申請人補正時間為10個工作日)。答複期限自行政機關收到補正的申請之日起計算。申請人無正當理由逾期不補正的,視為放棄申請,本機關不再處理該政府信息公開申請。

本機關受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的機構為:杭州西湖風景名勝區管委會管委會黨政辦公室。

辦公時間:9:00—12:30,14:00—17:30 (夏令時9:00—12:30,14:30—18:00,法定工作日)  

谘詢電話:0571-89586979  傳真號碼:0571-89586981  郵箱:msq@hz.gov.cn   

通信地址:杭州市龍井路1號,郵政編碼:310007

3.答複

本機關收到申請後,能夠當場答複的,當場予以答複;不能當場答複的,自收到申請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予以答複;如需延長答複期限,經批準後,可延長20個工作日,並告知申請人。

依申請公開的政府信息公開會損害第三方合法權益的,本機關書麵征求第三方的意見。第三方應當自收到征求意見書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提出意見。

政府信息涉及第三方權益或者其他機關的,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機關意見所需時間不計算在規定的辦理期限內。

本機關按下列情形對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的信息,通過出具《政府信息公開告知書》或其他形式予以答複:

(1)所申請公開信息已經主動公開,告知該信息或獲取該信息的方式和途徑;

(2)所申請公開信息可以公開的,向申請人提供該政府信息,或者告知申請人獲取該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徑和時間;

(3)依據本條例的規定決定不予公開的,告知申請人不予公開並說明理由;

(4)依法不屬於本機關公開或者經檢索沒有所申請公開信息的,告知申請人該政府信息不存在,所申請公開信息不屬於本行政機關負責公開的,告知申請人並說明理由;能夠確定負責公開該政府信息的行政機關的,告知申請人該行政機關的名稱、聯係方式;

(5)行政機關已就申請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開申請作出答複、申請人重複申請公開相同政府信息的,告知申請人不予重複處理;

(6)所申請公開信息屬於工商、不動產登記資料等信息,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對信息的獲取有特別規定的,告知申請人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辦理;

(7)屬於部分公開的政府信息,提供可以公開的信息內容;

(8)難以確定是否屬於公開範圍的,說明暫緩公開的理由和依據。

本機關處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的流程可以參見以下流程圖:

4.收費標準

本機關依申請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費用。但是,申請人申請公開政府信息的數量、頻次明顯超過合理範圍的,本機關可以收取信息處理費。本機關依法決定收取信息處理費的,應當在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處理期限內,按照申請人獲取信息的途徑向申請人發出收費通知,說明收費的依據、標準、數額、繳納方式等。申請人應當在收到收費通知次日起20個工作日內繳納費用,逾期未繳納的,視為放棄申請,本機關不再處理該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處理期限從申請人完成繳費次日起重新計算。本機關遵照《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政府信息公開信息處理費管理辦法〉的通知》(國辦函〔2020〕109號)執行。

五、不予公開範圍

1.依法確定為國家秘密的政府信息,法律、行政法規禁止公開的政府信息,以及公開後可能危及國家安全、公共安全、經濟安全、社會穩定的政府信息,不予公開。

2.涉及商業秘密、個人隱私等公開會對第三方合法權益造成損害的政府信息,本機關不予公開。但是,第三方同意公開或者本機關認為不公開會對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響的,予以公開。

3. 本機關的內部事務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後勤管理、內部工作流程等方麵的信息不予公開。

4. 本機關在履行行政管理職能過程中形成的討論記錄、過程稿、磋商信函、請示報告等過程性信息以及行政執法案卷信息,不予公開。法律、法規、規章規定上述信息應當公開的,從其規定。

六、救濟方式和程序

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認為本機關在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可以向上一級行政機關(杭州市人民政府)或者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主管部門(杭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投訴和舉報[按照《浙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建設統一政務谘詢投訴舉報平台的指導意見》(浙政辦發〔2015〕127號)規定,也可在浙江政務服務網“民呼我為統一平台”上進行投訴和舉報],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複議或提起行政訴訟。











信息來源: 西湖風景名勝區